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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锐混合(00162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150519
基金代码 001622
公告日期 2018-07-11
编号 1
标题 关于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关于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7月12日起开展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22,以下简称“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起止日期
自2018年7月12日开始至2018年8月11日结束。
二、适用基金
新华鑫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22)。
三、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凡原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本基金份额的均享有以下优惠: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Y 原赎回费率 优惠后赎回费率
赎回费 Y<7日 1.50% 1.50%
7日≤Y<30日 0.75% 0.75%
30日≤Y<3个月 0.50% 0.375%
3个月≤Y<6个月 0.50% 0.25%
6个月≤Y<1年 0.50% 0.125%
1年≤Y<2年 0.25% 0.0625%
Y≥2年 0% 0%

注:1个月按30日计算,1年以365日计。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对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25%计入基金财产。经过此次赎回费优惠调整后,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因此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赎回费率属于“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的情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原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并在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
4、本次优惠活动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或其他销售渠道提交的赎回申请,或非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或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费率变动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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