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3-07-11 |
标题 | 迎丰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3]074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监管工作函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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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9-28 |
标题 | 迎丰股份:关于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监函[2021]0127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金额达到应当披露临时公告的标准,理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未及时披露收到政府补助事项,相关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 |
批复内容 | 对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傅双利、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调仙予以监管警示。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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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8-17 |
标题 | 关于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公函[2021]2670号 |
批复原因 | 就媒体报道相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 |
批复内容 | 监管关注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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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08-13 |
标题 | 迎丰股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 |
文件批号 | 浙江证监局[2021]61号 |
批复原因 | 2021年3月25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12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3%,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公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直至2021年6月19日才补充披露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浙江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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