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9-03-31 |
公告日期 | 2009-03-31 |
案件名称 | 租赁纠纷 |
起诉日期 | 2007-06 |
原告方 | 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上海初莲超市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2225.2935 万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为了提高其曹安路经营场地的使用效益,2005 年11 月与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初莲超市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易初莲花未能按协议履行相关的承诺,且无故延付租金,拖欠代垫的水电费、通讯等费用。2007 年6 月,好美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并要求易初莲花向好美家支付违约金及其他损失共计22,252,935 元。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准予立案。2007 年7 月,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对该案提出了反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亦已准予立案。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
判决内容 | 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2007)沪二中民二(民)初号了事判决书裁定:好美家与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07年5 月10 日解除;上海初莲超市有限公司向好美家支付补偿款1,265,808.44 元;上海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对前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日期 |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
诉讼仲裁 公告日期:2008-04-17 |
公告日期 | 2008-04-17 |
案件名称 | 退租纠纷 |
起诉日期 | |
原告方 | 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方 | 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
诉讼类型 | 民事诉讼 |
涉案金额 | 0.0000 元 |
案件描述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与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原鹏城港水产批发市场经营场地的退租诉讼案,于2007 年10 月16 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五再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再审终审裁定,根据判决,深圳好美家应支付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租等费用金额总计343.98 万元。 |
判决内容 | 2007 年10 月16 日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五再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再审终审裁定,根据判决,深圳好美家应支付深圳高戍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租等费用金额总计343.98 万元。 |
判决日期 | 2007-10-16 |
是否上诉 | 否 |
二审上诉方 | 被告方 |
二审判决内容 | |
二审判决日期 | |
执行情况 | |
受理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受理法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