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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00317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5871
基金代码 003179
公告日期 2019-03-27
编号 1
标题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0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已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08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08月24日止。


§2 基金简介(转型后)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山证裕利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31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0,099,129.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薛永红
陆志俊


联系电话
95573
95559


电子邮箱
xueyonghong@sxzq.com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73
95559

传真
0351-8686693
021-627012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 基金简介(转型前)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山证裕利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31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8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8,253,072.3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通过定量分析增强组合策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后)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147,218.88

本期利润
19,243,956.5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0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0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4,432,225.5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80,572,142.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1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05%

注:1、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报告期为2018年08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不足一年。 2、本基金合同转型后于2018年8月25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本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5、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2%
0.04%
2.91%
0.09%
-1.29%
-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2.05%
0.04%
2.98%
0.09%
-0.93%
-0.0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内。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五年。 2、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8年
0.480
46,084,758.06
-
46,084,758.06
-

合计
0.480
46,084,758.06
-
46,084,758.06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转型前)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08月24日
2017年
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6,916,049.59
22,923,547.10
4,946,366.26

本期利润
24,561,639.90
17,791,224.10
-1,041,523.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11
0.0298
-0.002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99%
2.94%
-0.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07%
2.98%
0.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9,164,399.49
4,603,721.71
1,215,554.4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87
0.0077
0.00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27,417,471.79
602,913,013.92
598,984,381.0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487
1.0077
1.002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39%
3.19%
0.20%

注:1、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报告期为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不足一年。 2、本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9%
0.04%
1.08%
0.11%
0.51%
-0.07%

过去六个月
3.18%
0.05%
2.96%
0.13%
0.22%
-0.08%

过去一年
4.87%
0.04%
1.73%
0.11%
3.14%
-0.0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7.39%
0.04%
-3.77%
0.12%
11.16%
-0.0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生效。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生效。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2017年
0.241
14,406,167.97
4.80
14,406,172.77
-

