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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鑫利纯债债券A(00312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49508
基金代码 003123
公告日期 2019-01-30
编号 2
标题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信息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6日。会议投票表决时间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2019年1月28日17:00止(以本公司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9年1月2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公司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和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
经计票,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35013361.6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3490189.88】份的【65.46】%,达到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本次大会的法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并由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5013361.6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基金份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具体费用明细如下:公证费10,000.00元,律师费40,000.00元,合计50,000.00元。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 年1月2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nature.com.cn)发布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一)法律文件修订
根据《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更新了《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变更注册,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2019年3月7日生效。
(二)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退出需求,本基金为投资者安排了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选择期期间,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开放赎回业务(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同日发布的《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选择期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型前可选择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默认变更为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条款。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本公司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暂停申购、赎回等。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正式实施转型日为2019年3月7日。自该日起,基金名称将由“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后的《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
公 证 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71号
申请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1室。
法定代表人:吕文龙。
委托代理人:姚静静,女,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二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九年一月三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上海市复兴西路159号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杜蔚峰的监督下,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姚静静、何玉娟进行计票。截至二○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35,013,361.60份,占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权益登记日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53,490,189.88份的65.4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35,013,361.6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计票结果
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6日,投票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8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天治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监督员在监督人、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律师的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5013361.60 】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65.46】%,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5013361.6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督员(基金管理人代表):姚静静、何玉娟
监督人(基金托管人代表):杜蔚峰
公证人员:林奇、印嘉琪
见证律师:丁媛
2019年1月 29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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