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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00089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211420
基金代码 000896
公告日期 2018-08-28
编号 1
标题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89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0,016,157.5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96
0008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3,055,429.53份
6,960,728.04份

注: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积极配置优质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石立平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95

传真
021-20892111
010-6363913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 2018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20,654.46
39,074.90

本期利润
1,489,118.07
87,866.9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0
0.011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0%
1.1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8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84
-0.081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5,317,706.86
6,391,428.4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316
0.918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1%
0.12%
-0.16%
0.13%
0.05%
-0.01%

过去三个月
-0.15%
0.11%
0.80%
0.14%
-0.95%
-0.03%

过去六个月
1.40%
0.11%
1.49%
0.13%
-0.09%
-0.02%

过去一年
1.81%
0.09%
1.27%
0.10%
0.54%
-0.01%

过去三年
-3.46%
0.32%
4.23%
0.06%
-7.69%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55%
0.42%
5.68%
0.06%
-7.23%
0.36%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4%
0.12%
-0.16%
0.13%
0.02%
-0.01%

过去三个月
-0.25%
0.11%
0.80%
0.14%
-1.05%
-0.03%

过去六个月
1.19%
0.11%
1.49%
0.13%
-0.30%
-0.02%

过去一年
1.46%
0.10%
1.27%
0.10%
0.19%
0.00%

过去三年
-4.55%
0.32%
4.23%
0.06%
-8.78%
0.26%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96%
0.42%
5.68%
0.06%
-8.64%
0.36%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2月2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2017年8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合同终止事由、赎回费等,大会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本金17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26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行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丁玥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兼任权益投研部总监、首席权益投资官、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016年7月26日
-
9年
学历:金融工程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 2009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15年7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信用研究主管,2016年7月担任研究部总监,2018年6月担任权益投研部总监兼首席权益投资官。2016年7月26日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4日起担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起担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31日起担任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王美芹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8月5日
-
11年
学历:工商管理、应用金融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1997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02年3月至2005年12月,担任北京麦特诺亚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部项目主管,2007年2月至2015年6月,先后担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部副经理、理财顾问部副总监、专户投资总监等职务,2015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专户投资经理,2016年8月5日起担任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4日起担任鑫元欣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明凯
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2日
2018年2月9日
10年
学历:数量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深信用研究员,精通信用债的行情与风险研判,参与创立了南京银行内部债券信用风险控制体系,对债券市场行情具有较为精准的研判能力。2013年8月加入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研究部信用研究员。2013年12月30日至2016年3月2日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4月17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1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合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26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15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4月21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2月9日任鑫元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的基金经理。

