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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润鑫债券C(00647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97293
基金代码 006471
公告日期 2018-11-30
编号 1
标题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6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10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0月1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自主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2016年10月17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7日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人:林婷婷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4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51%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合规审核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四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督察长负责公司及基金运作的监察稽核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业务办公会、产品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专户产品投资决策委员会、固有资金投资运用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议事决策机构。
公司按照不同业务职能,分为十八个部门。其中投研条线包括权益投资部、指数投资部、量化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资产配置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交易部八个部门;市场条线包括市场部、华南营销中心、华东营销中心和华北营销中心四个部门;运营条线包括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四个部门;同时公司还设立了产品部和监察合规部,产品部具有战略引领地位,负责公司产品的全流程管理,监察合规部独立于各业务部门,对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内部管理等事项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独立监察。
截至到2018年10月17日,公司有员工92人,其中60%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89%的员工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邹新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战略管理与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厉放女士,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助理,香港岭南大学社会科学院讲师,美国安泰国际保险公司亚太总部研究员,荷兰集团亚太区研究中心主管,荷兰国际集团全球养老金服务企业资深顾问。现任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郭庆卫先生,董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货币发行司干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业务经理、副处长、处长、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总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总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总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裁;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重组工作组组长。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宗圣先生,董事,博士学历。历任泰国WALL RESEARCH投资策略分析师、宝来证券研发部总经研究组组长、宝来证券集团总裁特别助理、总经理室主任、国际金融部副总经理,宝来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PT AMCI Manajemen Investasi Indonesia公司(简称AMII资产管理公司)董事(Commissioner)。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大资产管理公司(印度尼西亚)监事。
孙茂竹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汉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胤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律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主任,深圳市格林赛特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南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张天鷞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历。历任化学银行(Chemical Bank)经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Philip Morris Inc)经理,中华开发公司经理,蓝筹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负责人,所罗门兄弟(Salomon Brothers)副总裁,华盛顿资本集团(Washington Capital Group)执行董事,瑞士联合银行集团(UBS)执行董事,阿凡提公司(Avant! Corporation)首席财务官,Union Nature Inc.负责人,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CSFB)董事总经理,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利统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富晶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富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鑫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微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法人代表。
林瑞源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历任元大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代理部科长,元大宝来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行销部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通路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路事业部资深副总经理。现任元大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通路业务督导资深副总经理。
孙晔伟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督察长,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卢伦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晨星(深圳)资讯有限公司股票研究部研究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副总监。现任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黄古彬先生,监事,硕士学历。历任日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董,日盛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宝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汉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财团法人元大文教基金会董事。
曹建英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历任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北京分公司行政管理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电话银行中心行政管理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坐席管理岗、信息技术部电子商务岗、渠道管理部高级经理,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业务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廖洁女士,监事,硕士学历。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金融机构部证券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合规部法律顾问。现任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合规部合规法务副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邹新先生,董事长。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孙晔伟先生,总经理。简历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历。历任宝钢集团及其下属各金融机构投资部门投资经理、副总经理、固收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基金经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固收总监、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
李东育先生,总经理助理,硕士学位。历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总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总经理,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刘豫皓先生,督察长,硕士学位。历任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汉十高速公路管理处职员,审计署西安特派员办事处主任科员,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师,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审计部助理总经理。现任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俊杰先生,基金经理,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1年金融从业经验。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衍生产品部金融工程研究员、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级经理、高级债券研究员,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李仆(副总经理、投研条线分管领导、基金经理)
张俊杰(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刘宏毅(研究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李武群(指数投资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陈剑波(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207.74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兴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42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99.75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00亿元。根据2017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28位,按总资产排名第30位,跻身全球银行30强。按照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最新榜单,兴业银行以426.216亿美元总营收排名第230位。同时,过去一年在国内外权威机构组织的各项评比中,先后获得“亚洲卓越商业银行”“年度最佳股份制银行”“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等多项殊荣。
(二)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管理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科技支持处、稽核监察处、运营管理及产品研发处、养老金管理中心等处室,共有员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截至2018年9月30日,兴业银行已托管开放式基金239只,托管基金财产规模8930.96亿元。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审计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审计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五)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收益分配、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1)直销中心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7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李洋逸冰
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公司电话:400-880-0338
客服电话:400-880-0338
官方网站:www.crbank.com.cn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公司电话:0755-82943666
客服电话:95565
官方网站:www.newone.com.cn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郭晶晶
公司电话:0512-62938521
客服电话:95330
官方网站:www.dwzq.com.cn
(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公司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官方网站:www.zszq.com.cn
(5)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99号明天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公司电话:021-63898427
客服电话:400-820-5999
官方网站:www.shhxzq.com
(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公司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官方网站:www.1234567.com.cn
(7)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姚杨
联系人:孟召社
公司电话:021-20324091
客服电话:400-928-2266
官方网站:www.dtfunds.com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53层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洁
公司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官方网站:www.leadfund.com.cn
(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公司电话:0755-89460500
客服电话:400-684-0500
官方网站:www.ifastps.com.cn
(1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陈霞
公司电话:010-59313555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官方网站:www.chtwm.com
(11)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陆佳慧
公司电话:021-50712782
客服电话:400-821-0203
官方网站:www.520fund.com.cn
(12)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徐江
公司电话:0411-88891212
客服电话:400-0411-001
官方网站:www.taichengcaifu.com、www.haojiyoujijin.com
(13)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李明然
公司电话:010-59013842
客服电话:010-59013842
官方网站:www.wanjiawealth.com
(1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张萌
公司电话:010-58349088
客服电话:400-699-7719
官方网站:www.xiquefund.com
(15)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126号动漫大厦C区209(TG第123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1606-1607
法定代表人:谭智勇
联系人:杨雪研
公司电话:022-23297867
客服电话:022-23297867
官方网站:www.phoenix-capital.com.cn
(16)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证通股份
法定代表人:桂水发
联系人:范泽杰
公司电话:021-20530186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官方网站:www.zhengtongfunds.com
(1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新华社第三工作区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徐英
公司电话:010-5933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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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电子商务港太升国际A栋2单元5层17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业西路CCDI大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杨挺
联系人:黄笛
公司电话:0851-8540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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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4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叶密林
公司电话:010-8399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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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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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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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9层A21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A2106/2107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公司电话:010-68091380
客服电话:400-1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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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陈剑虹
公司电话:0755-825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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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5、7、8、17、18、19、38-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公司电话:020-8755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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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公司电话:010-88312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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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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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公司电话:010-65309516
客服电话:400-67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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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公司电话:010-6521558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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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公司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方网站:www.danjuanapp.com
(28)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许艳
公司电话:010-59287105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官方网站:www.gomefund.com
(29)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张得仙
公司电话:010-52858244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官方网站:www.yixinfund.com
(3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丽敏
公司电话:010-85932810
客服电话:400-819-9868
官方网站:www.tdyhfund.com
(3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公司电话:021-20333333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官方网站:www.longone.com.cn
(3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 -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 -17层
法定代表人:丁益
联系人:金夏
公司电话:0755-83516222
客服电话:400-6666-888
官方网站:www.cgws.com
(3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尹宁宁
公司电话:021-52822063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官方网站:www.66liantai.com
(3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
法定代表人:郑毓栋
联系人:陈铭洲
公司电话:010-65951887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官方网站:www.hongdian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法定代表人:邹新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黄晓芳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陆奇、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负责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翠蓉、高鹤
联系人:吴翠蓉
电话:(0755)25028090

