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4-04-20 |
标题 | 德龙激光: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并及时购回公司股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股东中煤设备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首发价”),违反了中煤设备在《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德龙激光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 |
批复内容 | 中煤设备对本次违反承诺减持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自查,对给公司及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并积极进行整改,现已通过中煤设备证券账户购回德龙激光134,567股,中煤设备承诺将购回股票产生的价差全部上缴德龙激光。中煤设备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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