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23-12-27 |
标题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57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文件批号 | 沪[2023]57号 |
批复原因 | 昊海生科于2019年10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截至2021年5月30日,楼某某持有“昊海生科”9,500,000股,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其为昊海生科持股5%以上股东。
2021年5月31日,在未提前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楼某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昊海生科”210,000股,减持金额41,421,889.00元。2021年6月2日,昊海生科披露《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楼某某拟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165,000股公司股份。2021年6月21日,在上述减持公告披露后未满15个交易日,楼某某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昊海生科”98,999股,减持金额16,914,594.60元。楼某某上述两次减持行为合计减持“昊海生科”308,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累计减持金额58,336,483.60元,违法所得7,095,426.75元。 |
批复内容 | 对楼某某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095,426.75元,并处以5,000,000元罚款。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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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 公告日期:2021-11-30 |
标题 |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文件批号 | 沪证监决[2021]207号 |
批复原因 | 楼国梁:经查,你存在以下事实:截至2021年5月30日,你持有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票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6%。2021年5月31日,你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昊海生科股票210,000股,但未按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2021年6月2日,昊海生科披露《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称,你拟于2021年6月24日起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165,000股昊海生科股票。但你于2021年6月21日即减持昊海生科股票98,999股。 |
批复内容 | 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处理人 | 上海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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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公告日期:2021-08-19 |
标题 | 昊海生科:关于对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楼国梁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
相关法规 |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
文件批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110号 |
批复原因 | 当事人:
楼国梁,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截至2021年5月30日,楼国梁作为上海昊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票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021年5月31日,楼国梁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即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210,000股公司股票,总计减持金额4,136.92万元。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称,楼国梁拟于2021年6月24日起以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2,165,000股公司股票。但楼国梁于2021年6
月21日即减持98,999股公司股票,总计减持金额1,691.47万
元。上述两次减持行为合计减持308,999股公司股票,约占公司
总股本的0.17%,累计减持金额5,828.39万元。
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楼国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先后
两次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第一次减持时未在首次卖出
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第二次减持时未严格按照
减持计划公告的期限实施减持,违规减持金额较大。 |
批复内容 | 对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楼国梁予以通报批评。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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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公告(非处罚结果) 公告日期:2021-06-23 |
标题 |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
批复原因 | 因对“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的理解和计算存在错误,楼国梁先生于2021年6月21日误减持公司股份共计98,999股,减持平均价格约为每股人民币170.86元,减持总金额为税前人民币1691.47万元。 |
批复内容 | 1.楼国梁先生两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08,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减持总金额为人民币5,828.39万元。楼国梁先生对上述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该等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楼国梁先生承诺今后将与公司及时进行沟通,并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避免再次出现违规减持的情况。2.楼国梁先生将重新巩固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的要求,提高法律意识。3.公司获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督促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减持规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减持规定和承诺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
处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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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1-05-17 |
标题 |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1]0030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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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关注 公告日期:2021-03-10 |
标题 |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1]0009号 |
批复原因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生科”、“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上证科创公函【2021】0009号《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
批复内容 | 公司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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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讯 公告日期:2020-04-15 |
标题 | 昊海生科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上证科创公函[2020]0015号 |
批复原因 |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0]0015号。 |
批复内容 | 公司现就相关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予以公告。 |
处理人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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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9-03-29 |
标题 | 深圳新产业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深人银票罚)罚字2019第000653号 |
批复原因 | 对深圳新产业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处罚款1000元。 |
处理人 |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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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7-10 |
标题 | 昊海生科被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第2120180104号 |
批复原因 | 2018年7月10日,昊海生科在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因故障而未使用的情况下,未停止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
批复内容 | 被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3万元。 |
处理人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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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3-09 |
标题 | 深圳新产业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沙湾海关处罚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沙关缉字[2018]0016号 |
批复原因 | 122票进口报关单存在申报不实行为;漏报运输费用36.56万元,漏缴税款7.92万元 |
批复内容 | 罚款1.19万元 |
处理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沙湾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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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8-02-05 |
标题 |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对深圳市新产业眼科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稽罚字[2018]29号) |
相关法规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 |
文件批号 | 深市稽罚字[2018]29号 |
批复原因 | 深圳新产业经销的Lenstec人工晶状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的光焦度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2017年9月8日,深圳新产业收到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下达的初检不合格检测结果,于2017年9月11日启动涉及抽样的四个批次所有产品的召回程序。相关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主要是由于提供了错误的折射率所致,后经生产商Lenstec自查生产记录,相关批次所有产品的光焦度均合格。 |
批复内容 |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于2018年2月5日下发深市稽罚字[2018]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召回的406盒人工晶状体。 |
处理人 |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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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公告日期:2016-12-06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对珠海艾格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珠高国税简罚[2016]132号) |
相关法规 | |
文件批号 | 珠高国税简罚[2016]132号 |
批复原因 | 珠海艾格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丟失增值税专用发票2张。 |
批复内容 | 罚款50元。 |
处理人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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