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公告日期:2023-07-03 |
标题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谢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江苏证监局[2023]81号 |
批复原因 | 经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你作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于2023年2月21日减持公司股票7,000股,成交金额331,374.60元,股票减持时间处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
批复内容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处理人 | 江苏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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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3-06-02 |
标题 | 卓易信息: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暨开展新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3]0182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披露回函内容。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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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3-03-23 |
标题 | 卓易信息:关于董事因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谢乾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于2023年2月21日因误操作共减持了公司7,000股股份,成交均价为47.3392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31,374.6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第1号——规范运作》第4.6.8条董监高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但并非其主观故意违规减持。 |
批复内容 | 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谢乾先生亦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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