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7-06-05 |
| 公告日期 | 2007-06-05 |
| 方案进度 | 实施 |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和上网定价 |
| 发行规模 | 20000万元 |
| 发行数量 | 200万张 |
| 发行费用 | 10,000,000.00元 |
| 面值 | 100元 |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 发行年度 | 2006-12-31 |
| 债券期限 | 5年 |
| 起息日 | 2007-01-08 |
| 到期日 | 2012-01-07 |
| 上市日期 | 2007-01-19 |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 利率(%) | 1.3 |
| 付息频率 | Y1 |
| 初始转股价格 | 9.82元 |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7-01-11 |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072031 |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巨轮发债 |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 上网发行配号总数 | 0.0000 |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7-01-08 |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1052860张 |
| 上网发行超额认购倍数 | 183.2300 |
| 分销商 |
  |
| 利率说明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率设定为:第一年年息1.3%,第二年年息1.6%,第三年年息1.9%,第四年年息2.2%,第五年年息2.5%。 |
| 付息说明 | 本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本可转债发行首日起至第一次付息登记日为第一个计息年度,此后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在公司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除一次性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本金并支付上述的第五年利息外,还将按补偿利息的规定支付到期未转股的本可转债(“到期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补偿利息。 |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A 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或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A 股交易均价孰高为基准,上浮1%。 |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当本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本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派息:
P=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
| 转换期条款 | 本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含当日)至本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为转股期,即从2007年7月9日至2012年1月7日止。 |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后,如果本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2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巨轮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本公司。本转债持有人每年(计息年度)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应再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本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如出现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回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本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在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的存续期内,如果本公司A 股股票出现了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90%时,本公司董事会可按照下述要求提议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A、转股价格修正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B、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19292051手 |
| 有效申购户数 | 9175户 |
| 中签率(%) | 0.5457% |
| 利差(%) | 0% |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082031 |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巨轮配债 |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2439户 |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440938张 |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7-01-08 |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7-01-08 |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7-01-05 |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司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乘以1.00 元(即每股配售1.00 元面值的债券)按100 元/张转换为张数,不足1 张的部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业务指引执行。余额部分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部分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 预案公告日 | 2006-05-19 |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6-06-07 |
| 发行公告日 | 2006-12-29 |
| 上市公告日 | 2007-01-18 |
| 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是否有效 | 否 |
| 发布日期 | 2006-05-19 07:5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