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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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祥瑞A级(00238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00128
基金代码 002381
公告日期 2019-03-30
编号 1
标题 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30日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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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3月 27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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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东海祥瑞基金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23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3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553,460.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381 002382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869,623.74份 7,683,836.53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久期偏离、期限结构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等积极的投资策
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
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王恒 郭明
联系电话 021-60586966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wangheng@donghaifunds.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595531 95588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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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1-60586926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www.donghaifund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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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3月 24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6年 12月 31日
东海祥瑞 A

东海祥瑞 C

东海祥瑞 A

东海祥瑞 C级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7,408.70 -56,389.97
-244,933.7
1
-435,308.03 393,712.10 864,704.80




119,349.39 178,390.11 -31,895.46 -150,019.93 155,795.87 265,489.22












0.041 0.035 -0.003 -0.009 0.005 0.002






4.13% 3.76% -0.40% -0.81% -0.30% -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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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2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0.0090 -0.0220 -0.0080 -0.0169 -0.0025 -0.0076








4,001,004.
16
7,841,580.
85
3,451,375.
01
11,507,260.
75
16,547,797.
36
33,125,371.
29








1.034 1.021 0.993 0.984 0.997 0.992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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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3月 24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海祥瑞 A级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7% 0.06% 1.80% 0.05% -0.63% 0.01%
过去六个月 2.27% 0.06% 2.34% 0.05% -0.07% 0.01%
过去一年 4.13% 0.07% 4.41% 0.06% -0.28%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40% 0.06% -0.30% 0.07% 3.70% -0.01%

