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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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洪福(00342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205073
基金代码 003424
公告日期 2018-08-25
编号 1
标题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 08月 25 日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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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08月23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06月30日止。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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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江信洪福
基金主代码 003424
交易代码 003424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07日
基金管理人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6,350,026.1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
略,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
与收益的最佳匹配。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
策、商业银行信贷扩张、国际资本流动和其他影响短
期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预判对未来利率市场
变化情况。根据对未来利率市场变化的预判情况,分
析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特征和风险水
平特征,并以此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市场利率的各种因素(如宏观
经济状况、货币政策走向、资金供求情况等)的分析,
判断市场利率变化趋势,以确定基金组合的久期目标。
当预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下降时,本基金将通过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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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期限较长的债券等方式提高基金组合久期;当预
期未来市场利率水平上升时,本基金将通过增加持有
剩余期限较短债券并减持剩余期限较长债券等方式缩
短基金组合久期,以规避组合跌价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
况的判断,适时采用哑铃型、梯形或子弹型投资策略,
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最大限度避
免投资组合收益受债券利率变动的负面影响。
(3)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债券组合中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等不同债券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各类属相对收益情况、利差变
化状况、信用风险评级、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因素来确
定各类属配置比例,发掘具有较好投资价值的投资品
种,增持相对低估并能给组合带来相对较高回报的类
属,减持相对高估并给组合带来相对较低回报的类属。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个券选择上将安全性因素放在首位,优
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防范违约风险。其次,
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将根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实际
情况,挖掘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若发现该类券种
主要由于市场波动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
平,则该券种价格属于相对低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
此类低估品种,并选择收益率曲线上定价相对低估的
期限段进行投资。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池结构和质量的
跟踪考察,分析资产支持证券底层资产信用状况变化,
并预估提前偿还率变化对资产支持证券未来现金流的
影响情况,评估其内在价值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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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毛建宇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10-57380902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customer@jxfund.cn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22-0583 95595
传真 010-57380988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jxfund.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
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2018年0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2,162,601.21
本期利润 15,165,839.1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0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9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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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8,073,768.0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29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2% 0.03% 1.02% 0.10% -0.40% -0.07%
过去三个月 1.33% 0.04% 2.73% 0.15% -1.40% -0.11%
过去六个月 2.96% 0.04% 4.95% 0.12% -1.99% -0.08%
过去一年 4.80% 0.03% 4.37% 0.10% 0.43%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29% 0.03% 3.32% 0.12% 3.97% -0.0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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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12]1717号文)批
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目前,各家持股比例分别为:30%、17.5%、17.5%、
17.5%、17.5%。公司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为:
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祺福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同时,公
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证券从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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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期限 业年限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淳
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
总监助
理、本基
金的基金
经理
2016-12-
07
- 11年
杨淳先生,金融学硕士,曾先
后就职于北京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中金瑞
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证券分
析师、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所任证券分析师、江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固定
收益研究员,现任江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助理,并担任江信祺福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添福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洪福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
瑞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江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静鹏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12-
07
- 6年
静鹏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
曾先后就职于洛肯国际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博
润银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债
券交易员、江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债券交易员,现任江信
祺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
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江信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
金经理。
(1)任免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或基金成立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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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
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不正
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形
成涵盖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的投资管理,涉及交易所市场、
银行间市场等投资市场,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
环节的公平交易机制。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在保证各投资组
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严格贯
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的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
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公司不断加强对投资交易行
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确保做好对公平交易各环节的监控和分析评估工作。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重点配置中高评级同业存单和短久期利率债,未来本基金将在控
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注重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和收益性,灵活调整投资组合的杠杆率水
平,并择机加大利率债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江信洪福基金份额净值为1.0429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2.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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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中国宏观经济面临一定下行风险,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收紧
对部分三四线城市影响较大,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降温,同时财政部大力整顿地方政策
隐性债务风险,基建投资增速下降明显,而中美贸易摩擦对出口增长带来较大的不确定
性。今年以来央行货币政策转向稳健偏宽松,或是基于对冲监管政策、信用紧缩和贸易
摩擦对经济和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的考量,可以预期三季度货币政策将延续宽松格局。
通胀方面,年中是通胀高点,下半年CPI仍将保持在1.5%-2%左右,PPI年中冲高后逐步
走低,通胀压力不大。受经济有下行风险、信用紧缩、货币宽松等因素的影响,债券市
场不同品种投资机会将呈现分化。信用债方面,信用风险加速暴露,低评级信用债信用
利差仍将走阔。利率债及高评级信用债,面临较好的投资机会,长端债券受经济增长预
期扰动及美联储加息影响,会存在一定波动,短端债券受益于货币政策偏宽松影响,存
在较为确定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本公司制订的《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地控制基金估值流程。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人为公司总经理,成
员包括投资管理总部、运营保障总部、研究发展部、风控稽核总部、证券交易部等部门
的骨干。估值委员会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
的公允、合理,防止估值被歪曲进而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
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最新的估值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具体估值流程为: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
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
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XBRL形式报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
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布。报告期内
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的变更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确认。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正常,无需预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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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
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
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
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
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408,977.30 718,786.70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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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 30,913.66 97,285.20
存出保证金 - 15.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633,474,155.00 553,800,897.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33,474,155.00 553,800,897.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11,702,810.35 8,636,276.1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645,616,856.31 563,253,270.7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7,117,321.39 50,021,724.9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4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9,716.95 130,469.55
应付托管费

