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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养老2050A(0068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55586
基金代码 006886
公告日期 2019-02-15
编号 1
标题 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27日证监许可【2018】2206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目标退休日期设定为2050年12月31日。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第五年的年度对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对于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持有不满5年的每笔申购份额,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2050年12月31日,即对应份额的持有人可自2051年1月1日起的开放日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自2051年1月1日起,本基金自动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名称调整为“工银瑞信安利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中心、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2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0)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本基金在目标退休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实际运作过程中将根据市场的情况适当调整目标下滑路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可能与预设的目标下滑路径存在差异,使本基金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的风险。此外,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还可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以及其它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目 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9
五、清算与交割12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3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工银养老2050
基金代码:006886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投资,目标退休日期设定为2050年12月31日。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的第五年的年度对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投资者可以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对于目标退休日期到期日持有不满5年的每笔申购份额,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为2050年12月31日,即对应份额的持有人可自2051年1月1日起的开放日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自2051年1月1日起,本基金自动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名称调整为“工银瑞信安利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投资者可在每个开放日进行申购、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22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2、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4、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认购费率 M<100万 1.00%
100万≤M<300万 0.60%
300万≤M<500万 0.4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注:M为认购金额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价格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5)/1.00=9,905.99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905.99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募集期间,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中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4)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注意事项:针对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日,下同)起在直销中心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16: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需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款项。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中心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16: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的认购申请在工作日16:00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6:00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资者仍需认购,应于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资金。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成立时间:2005年6月21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1042588或010-81042599
联系人:王秋雅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http://www.psbc.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18F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郭丹妮
联系电话:021-50583533
客服电话:400-921-7755
传真:021-61101630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
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85097308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常艳琴
联系电话:021-2069183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91861
网址: http://www.erichfund.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8-166-1188
传真:0010-83363072
网址:http://8.jrj.com.cn/
(13)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1幢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徐越
联系电话:010-88312877-8032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4)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99号平安金融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金红
电话:028-86758820-803
客服电话:400-020-0606
网址:www.puyifund.com.cn/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1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沈晨
电话: 010-59336544
传真: 010-59336586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8)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国际电子城b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9)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1)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曲哲伦
电话:010-58170911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 818 8866
网址:http://fund.shengshiview.com/
(2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
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李瑞真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2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 021-5071 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2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黄立影
电话: 010-89188345
传真: 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2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 010-65309516
传真: 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50810683
传真:021-50810687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29)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郑骏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65864
客户服务电话:95017转1转8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3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传真:无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6层甲5号601、甲5号7层甲5号701、甲5号8层甲5号801、甲5号9层甲5号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朱宏宇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 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朱宏宇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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