合计
0.241
14,406,167.97
4.80
14,406,172.77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88年7月,是全国首批证券公司之一,属国有控股性质。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作风稳健、经营稳定、管理规范、业绩良好的创新类证券公司。2010年9月,公司上市首发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11月15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500,注册资本28.2873亿元。
公司股东资金实力雄厚,经营风格稳健,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良好,其构成集中体现多种优质资源、多家优势企业的强强联合。公司控股股东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的经营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的证券领域,分布于财富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融资、研究、期货、国际业务等板块,具体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等。同时,公司具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并获批开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转融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直接投资、柜台市场、场外期权等业务。
公司控股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提供广泛的股票、债券的承销与保荐,以及并购重组等顾问服务;全资控股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致力于提供期货经纪、投资咨询业务及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中间业务等全方位、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全资控股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致力于为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净值个人和机构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同时向优质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协助被投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IPO上市等途径做优做强;全资控股并在香港设立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多元化、一站式的环球证券、期货及期权产品投资,环球资产配置、企业海外融资及并购服务;全资控股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致力于把握市场趋势,挖掘资产价值,聚焦战略新兴产业,运用多元化投资手段,构建优质资产组合。
公司设有分公司14家,营业部119家,期货营业网点27家,以上网点分布于山西各地市、主要县区及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黑龙江、新疆、大连、河北、山东、陕西、河南、江苏、四川、重庆、两湖、浙江、福建、两广、海南等地,形成了以国内主要城市为前沿,重点城市为中心,覆盖山西、面向全国的业务发展框架,为160余万客户提供全面、优质、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
近年来,公司先后获得山西省政府颁发的"优秀中介机构"、深交所颁发的"中小企业板优秀保荐机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账户规范先进集体"等荣誉,并连续多年荣获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支持山西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2014年,公司荣获山西省总工会颁发的"山西省金融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奖,在行业内评选中获得"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金盾奖"、"2014年中国最具成长性证券经纪商"、"中国最佳区域证券经纪商"、"中国最佳融资融券商";2015年,公司获得山西省金融办、山西证监局颁发的"2015年度新三板优秀主办券商"的称号,在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活动中获得"中国最佳区域证券经纪商"和"中国最佳投资顾问品牌"等荣誉;2016年,公司荣获"2016年度优秀证券公司"奖,"券商中国2016最具活力互联网券商"奖,"2016首届中国波特菲勒奖颁奖盛典"最具发展潜力证券资管公司奖,"山西省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和"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及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2017年,公司荣获中国证券投资者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2016年度优秀证券公司",山西省总工会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山西省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16年度捐赠人大会杰出贡献奖",公益时报颁发的"第十四届(2017)中国慈善榜慈善榜样",证券时报颁发的"天马奖第八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评选最佳董事会",国际金融报颁发的"2017再融资先锋投行"、"2017并购重组先锋投行"、"2017IPO报审效率先锋投行"三项大奖,新三板智库SFC南方财经全媒体评选的"创新层十佳新锐督导券商"等奖项;2018年公司荣获中国证监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中国上市公司年鉴》(2017)最佳研究实力奖",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营业部经理调查优秀证券公司",新财富颁发的"中国最具潜力投行"、"最佳海外项目"、"最佳ABS项目"、"最佳再融资项目"、"最佳公司债项目",券商中国颁发的"2018券商APP优秀案例奖"、"2018优秀证券公司海报王"、"2018优秀证券公司APP入围奖",东方财富网、天天基金网颁发的"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之"最具潜力研究团队",中国财经网颁发的"2017年度经营管理创新奖"、"2017年度金牌投研团队奖"、"2017年度成长性期货公司奖"、"期货行业杰出掌门人",山西省总工会金融工会工作委员颁发的"山西省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颁发的"2017年度省直文明单位",上海票据交易所颁发的"优秀非银行类交易商",华夏时报颁发的"服务实体经济突出贡献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证券时报券商中国颁发的"2018中国证券期货公司最佳服务贫困地区企业融资项目奖"、"2018中国证券期货最佳扶贫产业项目奖"、"2018中国证券期货公司扶贫爱心人物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17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先进单位"。
未来的山西证券将秉承"诚信、稳健、规范、创新、高效"的经营理念,"以义制利、协作包容、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以"专业服务创造价值"为使命,坚持"让投资更明白"的服务理念,培育务实高效、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营造和谐宽松、风清气正的公司氛围,坚定公司发展过程中差异化、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的战略原则,打造公司与客户共同发展的平台,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有特色、有品牌、有竞争力的一流券商。
2014年3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319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批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山西证券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山西证券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4只公募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华志贵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08-24
-
14年
华志贵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8年8月,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总部任高级投资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09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0年6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担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0月加盟本公司公募基金部,2015年5月14日至今任山西证券日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5月4日至2018年7月21日任山西证券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24日至今任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18年8月25日起,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月21日至今任山西证券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离任日期; 2、除首任基金经理外,“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细则》,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未出现清算不到位的情况,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基金延续成立以来的持有债券到期的策略。主要配置一些高票息的信用债,以吃票息为主要投资策略。信用债的选择方面,严格信用调研、分析及跟踪,主要投资被市场低估的高等级国企、央企、银行金融债等主体发现的债券。策略的主体没有变化。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8月24日,山证裕利基金份额净值为1.0487元;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1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山证裕利定开债发起式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3元;自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9年,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但政府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尤其是货币政策将宽松,资金面流动性充裕,通胀温和。在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原则基础上,中高等级信用债不会因为个别低等级债券违约而牵连,违约风险仍可控。全年利率债将维持一个窄幅震荡区间。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完善通信工具管理制度、员工投资行为管理制度、权限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合规制度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定期进行合规考试,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积极参与各项业务的合规性管理,对信息披露文件、各类宣传推介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加强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特别是投资风险控制,完善控制机制,提高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对投资研究等关键业务和重点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同时,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两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具备较强专业胜任能力的基金会计负责估值工作。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价格的最终决策。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于2018年9月25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80元,其中现金形式的分红金额为46,084,758.06元,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金额为0.00元,利润分配共计46,084,758.06元。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18年7月20日到2018年12月31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形,未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且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年,暂不适用《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8年度,基金托管人在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1次收益分配,分配金额为46,084,758.06元,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8年度,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中喜审字【2019】第037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8月25日(转型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8月25日(转型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白银泉 武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0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中喜审字【2019】第037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白银泉 武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03-20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6,264,152.70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954,865,1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54,865,1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7.5
19,900,794.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981,030,046.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9,230.70

应付托管费

83,076.8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567.50

应交税费

8,029.34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115,000.00

负债合计

457,904.4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60,099,129.11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473,013.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980,572,142.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1,030,046.95

注:1、本基金转型后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5日。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13元,基金份额总额960,099,129.1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0,634,127.95

