禾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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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警示  公告日期:2023-02-06
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周玉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文件批号江苏证监局[2023]17号
批复原因2021年12月14日,苏亚金诚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股份)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苏亚金诚承接禾丰股份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禾丰股份于2022年4月29日公告苏亚金诚出具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2〕767号)。你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卖禾丰股份股票,买入18600股,卖出15000股。你作为项目组成员,在苏亚金诚接受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五日内,买卖禾丰股份股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批复内容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理人江苏证监局
问讯  公告日期:2018-01-19
标题禾丰牧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8]0084号
批复原因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5-12-30
标题禾丰牧业关于信息披露核查暨复牌的公告
相关法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5]2078号
批复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2078号): 一、 我部关注到,公司前期未对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公司参考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的格式要求,补充披露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内容。 二、公告称,逛大集平台致力于打造闭环O2O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分步推进。请公司补充披露:(1)逛大集平台的发展规划、业务运营模式及盈利模式;(2)逛大集平台目前的建设进度以及后续建设安排等。 三、请公司结合自身主营业务情况、技术储备、管理经验等,说明公司是否具备开展电商平台业务的基础条件,并披露是否已进行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若无,请明确提示该业务存在的重大风险。 四、请公司补充披露设立逛大集公司和开展电商平台业务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财务、市场、技术、资质取得、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
批复内容现就相关核查事项披露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起复牌。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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