赵慧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2日
2018年3月29日
8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士。相关业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从业经历: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交易员。2011年4月起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市场交易经验。2014年6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月13日起担任鑫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7月13日起担任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8月17日起担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0月27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22日起担任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3日起担任鑫元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鑫元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17日起担任鑫元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2月13日起担任鑫元广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22日起担任鑫元常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19 日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起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7月11日起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受流动性超预期宽松的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由短至长全面下行。权益市场则经历了巨幅震荡,市场风格切换频繁。二季度,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国内经济基本面反复,货币市场流动性先紧后松,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投资者风险偏好持续降低。债券方面,长端利率债收益率在季初延续三月份的下行,之后由于央行置换式降准与资金面趋紧而快速上行。五月份信用市场违约事件频发促使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六月份随着央行一系列呵护市场的措施出台,长端利率再次快速下行,10年国债收益率创下年内新低,但信用债AAA以外各品种的收益率逆势上行,信用利差继续走阔。股市方面,贸易战升级、信用债违约及股权质押爆仓等风险高悬,股市呈现单边下跌态势,截止六月底,上证指数创出2782.38点新低。
报告期内,本基金积极调整股票与债券仓位,并分别通过国债期货套保策略进行多头和空头套保操作平滑组合的利率波动风险。权益资产方面,则通过积极、灵活地调整权益类资产仓位,较好地规避了权益市场的两次大幅调整,切实控制了组合回撤、增强了组合收益。
接下来,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对经济基本面及货币政策的预判,充分发挥产品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的灵活性,力争为持有人获取持续稳定的回报。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基金份额净值为0.931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0%;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基金份额净值为0.918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年上半年GDP增速为6.8%,投资、消费和净出口对GDP的拉动分别为2.1%、5.3%和-0.7%,受中美贸易摩擦及去年高基数因素影响,净出口对GDP拉动由2017年的0.6%降至-0.7%,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消费回升1.2个百分点,投资回落0.1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稳定增长起到支撑作用。
展望2018年下半年,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消费方面,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仅为9.4%,较2017年下滑0.8个百分点,受到地产价格上涨形成的挤出效应以及去杠杆经济景气度回落下收入增速减缓,叠加消费者边际消费倾向下降,下半年消费增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其中先行指标汽车销量在上半年压力开始显现;投资端,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维持6.0%,较2017年下降1.2个百分点,基建增速出现大幅回落,制造业投资增速维持稳定,地产相对较高景气成为支撑投资增速保持平稳的重要力量,虽然7月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双发力支撑基建投资回升,但考虑到当前基建投资规模极大,依赖政府力量拉动基建投资边际力量会逐步弱化,投资端下半年压力也会有所体现。进出口,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下,且美国是中国货物贸易净额的主要来源,若下半年中美贸易未能有效缓解,则出口会面临极大压力。
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权益资产需要进一步消化经济基本面下行和投资者风险偏好逐步回落的压力。相对“黑天鹅”,下半年“灰犀牛”对投资者影响会更加显著,体现在中美贸易、除美联储外的发达经济体流动性收缩对国内流动性边际宽松的冲击、地产调控不确定性、去杠杆潜在的冲击等等。而债券市场整体仍偏暖,但市场预期或因为政策调整而有反复,利率债需要从预期波动中寻找机会,而信用债则将重回票息价值的本源上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债券市场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172,737.56
32,970.05

结算备付金

2,694,370.20
1,127,104.42

存出保证金

28,053.28
22,045.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122,147,146.00
111,800,760.00

其中:股票投资

3,479,296.00
11,626,835.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8,667,850.00
100,173,92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453.22
-

应收利息
6.4.7.5
3,126,394.08
3,169,207.2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97.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128,188,551.94
116,152,086.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6,099,839.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87,213.5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361.19
68,723.85

应付托管费

18,388.88
19,635.34

应付销售服务费

2,158.96
2,609.42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35,962.61
20,483.93

应交税费

16,424.86
-

应付利息

-2,699.90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57,767.52
300,000.00

负债合计

16,479,416.65
411,452.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120,016,157.57
126,082,145.32

未分配利润
6.4.7.10
-8,307,022.28
-10,341,51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709,135.29
115,740,634.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188,551.94
116,152,086.8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0.9316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0.9182元;基金份额总额120,016,157.5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113,055,429.53份;C类基金份额总额6,960,728.04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2,540,723.79
1,747,310.28

1.利息收入

2,926,629.91
2,321,926.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24,128.10
48,136.93

债券利息收入

2,885,018.67
2,069,970.9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483.14
203,818.6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03,273.42
-1,929,378.8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2
-956,247.05
-431,011.90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3
-121,284.17
-1,514,566.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6.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5
-82,200.00
-

股利收益
6.4.7.16
56,457.80
16,20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7.17
717,255.63
1,354,762.6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4.7.18
111.67
-

减:二、费用

963,738.80
972,152.66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395,135.75
387,590.64

2.托管费
6.4.10.2.2
112,895.95
110,740.19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13,936.12
29,304.68

4.交易费用
6.4.7.19
129,422.97
100,128.53

5.利息支出

67,449.97
177,021.1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7,449.97
177,021.10