1.利息收入

14,091,665.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99,150.31

债券利息收入

13,885,707.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807.84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574,277.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3,574,277.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股利收益
7.4.7.17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10,096,737.69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20,002.00

减:二、费用

1,390,171.38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997,869.88

2.托管费
7.4.10.2.2
332,623.29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4.交易费用
7.4.7.20
4,462.50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5,262.23

7.其他费用
7.4.7.21
49,953.4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243,956.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243,956.5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8,253,072.30
29,164,399.49
627,417,471.7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9,243,956.57
19,243,956.5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61,846,056.81
18,149,415.41
379,995,472.2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61,848,464.02
18,149,535.98
379,998,000.00

2.基金赎回款
-2,407.21
-120.57
-2,527.7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6,084,758.06
-46,084,758.0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60,099,129.11
20,473,013.41
980,572,142.5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侯巍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汤建雄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立德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据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依据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18年8月25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9,535,571.24份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定,因此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8月25日(转型生效日)度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金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0%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6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所列股东为持股5%以上股东。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所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7.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97,869.8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93,665.02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32,623.29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8月25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9,535,571.24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0.00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9,535,57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9%

注:(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使用招募说明书以及管理人发布的最新公告规定的费率结构。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4,152.70
199,150.31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954,865,1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8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074,414.14
1,492,927.44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02,124,400.00
585,984,7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02,124,400.00
585,984,7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3,470,287.50
15,756,506.2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27,669,101.64
603,234,133.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3,796.85
153,425.42

应付托管费

41,265.62
51,141.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807.50
1,552.50

应交税费

10,403.36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356.52
115,000.00

负债合计

251,629.85
321,119.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98,253,072.30
598,309,292.21

未分配利润

29,164,399.49
4,603,721.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7,417,471.79
602,913,013.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7,669,101.64
603,234,133.64

注:1、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止(基金合同失效前日)。自2018年8月25日起,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报告截止日2018年8月24日,基金份额净值1.0487元,基金份额总额598,253,072.3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26,323,360.12
20,367,583.31

1.利息收入

18,298,108.85
28,363,517.8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37,925.68
42,086.01

债券利息收入

18,260,183.17
27,184,801.8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1,065,346.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71,283.5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79,286.69
-2,863,614.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7.4.7.13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4
379,286.69
-2,863,61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6
-
-

股利收益
7.4.7.17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7,645,590.31
-5,132,323.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9
374.27
2.44

减:二、费用

1,761,720.22
2,576,359.2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193,591.21
1,813,315.64

2.托管费
7.4.10.2.2
397,863.72
604,438.57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
-

4.交易费用
7.4.7.20
4,280.00
6,205.0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13,468.77
-

7.其他费用
7.4.7.21
152,516.52
152,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561,639.90
17,791,224.1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561,639.90
17,791,224.1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8,309,292.21
4,603,721.71
602,913,013.9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4,561,639.90
24,561,639.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6,219.91
-962.12
-57,182.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3,102.37
5,581.14
178,683.51

2.基金赎回款
-229,322.28
-6,543.26
-235,865.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8,253,072.30
29,164,399.49
627,417,471.79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7,768,826.68
1,215,554.40
598,984,381.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7,791,224.10
17,791,224.1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540,465.53
3,115.98
543,581.5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0,635.92
3,203.35
553,839.27

2.基金赎回款
-10,170.39
-87.37
-10,257.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4,406,172.77
-14,406,172.7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98,309,292.21
4,603,721.71
602,913,013.9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侯巍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汤建雄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立德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51号《关于准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募集,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发售募集的有效认购资金人民币200,029,218.98元,折合200,029,218.98份基金份额;孳生利息人民币2.62元,折合 2.62份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200,029,221.60元,折合 200,029,221.60份基金份额。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6】 第03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8月2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18年8月25日起生效,原《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失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25日起,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不定,因此本基金本期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4.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4.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4.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金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补充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0%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6 关联方关系
7.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7.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注:所列股东为持股5%以上股东。
7.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所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7.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7.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7.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7.1.4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7.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7.2 关联方报酬
7.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193,591.21
1,813,315.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596,242.93
906,477.63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7,863.72
604,438.57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7.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过债券(含回购)交易。
7.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08月24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4,414.14
37,925.68
1,492,927.44
42,086.01

