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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新优享混合(00464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77302
基金代码 004646
公告日期 2019-03-19
编号 1
标题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清算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

2


清算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8 年 12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1 月 10 日
(清算结束日)
资产:
银行存款 345,093.76 20,661.13
结算备付金 五、1 - 1,489.93
存出保证金 32,069.11 32,137.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应收利息 69.92 136.91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资产总计 377,232.79 54,42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96.24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9.73 -
应付托管费 49.91 -
应付销售费用 - -
应付交易费用 五、2 57,624.66 29,713.72
应交税费 - -
其他负债 - -
负债合计 57,970.54 29,713.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27,986.34 24,315.72
未分配利润 -8,724.09 396.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五、5 319,262.25 24,712.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7,232.79 54,425.76

注: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2018 年 12 月 28 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73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27,986.34 份。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财务损益表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3

清算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收入 1,014.05
1、利息收入 五、3 33.6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3.63
债券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填列) 五、4 980.42
减:二、费用 -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
5、税金及附加 -
三、利润总额 1,014.0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收益 1,014.05

清算财务报表附注为清算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3 页至第 8 页的清算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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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况

1.基本情况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华宝兴业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华宝兴业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2841 号文准予公开募集注册。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
定期。本基金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 200,130,561.75 份,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验)字(17)第 00106 号验资报告。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起更名为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清算原因

根据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依据《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止2018年12月28日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2日发布了《关于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19年1月2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3.清算期间

本基金的清算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
期间。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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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清算报表仅为供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用以本基金清算相关监管报送或公告之目的而编制,
本清算报表以非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因此,本清算报表列示资产和负债时不再区分流动
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期末资产项目以预计可收回金额列报,负债
项目按照需要偿付的金额列报;实收基金和未分配利润以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列报。本清
算报表仅列示了 2018 年 12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及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的清算
资产负债表和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
的清算损益表及重要报表项目说明;除上述内容外,本基金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相关规定。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记账本位币

本清算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2.应收利息的确认和计量

应收利息按照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并按照未来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

3.应付款项的确认和计量

应付款项按照预计未来结算金额进行计量。

4.清算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收益按照实际发生的收益金额或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

5.清算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清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或预计未来结算金额进行计量。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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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8]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
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税[2014]48 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
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
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
示如下:

1.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
收率缴纳增值税。
2.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
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
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事 A 股买卖,出让方按 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
不再缴纳印花税。


五、 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0.00 元。清算结束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1,489.93
元,其中人民币 690.63 元为存放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799.30 元为
存放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备付金。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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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重要报表项目说明 - 续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57,624.66 元,全部为应付佣金。其中人民币
27,910.94 元已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10 日支付;截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应付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9,713.72 元,上述款项将于收到结算公司
付费单后进行支付。

3. 清算期间发生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33.63 元,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
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4. 其他收入系自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确认的 2018 年 12 月 28 日(最后运作日)赎
回与转让带来的赎回费收入、转换费收入。

5. 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本基金剩余资产为人民币 24,712.04 元。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
产(清算起始日 (2019 年 1 月 2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
额持有人所有)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 本清算财务报表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经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
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划付各项费用、清算款等而产生的划款手续费,由基金公司承担。

2. 为保护委托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管理人将垫付应收利息、交易所最低备付金及保
证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管理人所有。

3. 剩余财产的分配:

按照《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
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
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
份额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剩余财产的具体分配顺序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分 配 顺 序
一、2019年1月10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24,712.04
加:基金清算截止日后至清算款划出日(2019 年
3 月 21 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121.98

二、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 24,834.02

管理人预计于收到证监会备案函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垫付款项入账、费用支付,并下达
指令给托管人,将届时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划付给委托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的金额=(可供分配剩余财产总额/合同截止日总份额)*每个基金份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8

额持有人持有份额


4. 相关账户的注销

基金清算完毕后,基金管理人配合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注销基金尚存的资金账户、证券
账户及其他账户。


八、备查文件


1.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1 月 2 日(清算开始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 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华宝新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 年 3 月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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