6.税金及附加

 8,530.52
-

7.其他费用
6.4.7.20
236,367.52
167,367.5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6,984.99
775,157.6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6,984.99
775,157.62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6,082,145.32
-10,341,511.04
115,740,634.2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6,984.99
1,576,984.9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065,987.75
457,503.77
-5,608,483.9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040.89
-3,239.11
42,801.78

2.基金赎回款
-6,112,028.64
460,742.88
-5,651,285.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0,016,157.57
-8,307,022.28
111,709,135.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9,996,837.77
-11,267,091.36
108,729,746.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75,157.62
775,157.6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108,863.42
-177,608.30
2,931,255.1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8,013,343.79
-7,965,470.63
80,047,873.16

2.基金赎回款
-84,904,480.37
7,787,862.33
-77,116,618.0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23,105,701.19
-10,669,542.04
112,436,159.1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11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72号《关于核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49,672,221.5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72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2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49,723,386.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1,164.5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方法、合同终止事由、赎回费等,大会决定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7年8月8日起正式生效。
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根据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注:无。
债券交易
注:无。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权证交易
注:无。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95,135.75
387,590.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8,761.25
36,109.0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2,895.95
110,740.1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合计

光大银行
-
12,795.98
12,795.98

南京银行
-
470.04
470.04

鑫元基金
-
5.77
5.77

合计
-
13,271.79
13,271.7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合计

光大银行
-
26,679.84
26,679.84

南京银行
-
571.23
571.23

鑫元基金
-
7.31
7.31

合计
-
27,258.38
27,258.38

注: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40%/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
172,737.56
10,039.44
730,203.64
43,641.21

注:本基金的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6,099,839.00元,于2018年7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479,296.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18,667,850.0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6,005,716.80元,第二层次 95,795,043.20,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479,296.00
2.71


其中:股票
3,479,296.00
2.7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8,667,850.00
92.57


其中:债券
118,667,850.00
92.5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67,107.76
2.24

8
其他各项资产
3,174,298.18
2.48

9
合计
128,188,551.9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046,206.00
2.7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33,090.00
0.3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479,296.00
3.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886
元祖股份
48,300
957,306.00
0.86

2
002007
华兰生物
20,000
643,200.00
0.58

3
002032
苏泊尔
12,000
618,000.00
0.55

4
603043
广州酒家
20,000
455,400.00
0.41

5
300347
泰格医药
7,000
433,090.00
0.39

6
300601
康泰生物
6,000
372,300.00
0.3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977
浪潮信息
2,256,772.00
1.95

2
603043
广州酒家
1,596,860.00
1.38

3
300271
华宇软件
1,569,020.00
1.36

4
600521
华海药业
1,302,350.00
1.13

5
603886
元祖股份
1,301,131.00
1.12

6
002179
中航光电
1,220,231.00
1.05

7
600570
恒生电子
1,055,630.00
0.91

8
002376
新北洋
1,020,700.00
0.88

9
600623
华谊集团
996,800.00
0.86

10
002680
ST长生
992,400.00
0.86

11
600216
浙江医药
943,600.00
0.82

12
600801
华新水泥
882,834.00
0.76

13
601939
建设银行
845,500.00
0.73

14
002677
浙江美大
828,000.00
0.72

15
603008
喜临门
750,720.00
0.65

16
002007
华兰生物
715,900.00
0.62

17
601888
中国国旅
691,400.00
0.60

18
600585
海螺水泥
666,424.60
0.58

19
002032
苏泊尔
642,685.00
0.56

20
300015
爱尔眼科
639,570.00
0.55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0977
浪潮信息
2,351,800.00
2.03