东海祥瑞 C级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9% 0.06% 1.80% 0.05% -0.61% 0.01%
过去六个月 2.10% 0.06% 2.33% 0.05% -0.23% 0.01%
过去一年 3.76% 0.07% 4.41% 0.06% -0.65%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0% 0.07% -0.30% 0.07% 2.40% 0.00%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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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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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3月 24日。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
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持有因投资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
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上市交易后的 10个交
易日内卖出。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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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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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3月 24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自 2016年 3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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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 2 月 25 日正式成立。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注册地上海,注册
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员工 69 余人,业务骨干的平均从业年限在十年以上。公司秉承"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优先、管理创造价值、品质创造财富"的经营理念,在夯实基础上稳步推进创新发展步伐,努力
建设成"运作稳健、专业精良、治理完善、诚信合规"在业内具有影响力的现代资产管理公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有东海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海中证社会发展安全产业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海祥龙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海核心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海祥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祝鸿玲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24日
- 10年
国籍:中国。经济学
硕士,2008年进入金
融行业,曾任职于中
国人民银行六安市中
心支行、中国人民银
行货币政策司、东海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
金筹备组等。2013年
2 月加入东海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历
任东海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研究开发部
债券研究员、专户理
财部投资经理等职。
现任东海祥瑞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和东海
祥利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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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与执行、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
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评估。
公司通过交易系统强制进行公平交易,对不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的交易,风险管理部遵照《公
平交易制度》逐笔审核,确保交易公平。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投资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
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中央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
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公平交易行为,
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
和异常交易监控细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向交易和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检查。公司利用公平
交易分析系统,对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
交易分析。公司禁止组合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采用量化投资
策略的组合与其他组合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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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交易次数为 0次。
本报告期内,各组合投资交易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国内债券市场呈先抑后扬走势,利率债和信用债经历了从极度分化到收益率同向下
行的过程,其中 1月初至 1月 19日,受全球主要国家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以及货币政策收紧预
期的影响,债券收益率快速上行,利差及隐含税率均处于近年来历史较高水平,市场超调明显;1
月下旬至 6 月底,央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有效降低了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成本,同时基建投
资、制造业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在二季度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加之国际贸易环境
的变化,市场关于净出口对于国内 GDP 贡献度的预期有所下降,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的收益率
明显下行;三季度,国常会和政治局会议先后明确了稳增长的政策方向,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前
期“宽货币+紧信用”的政策组合向“宽货币+宽信用”转变,地方债供给压力随之上升,同时通
胀的预期也有所升温,利率债收益率有所上行,信用债收益率下行;四季度,地方债供给压力消
退,央行定向降准,通胀和经济数据回落,债市收益率重回下行通道。至 12月末, 10年期国债、
10年期国开债、7年期 3A企业债、7年期 2A+企业债到期收益率分别较去年年末下行 64BP、117BP、
117BP和 106BP至 3.23%、3.65%、4.26%和 4.68%;
在 2018年的基金运作过程中,我们在负债端继续面临压力,但面对无风险利率的有利下行环
境,我们在实际投资中主要配置了中长久期的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有效提高了产品的收益,
为客户创造了稳健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海祥瑞 A 级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4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13%;截至本报告期末东海祥瑞 C级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8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
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我们认为在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过剩产能的淘汰和新经济增长点的培
育将是一个相对长周期的过程,这为债券市场行情的演绎提供了相对较好的经济基本面环境。展
望 2019年,货币政策依然有宽松的空间,同时中央关于“六稳”的工作部署,更多地是对于内外
部外经济环境变化的对冲式调控,总体有利于社会融资环境的改善和广谱利率的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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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 2019年债市行情的趋势仍在,预计上半年收益率曲线将呈现牛平走势。值得注意的
是,在经过了 2018 年无风险利率的单边大幅下行后,2019 年债券收益率的波动可能会加剧,实
际操作中需要较强的波段操作能力。同时,信用利差曲线也将得到更好的完善,因此获取收益需
要更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我们将积极把握利率债的波段机会,同时深入挖掘中高
等级产业债和城投债的价值洼地。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
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督察长、投资总监和运营总监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估
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
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
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
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自 2016年 03月 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以来,本基金未进行分红。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满 200人的情况出现;本基金资
产净值于 2018年 1月 2日到 2018年 12月 28日连续 243个工作日低于 5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将该基金情况向证监会报备,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情况,下一步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
持续营销,力争基金净值尽快回升并稳定在五千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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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东海祥
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
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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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900536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 1页至第 36页的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
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并履行了
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无
其他事项 无
其他信息 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 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东海祥瑞债券
型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
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
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
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
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
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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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海祥瑞债券型基
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
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
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
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
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
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海祥瑞债券型基金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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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
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
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海祥
瑞债券型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 (包括披露),并评价财
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
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张楠 钱琛琛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 3月 28日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4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178,839.03 2,199,422.27
结算备付金 28,969.61 104,363.72
存出保证金 939.18 3,421.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791,520.72 9,582,081.88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791,520.72 9,582,081.8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500,000.00 2,206,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1,388.84 -
应收利息 7.4.7.5 97,703.07 231,919.2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682,718.62 2,13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11,882,079.07 16,457,208.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435,554.5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24.74 7,294.13
应付托管费 1,264.20 2,084.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59.99 3,004.83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2,364.29 634.76
应交税费 180.84 -
应付利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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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0,000.00 50,000.00
负债合计 39,494.06 1,498,572.3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553,460.27 15,168,034.77
未分配利润 7.4.7.10 289,124.74 -209,399.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42,585.01 14,958,635.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882,079.07 16,457,208.07
注:(1)报告截止日 2018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5元,基金份额总额 11,553,460.27
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34元,份额总额 3,869,623.74份;C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021
元,份额总额 7,683,836.53份。
(2)本基金合同于 2016年 3月 24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
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一、收入 438,170.17 288,494.46
1.利息收入 279,942.03 845,174.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883.92 21,405.15
债券利息收入 258,282.69 781,631.0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775.42 42,137.9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03,418.89 -1,055,007.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03,418.89 -1,055,007.5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361,538.17 498,326.3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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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108.86 1.50
减:二、费用 140,430.67 470,409.85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56,560.61 180,486.77
2.托管费 7.4.10.2.2 16,160.06 51,567.64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20,624.45 64,775.66
4.交易费用 7.4.7.19 4,945.02 26,834.7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388.53 -