五、基金名称和基金类型
(一)本基金名称: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本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方向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债券品种,努力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七、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在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和财政、货币政策等的基础上,对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决定组合的久期,并通过不同债券剩余期限的合理分布,有效地控制利率波动对基金净值波动的影响,并尽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是基于对收益率曲线变化特征的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收益率曲线策略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收益率曲线本身的变化,根据收益率曲线可能向上移动或向下移动,降低或加长整个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二是根据收益率曲线上不同年限收益率的息差特征,通过骑乘策略,投资于最有投资价值的债券。
3、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整体策略要求,决定组合中类别资产的配置内容和各类别投资的比例。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流动性指标,决定类别资产的当期配置比率。
根据不同类别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市场偏好、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的规定、基金合同、基金收益目标、业绩比较基准等决定不同类别资产的目标配置比率。
4、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层面,首先将考虑安全性,优先选择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以规避违约风险。除考虑安全性因素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基金管理人将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找出收益率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离的原因。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值品种进行重点关注。此外,鉴于收益率曲线可以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这也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于定价低估的短期债券品种。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市场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为主(包括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产),仍处于创新试点阶段。产品投资关键在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本基金将在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具体政策框架下,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6、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人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
7、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流动性优先的前提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国债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的。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
1、投资决策依据
(1)投资决策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投资决策是根据实际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的运行状况来决定资产的配比;
(3)研究员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分析研究报告,为投资提供策略依据。
2、投资流程
本基金投资决策的程序是:
(1)决策和交易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策略,以及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是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内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基金经理负责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负责资产运作的一线监控,并保证确保交易指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得到执行。
(2)资产配置策略的形成
基金经理在内外研究平台的支持下,对不同类别的资产的收益风险状况作出判断。本公司的研究员提供宏观经济分析和策略建议。基金经理结合自己的分析判断和研究员的投资建议,根据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拟定资产的配置方案,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策略报告的程序审核和实质性判断,并根据审核和判断结果予以审批。
(3)组合构建
研究员根据自己的研究独立构建投资品的备选库。基金经理在其中选择投资品种,并决定交易的数量和时机。对投资比例重大的单一品种的投资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决策程序的审核、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并听取风险分析意见,最终作出投资决策。基金经理根据审批结果实施投资。
(4)交易操作和执行
由交易部负责投资指令的操作和执行。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确保投资指令处于合法、合规的执行状态,对交易过程中市场出现的任何情况,负有监控、处置的职责。交易部确保将无法自行处置并可能影响指令执行的交易状况和市场变化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及时反馈。
(5)基金经理即时监控措施
本基金秉持流动性与收益性的关系下进行投资组合调整,并每日监控投资组合是否合乎合规要求,若有接近安全水位则必须即时做出调整。
(6)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管理程序。