2
300271
华宇软件
1,644,450.00
1.42

3
600486
扬农化工
1,529,837.00
1.32

4
002475
立讯精密
1,409,087.00
1.22

5
600521
华海药业
1,283,174.00
1.11

6
002179
中航光电
1,180,601.00
1.02

7
603043
广州酒家
1,128,240.00
0.97

8
600801
华新水泥
1,047,900.00
0.91

9
600346
恒力股份
1,009,609.00
0.87

10
600623
华谊集团
988,900.00
0.85

11
600570
恒生电子
988,280.00
0.85

12
600699
均胜电子
981,000.00
0.85

13
002376
新北洋
934,800.00
0.81

14
300024
机器人
914,000.00
0.79

15
002680
ST长生
909,592.00
0.79

16
600216
浙江医药
890,200.00
0.77

17
000970
中科三环
858,503.88
0.74

18
601939
建设银行
832,500.00
0.72

19
002372
伟星新材
831,500.00
0.72

20
002677
浙江美大
760,800.00
0.66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0,550,056.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7,972,688.52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2,000.00
0.9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5,706,040.00
23.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5,706,040.00
23.01

4
企业债券
71,802,810.00
64.2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37,000.00
18.03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8,667,850.00
106.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0215
17国开15
200,000
19,884,000.00
17.80

2
1480078
14双水务债01
200,000
10,180,000.00
9.11

3
041788001
17朗姿CP001
100,000
10,078,000.00
9.02

4
011800022
18晋能SCP001
100,000
10,059,000.00
9.00

5
143591
18鲁金02
100,000
9,913,000.00
8.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一季度,本组合主要通过做空国债期货以规避组合部分利率风险,品种以十年国债期货合约为主。二季度,长端利率收益率大幅下行,本组合分别通过多头套保来规避组合的久期过短风险,后又在现货补仓后做了少量空头套保以降低组合利率波动风险。品种均以十年品种为主。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一季度前半段取得较好效果,但后期由于债券市场反弹在期货部分有所损失,但得益于套保比例的调整以及组合现货部分的收益较大,整个组合的收益较为稳定。二季度策略目标与效果一致。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053.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453.2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26,394.08

5
应收申购款
397.6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174,298.18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259
436,507.45
103,847,680.23
91.86%
9,207,749.30
8.14%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174
40,004.18
0.00
0.00%
6,960,728.04
100.00%

合计
433
277,173.57
103,847,680.23
86.53%
16,168,477.34
13.47%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738.94
0.0007%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1,993.23
0.0286%


合计
2,732.17
0.002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0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0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A
鑫元聚鑫收益增强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2日)基金份额总额
126,213,477.68
223,509,908.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7,607,792.97
8,474,352.3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7,973.44
8,067.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590,336.88
1,521,691.7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3,055,429.53
6,960,728.04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2018年5月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张博先生担任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由定期开放式变更为开放式。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投资比例有所变更,详见基金合同相关约定。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33,205,970.94
37.51%
26,009.66
34.35%
-

中信证券
2
22,489,505.99
25.41%
22,395.93
29.57%
-

中金公司
2
17,831,612.43
20.14%
14,261.01
18.83%
-

银河证券
2
9,420,897.90
10.64%
7,067.00
9.33%
-

广发证券
2
5,574,757.26
6.30%
5,994.89
7.92%
-

方正证券
2
-
-
-
-
-

注:(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安信证券
68,084,488.35
37.85%
104,700,000.00
29.22%
-
-

中信证券
73,193,088.40
40.69%
72,000,000.00
20.09%
-
-

中金公司
31,124,676.40
17.30%
91,000,000.00
25.40%
-
-

银河证券
4,462,300.00
2.48%
13,300,000.00
3.71%
-
-

广发证券
2,999,100.00
1.67%
77,300,000.00
21.57%
-
-

方正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01-20180630
103,846,742.46
0.00
0.00
103,846,742.46
86.53%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8年3月8日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审议内容包括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名称、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限制、赎回费、估值方法等,大会决定将“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新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修改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90%”,变更后的《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4月11日起正式生效。变更后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经基金管理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通讯表决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7月19日起,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指定媒介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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