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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A(0002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03338
基金代码 000239
公告日期 2018-03-24
编号 2
标题 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前后对照表
信息全文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
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新增: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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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
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
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
限制
无 新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格、费用及其用途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
乘以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
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
收取不少于 1.5%的赎回费。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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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具体约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
6、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期不少于 7 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
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具体约
定详见招募说明书。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情形
……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除上述第 4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
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有权对开放期安排进行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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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并予以公告。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除上述第 4、7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
或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
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
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有权
对开放期安排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无 新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
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
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采取相应措施。
……
(3)开放期内,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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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部
分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
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在当日接受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
赎回的比例不低于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的前提下,基
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部分实
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期限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
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即基金管理人
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 20%以上
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
务。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
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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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
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
贰佰肆拾壹元整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

二、投资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但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
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的 80%,但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
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

四、投资限制
(2)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
制。
(2)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
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
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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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
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6)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
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
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17)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
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
制。
除上述第(2)、(12)、(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
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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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
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无 新增: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六)基金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
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
季度报告
无 新增:
……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
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
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
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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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七)临时报告
无 新增: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
信息披露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
露的情形
无 新增: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暂停估值的;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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