八、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完整,有利于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03,977,000.00 95.51
其中:债券 203,977,000.00 95.51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322,702.83 2.49
8 其他资产 4,270,863.43 2.00
9 合计 213,570,566.26 100.00


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

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3,977,000.00 95.6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3,977,000.00 95.6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03,977,000.00 95.66


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204 18国开04 900,000 92,619,000.00 43.43
2 180203 18国开03 500,000 51,060,000.00 23.95
3 180208 18国开08 200,000 20,206,000.00 9.48
4 120221 12国开21 200,000 20,130,000.00 9.44
5 150220 15国开20 200,000 19,962,000.00 9.3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持有5只债券。

1.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在国债期货投资中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利率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1.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出现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0.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1.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70,863.4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70,863.43


1.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10.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10.17-2016.12.31 -0.26% 0.06% -2.55% 0.15% 2.29% -0.09%
2017.1.1-2017.12.31 2.16% 0.03% -3.39% 0.06% 5.55% -0.04%
2018.1.1-2018.9.30 4.61% 0.07% 2.74% 0.07% 1.87% 0.00%
2016.10.17-2018.9.30 6.60% 0.05% -3.27% 0.08% 9.87% -0.03%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9.21-2018.9.3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6年10月17日至2018年9月30日)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出具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执行划款。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进行了更新,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新增了对本基金风险情况的表述,更新了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和“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更新了“二、释义”。
(三)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五)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以及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六)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七)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七)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四)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流程”;更新了 “(八)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截止日期更新为2018年9月30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八)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净值表现”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该部分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九)在“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更新了“(四)估值程序”、“(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十)在“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部分,更新了“(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十一)在“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更新了“(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十二)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十三)更新了“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四)更新了“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十五)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从本基金上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4月17日至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2018年10月17日之间的信息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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