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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沪深300指数C(00586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036119
基金代码 005867
公告日期 2007-11-12
编号 2
标题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等
重要提示
1、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40号)和《关于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4]109号)的核准募集。《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年11月10日正式生效。
根据《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基金字[2007]307号),本基金管理人对《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在保本期满后转型为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2007年11月11日起,《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失效。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
4、本基金自2007年11月16日起至2007年12月14日开放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内的新增销售规模上限拟不超过15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产生的利息)。集中申购实行"末日比例确认、余款退回"的销售机制。
在本基金正常集中申购日日间内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超过集中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申购受理,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申购。若当日申购结束后发现累计申购申请接近申购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提前结束发售,无论是否达到集中申购规模目标,公告当日为集中申购的最后一个申购日。
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申请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集中申购期间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总金额超过150亿份,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依法退还给投资者。
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得调整集中申购规模上限。
6、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7、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的申购价格为每份人民币1.00元。基金代码为020011。
8、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直销机构指本公司的上海理财中心、网上交易平台(www.gtfund.com)与北京理财中心,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中原证券等。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类型可以是指定银行卡、资金账户、存款账户等,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集中申购期内,销售机构可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及申购申请手续。开户和申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10、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888-688)、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集中申购事宜。
11、投资者可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要求的交易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申购本基金。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公司将统一为所有新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及基金账户卡。
12、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的申购费率见本公告正文。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机构有本基金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3、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由注册登记机构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
验资结束日为原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基金默认转为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默认转为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的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验资结果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和中国银行网站(www.boc.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集中申购相关事宜。
16、销售机构除在业务网点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外,部分销售机构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具体代销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申购程序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7、在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间,各代销机构将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申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集中申购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等,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其中备选成份股投资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属于具有中高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适合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并能正确认识和对待本基金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投资者。
如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和本公司的管理能力有信心,也可以本着审慎原则选择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基金产品。投资决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011)。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指数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面值
人民币1.00元。
(六)销售对象
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基金合同中定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七)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3楼
电话:(021)23060330
传真:(021)23060372
邮编: 200001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电话:(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邮编:100873
3、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电话:(021)23060325
联系人:杨荣华
(八)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均接受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网址: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建设银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中国农业银行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95599.cn;
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全国100家分行、132 个城市的近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集中购业务。
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的541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
招商银行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6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址:www.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的127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北京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北京银行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自治区51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石家庄、沈阳、鞍山、大连、辽源、营口、大庆、长春、吉林、长沙、武汉、常州、苏州、无锡、扬州、泰安、杭州、萧山、宁波、绍兴、蚌埠、淮安、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广州、深圳、汕头、威海、贵阳、遵义、太原、乌鲁木齐、西安、郑州、南宁、新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3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长春、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咨询电话:021-962506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dw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咨询电话:021-684199974,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xyzq.com.cn
2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0个城市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gf.com.cn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8个城市33家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城市具体如下: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5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 www.962518.com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武汉、海口、南宁、昆明、大连、柳州、盐城、桂林、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石河子、昌吉。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62267799转6789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ehongyuan.com
2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25个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郑州、新乡、南阳、周口、驻马店、鹤壁、巩义、上街、新密。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371-67639999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址: www.mszq.com
22、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4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盛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91)628533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证券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10-84864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2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上海、北京、衡阳、永州、乐山、内江、黄石、鄂州、荆门、绍兴。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0-8769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41个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惠州、肇庆。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齐齐哈尔、沈阳、大连、青岛、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厦门、佛山、武汉、郑州、乌鲁木齐、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2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信万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532-9657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3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
客服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www.lhzq.com
3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7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客户咨询电话:400-888-8168;025-84579897
公司网址:www.htzq.com.cn

3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6个省、市,22个主要城市的3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原证券咨询电话:0371-9672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九)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11月16日起至2007年12月14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缩短集中申购期。
(十)集中申购费用
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50%
50万≤ M<200万 1.20%
200万≤ M<500万 1.00%
M ≥500万 1000元/笔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申购适用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即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 - 集中净申购金额
集中申购份额=(集中净申购金额 + 集中申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集中申购价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集中申购期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十一)"末日比例确认"的处理方式
为了基金平稳投资运作的需要,本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购期内对基金新增申购规模实行150亿份基金份额的上限控制(不含申购资金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
1、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金额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则所有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2、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高于150亿元的情形:若集中申购期内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集中申购的总金额超过150亿元,将对集中申购期内最后一个申购日之前的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对最后一个申购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期末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 (150亿元 - 集中申购期内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末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
按照上式计算的确认比例,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末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将部分予以确认。
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资者集中申购期内申购费按照按比例确认后的有效确认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
集中申购期申购申请确认比例将于集中申购期结束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举例如下: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金额不足150亿元,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全部确认,对应申购费率为1.5%,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利息3.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1元
申购费用=10000 - 9852.21 =147.79元
申购份额=(9852.21+3.00)/1.00=9,855.21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9,855.21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集中申购期内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超过100亿元。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之前,该笔申购将按照100%比例予以确认,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同例一。
若该笔申购申请发生在集中申购末日,且本次集中申购末日之前有效申购申请金额达到130亿元,申购末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为30亿元,投资者得到的申购份额确认比例为(150 - 130)/30 = 66.6667%,对应申购费率为1.5%,申购末日产生利息2.00元,基金集中申购价格每份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有效申购申请确认金额=10,000×66.6667%=6,666.67元
净申购金额=6,666.67/(1+1.5%)=6,568.14元
申购费用=6,666.67-6,568.14=98.53元
申购份额=(6,568.14 + 2,00)/1.00=6,570.14份
未确认金额=10,000-6,666.67=3,333.33元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可得到6,570.14份基金份额。未确认金额3,333.33元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若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间多次申购该基金,其有效申购申请将按照单笔有效申请确认比例计算单笔有效申购申请份额。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首次集中申购的金额合计为1万元。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集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帐 号:044654-8180-12590818025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 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 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上海理财中心。
