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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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6
标题金徽酒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相关媒体质疑事项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相关法规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56号
批复原因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6号)。
批复内容公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媒体报道中片面采访某些当事人,信息链条不完整,在未对事实充分调查情况下主观臆测,存在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的倾向。公司已向每日经济新闻发送了律师函,并向公司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已启动法律程序,欢迎监管单位、投资者、媒体实地检查、调研,并将有关问题回复。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讯  公告日期:2017-05-13
标题金徽酒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相关法规《股票上市规则》
文件批号上证公函[2017]0556号
批复原因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56号)。
批复内容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处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
警示  公告日期:2016-08-26
标题证监会对金徽酒、国泰君安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法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文件批号中国证监会[2016]53号
批复原因金徽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于2015年6月24日通过发审会审核,2016年2月22日刊登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在已完成封卷程序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历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并承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归新老股东共享。之后,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利润分配事项,并于2016年2月3日发放现金分红款5,880万元。发行人发生利润分配重大会后事项时,未主动向我会履行告知义务,擅自改动已完成封卷程序的招股说明书中利润分配相关信息并对外刊登。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的规定,并构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所述行为。
批复内容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会对金徽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处理人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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