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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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债券A(0048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0778
基金代码 004803
公告日期 2019-03-28
编号 1
标题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 年 3 月 28 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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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财务出具了 2018年度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月 01日起至 12 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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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益民增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48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0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2,029,559.6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803 0048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5,826,294.69 份 6,203,264.95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
较高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在基金封闭期,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收益率曲线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和类别配置策略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在基金
开放期,主要投资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性风险,减少基金净值的波
动。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x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x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伟 曾麓燕
联系电话 010-63105556 021-52629999-212040
电子邮箱 jianchabu@ymfund.com 015292@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0-8808 95561
传真 010-63100588 021-6253582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ym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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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翼 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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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7年 12月 31日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本期已实现
收益
9,570,075.76 1,697,652.28 996,492.07 235,388.48
本期利润 11,602,342.35 2,231,728.58 -725,556.85 -234,028.60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775 0.0625 -0.0045 -0.0054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8.24% 8.00% -0.45% -0.54%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753 0.0721 -0.0045 -0.0054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24,797,683.60 6,663,338.01 159,367,496.88 43,420,640.35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0775 1.0742 0.9955 0.9946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增利纯债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42% 0.14% 1.67% 0.04% 1.75% 0.10%
过去六个月 6.37% 0.22% 2.21% 0.05% 4.16% 0.17%
过去一年 8.24% 0.17% 4.12% 0.05% 4.12%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75% 0.15% 3.23% 0.05% 4.52%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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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利纯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50% 0.14% 1.67% 0.04% 1.83% 0.10%
过去六个月 6.35% 0.22% 2.21% 0.05% 4.14% 0.17%
过去一年 8.00% 0.17% 4.12% 0.05% 3.88% 0.1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42% 0.15% 3.23% 0.05% 4.19% 0.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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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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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成立于 2017年 10月 16日,过去二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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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 2005年 12月 12日正式成立。公
司股东由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9%)、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3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 20%)组成,注册资本为 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重庆,主要
办公地点:北京。截至 2018年末,公司管理的基金共有九只,均为开放式基金。其中,益民货币
市场基金于 2006年 7月 17日成立,首发规模超过 17亿份;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6 年 11 月 2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9 亿份;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7 年 7 月
11 日成立,首发规模近 73 亿份;益民多利债券型投资基金于 2008 年 5 月 21 日成立,首发规模
超过 7亿份,于 2018 年 10月 29日收到证监会《关于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
函》,本基金已完成清算;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2年 8月 16日成立,
首发规模超过 11亿份;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3年 12 月 13日成立,
首发规模超过 10亿份;益民品质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5年 5 月 6 日成立,首
发规模近 14亿份。益民中证智能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5 月 8日成立,益民信用
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年 10月 16日成立,益民优势安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8年 4月 23日成立。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若琼
益民货币
市场基金
基 金 经
理、益民
信用增利
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经理、
益民中证
智能消费
主题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2018年 2月 6

- 11
曾任民生证券研究院
行业研究员,方正证
券研究所行业研究
员,2015 年 6 月加
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任研究部研究
员。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任益民服务
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7年 5月 8
日起任益民中证智能
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年 2月 6日起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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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益
民服务领
先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益
民优势安
享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经理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经理、益
民货币市场基金经
理,自 2018年 2月 6
日至 2018 年 7 月 26
日任益民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
起任益民优势安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经理。
张文泉
益民货币
市 场 基
金,益民
信用增利
纯债一年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2018年 11月
1日
- 11
经济学硕士,11年证
券从业经历,曾任国
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市场业务
总部固定收益投资部
总经理。2018 年 7月
起担任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
理。2018 年 11 月担
任益民信用增利纯债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8 年 11 月担
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信用增
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权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
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
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
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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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
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
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
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
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
资组合经理需要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
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
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
待不同投资组合,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
行为。
本报告期内,各投资组合 1日、3日、5 日同向交易价差大部分通过统计检验,不存在价差显
著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
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总体呈现下行态势,国内经济周期及政策调控叠加
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外部不确定性,成为影响市场的主要矛盾。2018年 GDP季度同比增速由 6.8%
下行至 6.4%,CPI同比增速保持相对稳定,PPI同比增速下半年加速下行,M2同比增速相对平稳,
社会融资规模下半年出现了明显的萎缩。受经济基本面影响,2018年利率债收益率持续走低,信
用债违约事件频发,导致市场风险偏好大幅下降,推动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
2018年上半年本基金以绝对收益为目标主要配置了短久期的信用债,阶段性的以票息策略为
主;下半年基于对经济基本面和债券市场的判断,本基金适时增加了对利率债的配置,在久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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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的策略上都做了相应的调整,为基金创造了良好的业绩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75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24%;截至本报告期末增利纯债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4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9年,我们认为短期内经济基本面、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难言改变,CPI短期上行压
力不大。同时国内债券市场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处于历史较低水平,随着外部因素长期影响的弱
化,国内因素仍将是影响债券市场的主要矛盾。因此本基金将坚持基本面分析为主导的投资策略,
平衡好风险和收益的关系,适时调整组合的仓位和久期,积极把握市场的波段性机会,争取为投
资者创造更多的超额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成立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是基金估值的最高决策机构,负
责公司估值相关决策及执行。成员由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运营部、产品开发部、监察稽
核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上市公司研究和估值、基金投资等方面
较丰富的经验,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研究部负责人及行业研究员负责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所
属行业的专业研究,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行业属性和重估方法的确定,并在估值讨论中承担确
定参考行业指数的职责;相关参与人员应当具有多年的行业研究经验,能够较好的对行业发展趋
势做出判断,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应当对有关估值政策、估值流程和程序、估
值方法等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
必须具有一定的会计核算估值知识和经验,应当具备熟知与估值政策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估值
原则和方法的专业能力,并有从事会计、核算、估值等方面业务的经验和工作经历。
产品开发部产品开发人员:产品开发人员负责估值相关数值的处理和计算,并参与公司对基
金的估值方法的确定。该成员应当在基金的风险控制与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