(3)个人投资者应在集中申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上海理财中心账户。
6、对集中申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投资者,本公司可提供上门服务。
7、在本公司理财中心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集中申购业务。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为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通过中国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②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③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④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②填妥的《集中申购申请表》;
③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2.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集中申购资金;
b) 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c)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d)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C、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E、注意事项
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3.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④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②填妥的申购申请表。
4.通过交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视同下一工作日的申请。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交易即可);
2)认购(集中申购)/申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网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帐户管理"页面,选择"开通已有基金帐户",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集中申购)/申购)。
C、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
D、个人客户办理认购(集中申购)/申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在柜台交易需提交以下材料(认购(集中申购)/申购基金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
注: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网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帐户管理"页面,选择"开通已有基金帐户",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集中申购)/申购。
E、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5.通过招商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个人投资者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办理。
B、个人投资者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a. 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集中申购资金。
b. 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②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c.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
d. 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集中申购申请。
C、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集中申购。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集中申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D、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6.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的程序。
1、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 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提出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成立时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中原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机构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在集中申购本基金前已经开立了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的个人投资者无须再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可直接集中申购本基金。
5、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集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要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个人投资者如办理集中申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集中申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上海理财中心和北京理财中心均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首次集中申购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
2、受理开户及集中申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理财中心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银行账户:
户 名: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帐 号:044654-8180-12590818025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2)汇款时,客户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上海理财中心。
(3)投资者应在集中申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上海理财中心账户。

(二)代销本基金的银行
以下为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的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通过中国银行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 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③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⑤ 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⑥ 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2)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①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集中申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集中申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书和集中申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2.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集中申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c)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集中申购业务。
d)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集中申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a)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b) 证券卡;
c)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a)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b)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3.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⑥上海证券账户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申购申请表。
C.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4. 通过交通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B、开户及集中申购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认购(集中申购)/申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网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帐户管理"页面,选择"开通已有基金帐户",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集中申购)/申购)。
C、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委托开户及密码预留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基金业务综合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D、机构客户办理认购(集中申购)/申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金额类业务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2)认购(集中申购)/申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注: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柜台交易时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国泰基金账户的,但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国泰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网上银行交易时需先进入"帐户管理"页面,选择"开通已有基金帐户",正确填写基金帐户号码提交,成功后再进行认购(集中申购)/申购。
E、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5. 通过招商银行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
A、业务办理时间:
上午9:30至下午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周六、周日暂停受理。
B、开户及集中申购程序:
a. 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集中申购资金。
b.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c. 开户同时可办理集中申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集中申购申请表。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集中申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国盛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渤海证券、万联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海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中原证券等。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部分证券公司11:30-13:00照常受理)(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适用);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8)开户合同书(相关公司适用)。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集中申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集中申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要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2)机构投资者如办理集中申购,应预先在资金账户或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和集中申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机构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五、退款事项
1、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申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集中申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资金小于其集中申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集中申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集中申购资金,将于本基金集中申购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基金的验资
本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当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验资结束日为原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基金默认转为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默认转为国泰沪深300指数基金的投资者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确认,验资结果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峨山路91弄98号201A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成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电话:(021)23060288
传真:(021)23060266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 (021)33134688
公司网址:www.gt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010)66594977
联系人:宁敏
网址:www.boc.cn
(三)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电话:95566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3、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psbc.com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联系人:刘晔
电话:010-66226044 / 010-66223251
传真:010-66226045 / 010-66226047
客户服务热线:010-96169
北京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152814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网址:www.csc108.com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杨薇
网址:www.htsec.com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2、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网址:www.bigsun.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邓寒冰
网址:www.sw2000.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网址:www.dfzq.com.cn
1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路2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网址:www.dwzq.com.cn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18、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9、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76608
传真:021-65081063
联系人:谢秀峰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0、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 汤世生
联系电话:010-62267799转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 张智红
网址:www.ehongyuan.com
2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 010-85252664
传真: 010-85252655
联系人:张颢
网址:www.mszq.com
2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电话:(0791)6285337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 徐美云
网址:www.gsstock.com
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om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4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 (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700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陈庆燕
网址:www.ewww.com.cn
26、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东风东路836号东峻广场3座5、34、35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联系电话:020-37865026
传真:020-87691530
联系人:李俊
网址:020-38765054
2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2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电话:021-63296362
传真:021-51062920
联系人:甘露
网址:www.cz318.com.cn
2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网址:www.zxwt.com.cn
30、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 系 人:覃清芳
联系电话:(0771)5539262
传 真:(0771)5539033
客服热线: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31、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 系 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传 真:0755-82492962
客服热线: 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3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樊昊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3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371-9672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371-65585670
联系人:陈利民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网址:www.ccnew.com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陈宇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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