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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债券A(001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02023
基金代码 001001
公告日期 2018-03-23
编号 1
标题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说明
信息全文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一、前言
第一段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
二、释义
无“《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释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赎回费用及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确定
……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
……
……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通常,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但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8、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无右侧内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右侧第4点内容。
(4)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情形下,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全部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其他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为了保护其他赎回投
资人的利益,对于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按正常程序进行。对于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剩余支付能力范围内对其按比例确认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确认的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的,则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②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仅支付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也有困难时,则所有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包括单个投资人超过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大额赎回申请和其他投资人的赎回申请)都按照上述“(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一并办理。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
……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
的情形时;
……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
……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十八、基金的投资
(七)投资组合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或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类资产的80%。前述信用等级是指由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的信用评级。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6、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信用等级为BBB级或以上(或者有高信用等级机构或相当优质资产担保)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债券类资产的80%。前述信用等级是指由国家有权机构批准或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的信用评级。
4、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
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8、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本基金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11、除第4、7、8项另有约定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
……
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方法
无右侧第4点内容。
4、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六)暂停公告净
无右侧第3点内容。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值和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定期报告
无右侧第6点内容。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三)临时公告
无右侧第18、第19点内容。
18、本基金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
19、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补充修订对照表:
章节
标题
修订前
修订后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八)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1、赎回费
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满7天以上(含7天)的,赎回费为0。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九)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募集期内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认购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基金开放后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募集期内认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面值×后端认购费率/(1+后端认购费率)
(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认购费用-赎回费用
其中,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在基金开放后申购的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1+后端申购费率)
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例三:……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额(A)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230
1.300
1.360
赎回总金额(D=A×C)
12,300.00
13,000.00
13,600.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
1.20%
0.90%
0.70%
后端申购费(F=A×B×E/(1+E))
142.29
107.04
83.42
赎回金额(G=D-F)
12,157.71
12,892.96
13,516.58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申请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05=12,050.00元
(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后端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申请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10天,该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例三:……
例四:假定某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5日后、一年半后和两年半后赎回10,000.00份,赎回当日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1
赎回2
赎回3
赎回份额(A)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
1.200
1.200
1.200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
1.230
1.300
1.360
赎回总金额(D=A×C)
12,300.00
13,000.00
13,600.00
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
1.20%
0.90%
0.70%
后端申购费
142.29
107.04
83.42
(F=A×B×E/(1+E))
赎回费率(G)
1.5%
0
0
赎回费(H)
184.50
0
0
赎回金额(I=D-F-H)
11,973.21
12,892.96
13,516.58
例五:假定某投资者申请赎回10,000.00份C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半年,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05元,则其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05=12,050.00元
十八、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2、流动性风险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前者是指金融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资产需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在收益性方面可能会有些损失,影响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后者是指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资产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成现金,或者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前者是指金融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基金资产需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从而在收益性方面可能会有些损失,影响基金投资目标的实现。后者是指在开放式基金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巨额赎回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甚至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发生流动性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可以综合利用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以减少或应对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巨额赎回申请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被暂停接受、赎回款项被延缓支付、被收取短期赎回费、基金估值被暂停、基金采用摆动定价等风险。投资者应该了解自身的流动性偏好,并评估是否与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匹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还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分离交易的权证等资产,但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0个交易日内卖出。基金不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一般情况下本基金拟投资的资产类别具有较好的流动性,但是在特殊市场环境下本基金仍有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例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会进行标的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预期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当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以下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①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②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③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④摆动定价;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
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等进行适度调整,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的辅助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 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全部或部分赎回申请可能将被延期办理,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②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和“(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③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的“(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和“(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④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⑤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公告净值和暂停基金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
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被暂停。
⑥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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