具备基金绩效评估专业能力,并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方法。
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会计在估值流程中的相关工作职责是参与基金组合停牌股票估值
方法的确定,复核由估值委员会提供的估值价格,并与相关托管行进行核对确认。如有不符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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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出现,立即向估值委员会反映情况,并提出合理的调整建议。基金会计人员应当与估值相关
的外部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获悉的与基金估值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公司及估值小组反馈。基
金会计应当具备多年基金从业经验,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具备熟悉
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的专业能力。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管理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基金经理不参与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过
程。
3、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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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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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 61036918_A07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
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
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
立于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
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
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
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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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
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
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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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
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
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王珊珊 王海彦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2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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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42,654.14 705,338.68
结算备付金 97,666.75 11,007,141.93
存出保证金 36,403.27 33,636.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6,028,300.40 342,981,1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6,028,300.40 342,981,1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349,303.92 6,525,515.6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50,754,328.48 361,252,732.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999,866.50 15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99,523.65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8,025.01 120,697.87
应付托管费 22,292.86 34,485.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2,260.27 14,769.81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5,755.10 -
应交税费 11,054.38 -
应付利息 15,052.75 -74,8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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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49,000.00 70,000.00
负债合计 19,293,306.87 158,464,595.5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22,029,559.64 203,747,722.68
未分配利润 7.4.7.10 9,431,461.97 -959,585.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461,021.61 202,788,137.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0,754,328.48 361,252,732.74
注:报告截止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利纯债 A 基金份额净值 1.0775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5826294.69份;增利纯债 C基金份额净值 1.0742元,基金份额总额 6203264.95份。益民增利
纯债份额总额合计为 122029559.64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
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19,702,093.33 716,237.06
1.利息收入 14,337,730.44 2,919,696.4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85,080.76 117,567.24
债券利息收入 14,010,611.57 2,707,716.7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42,038.11 94,412.5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745,433.56 -11,993.4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745,433.56 -11,993.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566,342.89 -2,191,466.00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7.4.7.18 52,5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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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减:二、费用 5,868,022.40 1,675,822.5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1,328,565.73 296,151.69
2.托管费 7.4.10.2.2 379,590.17 84,614.76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45,979.42 36,247.13
4.交易费用 7.4.7.19 14,863.10 856.20
5.利息支出 3,775,418.74 1,187,878.7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775,418.74 1,187,878.73
6.税金及附加 41,031.86 -
7.其他费用 7.4.7.20 182,573.38 70,074.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3,834,070.93 -959,585.45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3,834,070.93 -959,585.4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 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3,747,722.68 -959,585.45 202,788,137.2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3,834,070.93 13,834,070.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81,718,163.04 -3,443,023.51 -85,161,186.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592,994.03 869,821.58 18,462,815.61
2.基金赎回款 -99,311,157.07 -4,312,845.09 -103,624,002.16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22,029,559.64 9,431,461.97 131,461,021.6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 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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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959,585.45 -959,585.4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03,747,722.68 - 203,747,722.6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3,747,722.68 - 203,747,722.6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3,747,722.68 -959,585.45 202,788,137.2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康健______ ______慕娟______ ____慕娟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益民信用增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729号文注册,由益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月 1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截至 2017年 10月 11日止,本
基金 A 类已收到首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59,940,022.93 元,折合
159,940,022.93 份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 类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153,030.80 元,折合 153,030.80 份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已收到首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
额为人民币 43,632,146.55 元,折合 43,632,146.55 份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C 类募集资金在募
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2,522.40 元,折合 22,522.40 份 C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 A类及 C 类
收到的实收基金合计人民币 203,747,722.68 元,分别折合成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合计折合
203,747,722.6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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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也不参
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形成
的权证,需要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
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
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 5%的限制;如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会
做相应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80%+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
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8年 12月 31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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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
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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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
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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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
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
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
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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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
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
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本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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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且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4.12 分部报告
无。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 税项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
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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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
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
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
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
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
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
