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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亚洲债券人民币累计(96800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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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358347 | ||||||||
基金代码 | 968000 | ||||||||
公告日期 | 2018-10-12 | ||||||||
编号 | 2 | ||||||||
标题 | 关于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修改基金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961号文获准在中国内地注册及销售,并自2016年1月11日在内地公开 销售。现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其于2018年6月28日在中国 内地代理人网站公告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以 下简称“《基金说明书》”)以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有 关本基金的下列修订,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 《基金说明书》的修订 1. 澄清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 此前,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中披露,本基金可投资于评级低于投资级别(即获低 于穆迪Baa3或标准普尔BBB-或其他认可评级机构同类用语之评级)之债券及其他债务 证券。本基金投资目标及政策将作出修订,以澄清本基金可投资于获中国信贷评级机 构BB+或以下评级(该等评级被视为相当于国际认可评级机构的低于投资级别评级)之 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中亦相应加插与中国信贷评级机构相关的风险因素。 此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亦将作出修订,以澄清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主要包括 由政府、政府机构、超国家组织和公司于亚洲(包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发行的定息 及浮息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 为反映上述澄清: (1) 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亚洲总收 益债券基金基金说明书”中“投资目标、政策及限制”一节内“投资目标及政策” 分节之第七段将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为达到基金之投资目标,管理人将采取灵活的资产分配策略,因应预期市场情况 之变化,把基金资产主要调配至广泛系列之债务证券。基金的投资组合将主要包括 由政府、政府机构、超国家组织和公司于亚洲(包括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发行的定 息及浮息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本基金亦可投资于下列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 (i) 低于投资级别(即(a)获穆迪Ba1或以下或标准普尔BB+或以下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 所用其他同类用语之评级之债券或(b)本身未获评级但其发行人获穆迪Ba1或以下 或标准普尔BB+或以下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所用其他同类用语之评级之债券); 或 (ii) 获中国信贷评级机构BB+或以下评级或本身未获评级但其发行人获中国信贷评级 机构BB+或以下评级;或 1(iii) 未获评级(即该等债券及发行人均未获穆迪、标准普尔、其他国际认可评级机构 或中国信贷评级机构评级)。” (2)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 金基金说明书”中“风险”一节第(x)段之后加插以下新的风险因素作为第(xi)段: “中国信贷评级机构风险 - 就由中国信贷评级机构作出评级的债务工具而言,中国 内地的信贷评价制度及中国内地采用的评级方法可能与其他市场所采用者不同。因 此,中国内地评级机构给予的信贷评级可能无法与其他国际评级机构给予的评级直 接比较。” 2. 《基金说明书》第二章“本基金的基本规定”之“第A节-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基 金说明书”中“风险”一节内“(xii) 流通性风险”之修订 该风险因素的第一段将全部删除,并以下文取代: “流通性风险 - 本基金可投资于其交易量或会因市场情绪而显著波动之工具,或不经 常买卖的工具或在相对较小的市场买卖的工具。本基金作出之投资或会面对流通性不 足,或因应市场发展及投资者之相反看法而变得流通性不足之风险,特别是就较大规 模的交易而言更是如此。于极端市况下,该等投资可能并无有意的买家及不能以理想 时间或价格出售,以及本基金可能需要接受以较低价格出售该等投资,甚至或不能出 售该等投资。买卖特定证券或其他工具可能被相关交易所或政府或监管机关暂停或限 制,而本基金可能因此招致损失。本基金在未能出售其投资组合持仓的情况下,可能 会对本基金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或因此未能从其他投资机会中获益。” 3. 其他因完善、修正表述所作的修订。 二. 《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 《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目标及投资策略”部分进行相应修订,以反映本公告中 “一. 《基金说明书》的修订”中所述的第“1. 澄清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政策”下第(1)点 的修订内容。 三.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中国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cifm.com) 的本基金的《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 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基金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 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适用与内地基金产 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法律文件及公告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 决策。 3. 风险提示: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及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 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本基金为 2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 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4888 网址:www.cifm.com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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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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