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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顺祥债券(00602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63655
基金代码 006027
公告日期 2018-10-18
编号 1
标题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顺祥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0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10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投瑞银顺祥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8]805号
基金募集期间 2018年10月15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8年10月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010,000,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64,416.6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010,000,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64,416.65
合计 5,010,264,416.65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00,527.7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2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0月15日通过国投瑞银直销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00.00元,认购费用为0元,折合本基金为10,000,000.00份(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以上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8年10月17日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10,000,527.77 0.20% 10,000,000.00 0.2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527.77 0.20% 10,000,000.00 0.2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
注:发起资金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不属于发起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元,认购费用为 0元,折合本基金份额为 10,000,000.00份(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本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不会用于弥补投资者的投资亏损,发起资金持有期限届满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继续持有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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