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
股票收盘价(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
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规定的比例缴纳。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 2004年 1月 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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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无。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无。
7.4.8.1.2 债券交易
无。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8.1.4 权证交易
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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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328,565.73 296,151.6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7,482.51 4,572.20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379,590.17 84,614.76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合计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158.08 32,158.08
兴业银行 - 2,914.23 2,914.23
中山证券 - 0.00 0.00
合计 - 35,072.31 35,072.3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合计
中山证券 - 0.00 0.00
兴业银行 - 669.68 669.68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310.39 8,310.39
合计 - 8,980.07 8,980.07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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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月 16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25,999,91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2.4473%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 月 16 日 )持有的基金份

25,999,910.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5,999,91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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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 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增利纯债 A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益民信用增利
纯债 A
19,999,700.00 17.2670% 19,999,700.00 12.4900%

注:(1)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
计算并支付。
(2)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
(3)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0月 1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兴业银行 1,242,654.14 80,876.90 705,338.68 99,717.8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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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8,999,866.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40202 14国开 02
2019年 1月
2 日
100.14 90,000 9,012,600.00
合计 90,000 9,012,600.00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0,000,000.00 元,于 2019 年 1 月 2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证券清算款、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
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46,028,300.40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 2017 年: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342,981,100.00 元,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等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
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本基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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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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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6,028,300.40 96.87
其中:债券 146,028,300.40 96.87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40,320.89 0.89
8 其他各项资产 3,385,707.19 2.25
9 合计 150,754,328.4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无。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无。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无。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0,005,000.00 7.6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034,000.00 30.4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034,000.00 30.45
4 企业债券 26,177,300.40 19.9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184,000.00 30.57
6 中期票据 29,628,000.00 22.54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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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 - -
10 合计 146,028,300.40 111.0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383 15恒大 01 100,000 10,092,000.00 7.68
2 011801725
18 武清经开
SCP003
100,000 10,072,000.00 7.66
3 011802538
18 滁州同创
SCP005
100,000 10,057,000.00 7.65
4 011802560
18 大足国资
SCP002
100,000 10,032,000.00 7.63
5 011802207
18 海安经开
SCP002
100,000 10,023,000.00 7.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无。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无。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无。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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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403.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49,303.92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85,707.1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增 利
纯债 A
328 353,128.95 114,185,117.25 98.58% 1,641,177.44 1.42%
增 利
纯债 C
688 9,016.37 0.00 0.00% 6,203,264.95 100.00%
合计 1,016 120,107.83 114,185,117.25 93.57% 7,844,442.39 6.43%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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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增利纯债
A
4,647.13 0.0040%
增利纯债
C
130.28 0.0001%
合计 4,777.41 0.004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增利纯债 A 0
增利纯债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增利纯债 A 0
增利纯债 C 0
合计 0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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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增利纯债 A 增利纯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0 月 16日)基
金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43,654,668.9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60,093,053.73 43,654,668.9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3,630,692.54 3,962,301.49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57,897,451.58 41,413,705.4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826,294.69 6,203,264.95
注:申购中包含转换入份额,赎回中包含转换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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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益
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职公告已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
披露。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聘任康健先生担任益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桦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相关公告已于 2018
年 9月 12日在公司网站和相关媒体进行披露。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应付审计
费 4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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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方正证券 2 - - - - -
注:1、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1)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财务状况及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有关管理机构的处罚;主要股东实力强大;具备投资组合运
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投资组合提供全面
的信息服务;
(2)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
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投资组合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3)研究实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数量足够的专职研究人员以及研究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
平的研究员;研究覆盖面广,能涵盖宏观经济、行业、个股、债券、策略等各项领域,并能在符
合相关法规及执业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分析严
谨,观点独立、客观,并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测算能力;
(4)服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能主动为公司投资组合提供及时的市场信息及各种路
演、公司联合调研、券商会议的信息和参加机会;或者具备某一区域的调研服务能力的优势;
(5)综合业务能力:在投资银行业务上有较强的实力,能协助本公司投资组合参与股票、债
券的发行;在新产品开发方面经验丰富,能帮助公司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如 QDII、专户等集合理
财产品);在证券创新品种开发方面处于行业前列(如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融资融券、金融期货
等);
(6)其他因素(在某一具体方面的特别优势)。
2、本公司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基金的交易单元选择,投资总监、研究部、产品开发部、主动管理事业部经集体讨论后
遵照上述标准填写《券商选择标准评分表》,并据此提出拟选券商名单以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
挑选时应考虑在深沪两个市场都租用足够多的席位以保障交易安全。必要时可要求券商提供相应
证明文件;
(2)投资总监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拟选券商名单、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以及相关评选材料;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拟选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审查通过后由总经理上报董
事会,董事会如对公司管理层有相应授权的,由公司管理层依据授权内容办理;
(4)券商名单及相应的席位租用安排确定后,中央交易室参照公司《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益民增利纯债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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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综合服务协议》范本负责协调办理正式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若实际签署协议与协议范本不
一致的,由中央交易室将实际签署协议提交监察稽核部进行合规性审核。
3、本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方正证券 213,443,611.07 100.00% 13,535,5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机构 1 20180101-20181231 50,105,750.00 - - 50,105,750.00 41%
2 20181017-20181231 25,999,910.00 - - 25,999,910.00 2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3月 28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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