43,238.97 43,489.8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16,280.48 17,437.17
应交税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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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息 167,095.68 107,132.0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69,424.36 140,000.00
负债合计 117,543,088.25 50,460,253.6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506,350,026.12 506,238,333.43
未分配利润
6.4.7.1
0
21,723,741.94 6,554,683.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8,073,768.06 512,793,017.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5,616,856.31 563,253,270.75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本期2018年01月01
日至2018年06月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06月30日
一、收入 19,276,380.86 15,727,355.88
1.利息收入 16,160,450.00 15,634,583.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
1
2,975.77 28,883.82
债券利息收入 16,064,925.45 14,009,792.4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92,548.78 1,595,906.79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112,620.00 57,56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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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投资收益
6.4.7.1
3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
4
112,620.00 57,56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6.4.7.1
4.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
5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
6
- -
股利收益
6.4.7.1
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6.4.7.1
8
3,003,237.90 35,190.9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6.4.7.1
9
72.96 21.88
减:二、费用 4,110,541.75 3,618,617.28
1.管理人报酬
6.4.10.
2.1
774,747.96 880,997.12
2.托管费
6.4.10.
2.2
258,249.34 293,665.71
3.销售服务费
6.4.10.
2.3
- -
4.交易费用
6.4.7.2
0
10,080.25 7,766.43
5.利息支出 2,979,439.84 2,359,263.6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979,439.84 2,359,263.66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4.7.2
1
88,024.36 76,9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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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5,165,839.11 12,108,738.6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5,165,839.11 12,108,738.60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6,238,333.43 6,554,683.72 512,793,017.1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15,165,839.11 15,165,839.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11,692.69 3,219.11 114,911.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9,583.11 8,796.58 298,379.69
2.基金赎回

-177,890.42 -5,577.47 -183,467.8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06,350,026.12 21,723,741.94 528,073,768.06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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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0,220,107.98 574,628.49 200,794,736.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12,108,738.60 12,108,738.6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496,106,940.97 3,869,676.79 499,976,617.7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96,197,006.95 3,870,913.45 500,067,920.40
2.基金赎回

-90,065.98 -1,236.66 -91,302.6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96,327,048.95 16,553,043.88 712,880,092.8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初英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毛建宇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健菲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50号文《关于准予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确认,由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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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200,220,107.98元,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045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2016年12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220,107.98份
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6,005.00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江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
持证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
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
额,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本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01月01日至
2018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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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
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
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
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
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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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江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5%股份转让给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
不变,仍为人民币 180,000,000 元。
变更前,关联方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恒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变更后,关联方关系如下: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安徽恒生阳光控股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鹰潭聚福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鹰潭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东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的股东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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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1 股票交易
本期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
8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
7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774,747.96 880,997.1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63.67 18,438.03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
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58,249.34 293,665.71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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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去年同期,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除本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6月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408,977.30 2,302.69 2,164,278.01 24,533.97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股/新债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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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
额为117,117,321.39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0434 13农发34 2018-07-02 100.87 176,000 17,753,120.00
111770121
17福建海峡银
行CD077
2018-07-03 95.41 22,000 2,099,020.00
111890805
18吉林银行CD0
21
2018-07-09 95.46 227,000 21,669,420.00
111893472
18九江银行CD0
19
2018-07-09 95.49 300,000 28,647,000.00
111896236
18天津银行CD1
33
2018-07-03 98.99 500,000 49,495,000.00
合计

1,225,000 119,663,560.00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
款。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
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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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
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633,474,155.00元,无属于第三
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级未发生重大变
动。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33,474,155.00 98.12
其中:债券 633,474,155.00 98.1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9,890.96 0.07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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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各项资产 11,702,810.35 1.81
9 合计 645,616,856.31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575,155.00 5.4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575,155.00 5.4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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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同业存单 604,899,000.00 114.55
9 其他 - -
10 合计 633,474,155.00 119.96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11896236
18天津银行CD
133
500,000
49,495,000.
00
9.37
2 111899938
18宁波银行CD
119
300,000
29,058,000.
00
5.50
3 111821109
18渤海银行CD
109
300,000
29,022,000.
00
5.50
4 111893576
18广东南粤银
行CD005
300,000
28,992,000.
00
5.49
5 111714285
17江苏银行CD
285
300,000
28,719,000.
00
5.44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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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的情况,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不存在投资于超过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情况。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702,810.3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702,810.3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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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投资托管行股票、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的情形。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
人户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11 1,628,135.13
506,146,184.6
4
99.96% 203,841.48 0.04%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0,029.53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07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220,107.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06,238,333.43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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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9,583.1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7,890.4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6,350,026.1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5月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
经理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在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江信洪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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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
证券
1 - - - - -
民族
证券
1 - - - - -
长城
证券
2 - - - - -
国盛
证券
2 - - - -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占当期基
金成交总
额的比例
广发证

- - - - - - - -
民族证

- - - - - - - -
长城证

- - - - - - - -
国盛证

5,171,779.90 100.00% 88,100,000.00 100.00%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持有基金
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
超过20%
的时间区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1
20180101
-2018063
0
506,146,184.64 - - 506,146,184.64 99.96%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较为集中,存在基金规模大幅波动的风险,以及由此导致基金收益较大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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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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