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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能电力(000543)诉讼仲裁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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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6-01-04 |
公告日期 | 2006-01-04 |
案件名称 | 股权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5-02-02 |
原告方 |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15450.0000 万元 |
案件描述 | 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应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邀请,我公司于2002年底投资15450万元,参股投资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股份。为防范风险,我公司于2003年1月与东方控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方控股以15450万元收购我公司持有的北方证券的全部15%股权,股权过户日为2005年12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仅属双方达成的意向,并未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因而未正式生效)。2005年年初,北方证券危机显现以来,严重波及到东方控股。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本公司投资损失,2005年2月2日,本公司以预期违约为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控股。 |
判决内容 |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2月2日、3日依法冻结了东方控股在安徽省合巢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75%股权及其收益。近日,本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努力,与东方控股等经协商达成庭外和解。根据《和解协议》,东方控股有限公司补偿本公司人民币陆仟陆佰万元整(66,000,000.00元);各方原就本公司持有的北方证券股权所签订的转让协议等同时解除,本公司继续持有北方证券的股权。本公司已于2005年12月30日收到了上述补偿款。同时,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依法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12月29日裁定准予撤诉(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合民二初字第23号)。 |
受理法院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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