注: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7.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8 期末(2018年08月24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602,124,400.0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8月24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954,865,100.00
97.33


其中:债券
954,865,100.00
97.3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64,152.70
0.64

8
其他各项资产
19,900,794.25
2.03

9
合计
981,030,046.95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32,725,500.00
74.7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771,400.00
20.58

4
企业债券
19,580,000.00
2.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2,938,800.00
4.3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59,620,800.00
16.28

9
其他
-
-

10
合计
954,865,100.00
97.3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28005
18浙商银行01
800,000
81,112,000.00
8.27

2
1820051
18河北银行绿色金融02
800,000
80,576,000.00
8.22

3
1820050
18富滇银行绿色金融01
550,000
55,506,000.00
5.66

4
180406
18农发06
500,000
53,465,000.00
5.45

5
1820021
18中原银行债
500,000
50,975,000.00
5.2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900,794.2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900,794.2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02,124,400.00
95.93


其中:债券
602,124,400.00
95.9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074,414.14
1.92

8
其他各项资产
13,470,287.50
2.15

9
合计
627,669,101.64
100.0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33,778,200.00
69.1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7,075,300.00
25.04

4
企业债券
51,826,000.00
8.2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2,693,000.00
6.8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73,827,200.00
11.77

9
其他
-
-

10
合计
602,124,400.00
95.9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60215
16国开15
600,000
59,556,000.00
9.49

2
1820021
18中原银行债
500,000
50,640,000.00
8.07

3
1320027
13北湾银行02
500,000
50,010,000.00
7.97

4
1820012
18渤海银行01
400,000
40,688,000.00
6.48

5
170206
17国开06
400,000
40,144,000.00
6.4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470,287.50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470,287.5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04
9,231,722.40
959,588,374.58
99.95%
510,754.53
0.05%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9,535,571.24
0.99%
9,535,571.24
0.99%
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9,535,571.24
0.99%
9,535,571.24
0.99%
三年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10
5,438,664.29
597,739,910.56
99.91%
513,161.74
0.0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
-
-
-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8月25日)基金份额总额
598,253,072.3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61,848,464.0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07.2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0,099,129.1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8月24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029,221.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98,309,292.21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3,102.3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29,322.2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98,253,072.30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25日起,本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1月15日,公司董事樊廷让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赵树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详见公告:临2018-006)。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8年1月15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樊廷让先生、赵树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8年3月8日,公司董事柴宏杰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告:临2018-015)。柴宏杰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8年3月8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18年8月10日,公司董事周宜洲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傅志明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详见公告:临2018-051)。周宜洲先生、傅志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2018年8月1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18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04),提名杨增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18年2月1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告: 临2018-008),选举杨增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18年2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杨增军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晋证监许可字[2018]3号),核准杨增军先生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详见公告:临2018-010)。杨增军先生自2018年2月13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18年3月7日,公司全体员工选举王怡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详见公告:临2018-014),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2018年7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43)提名李华先生、夏贵所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18年8月1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8-050),选举李华先生、夏贵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李华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晋证监许可字[2018]9号)、《关于核准夏贵所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晋证监许可字[2018]11号),李华先生及夏贵所先生自2018年8月10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3)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15,000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审计机构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转型后
报告期2018年08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12月31日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山西证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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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其中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以最近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介在C类或C类以上,且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为主要判断依据。研究实力较强以公司基金业务部投研团队的评价意见为主要判断依据。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由于交易所系统限制,本基金管理人作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目前尚不能租赁其他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只能使用本基金管理人自有的交易单元。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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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前
报告期2018年01月01日 - 2018年08月24日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山西证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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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券商选择标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其中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以最近一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介在C类或C类以上,且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为主要判断依据。研究实力较强以公司基金业务部投研团队的评价意见为主要判断依据。 券商选择程序:①对符合选择标准的券商的服务进行评价;②拟定租用对象:由投研部门根据以上评价结果拟定备选的券商;③签约:拟定备选的券商后,按公司签约程序与备选券商签约。签约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3、由于交易所系统限制,本基金管理人作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目前尚不能租赁其他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只能使用本基金管理人自有的交易单元。 4、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金成交总额的比例

山西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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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份额
赎回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97,739,910.56
352,312,892.78
0.00
950,052,803.34
98.95%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由于持有人结构比较集中,资金易呈现"大进大出"特点。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造成基金净值的波动,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8年8月25日起,本基金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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