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10-20 |
标题 | 刘国宏被上海交易所口头警示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短线交易 |
批复内容 | 时任副总经理刘国宏被上海交易所口头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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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 公告日期:2020-12-03 |
标题 | 关于对解明海采取责令参加培训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32号 |
批复原因 | 解明海:
我局发现你作为上市公司志邦家居(股票代码:603801)的监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志邦家居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而你在2020年4月22日、23日和27日(属于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志邦家居股票11.5万股,交易金额284.76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13条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3条有关规定。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参加培训的行政监管措施,责令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至少参加一次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专业机构举办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我局。 |
处理人 | 安徽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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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0-09-22 |
标题 | 关于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解明海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纪律处分决定书[2020]86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明,截至2020年2月6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监事解明海持有公司股份1,352,843股。2020年2月7日,公司披露解明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解明海拟自2月28日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0,000股。2020年4月22、23、27日,解明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减持115,000股,成交金额284.76万元。2020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批复内容 | 对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解明海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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