7.其他费用 7.4.7.20 41,752.00 146,745.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297,739.50 -181,915.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297,739.50 -181,915.3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168,034.77 -209,399.01 14,958,635.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97,739.50 297,739.5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614,574.50 200,784.25 -3,413,790.2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260,183.49 149,190.68 7,409,374.17
2.基金赎回款 -10,874,757.99 51,593.57 -10,823,164.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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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1,553,460.27 289,124.74 11,842,585.0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9,969,554.68 -296,386.03 49,673,168.6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81,915.39 -181,915.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4,801,519.91 268,902.41 -34,532,617.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03,484.14 -72,852.10 4,630,632.04
2.基金赎回款 -39,505,004.05 341,754.51 -39,163,249.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5,168,034.77 -209,399.01 14,958,635.7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葛伟忠______ ______邓升军______ ____刘宇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 18 号文《关于准予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
复》准予注册,由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
规和《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 2016年 3月 24日生效。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65,153,730.7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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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和更新的《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
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1 年期定期存
款利率(税后)×10%。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
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年 11月 16日颁布的《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 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
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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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
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本基金现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始确认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如下: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应收款项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
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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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
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
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
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
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
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
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
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
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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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
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
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
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
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 (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
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 (如适用) 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
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逐日计
提利息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内按
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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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在回购期
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
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
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法律规或监管机关另有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 13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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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
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 6号《关于发布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 (试行) > 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
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
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及自 2016年 3月 24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期间均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
7.4.6 税项
(1) 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 [2004] 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 号文《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 101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 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上证交字 [2008] 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于 2008年 9月 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
财税 [2008] 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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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b) 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以下称营改增) 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
为缴纳增值税。
2018年 1月 1日 (含) 以后,资管产品管理人 (以下称管理人) 运营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
基金在 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票、债券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 (包括单位和个人) 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
地基金份额免征增值税。
(c)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年 1月 1日起,对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根据持股期限差别化计算个人所
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 (含 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年) 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超过 1年的,股权登记日为自 2013年 1月 1日起至 2015年 9月 7日期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股权登记日在 2015年 9月 8日及以后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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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9,688,855.91 17.51% 75,530,815.09 32.26%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6,880,000.00 17.81% 53,900,000.00 22.78%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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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910.42 42.14% 187.85 7.95%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15,057.68 57.83% 0.00 0.00%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56,560.61 180,486.7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0,591.30 112,033.47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
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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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
月 31日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16,160.06 51,567.64
注:(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
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合计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7.35 7.35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11.55 2,511.5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16,247.31 16,247.31
合计 - 18,766.21 18,766.21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合计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 0.82 0.82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21.43 3,921.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59,952.14 59,952.14
合计 - 63,874.39 63,874.39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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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月 24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1,945,307.67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945,307.67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55.5600%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月 24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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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 1月 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178,839.03 4,994.53 2,199,422.27 18,475.19
注: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 01月 01日至 2018年 12月 31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
币 863.64元,2018年 12月 31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 28,969.61元,。上年度同期可比数据,
2017年 01月 01日至 2017年 12月 31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 2,807.68元,2017年
12月 31日结算备付金月为人民币 104,363.72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款
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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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8年 12月 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5791520.72 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 2017 年
12月 31日,第二层级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9582081.88元,无划分为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
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
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情况。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9年 3月 30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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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5,791,520.72 48.74
其中:债券 5,791,520.72 48.7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0,000.00 4.2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07,808.64 10.16
8 其他各项资产 4,382,749.71 36.89
9 合计 11,882,079.0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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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1,940,023.52 16.3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35,407.20 17.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35,407.20 17.19
4 企业债券 1,804,114.50 15.2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975.50 0.1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791,520.72 48.9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8604 国开 1805 9,220 928,454.00 7.84
2 018008 国开 1802 6,390 651,780.00 5.50
3 136335 16北汽集 3,450 337,651.50 2.85
4 019303 13国债 03 3,000 303,360.00 2.56
5 010504 05国债⑷ 2,300 242,236.00 2.0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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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39.1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1,388.8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7,703.07
5 应收申购款 3,682,718.6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82,749.71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18 常熟转债 10,917.00 0.09
2 110038 济川转债 1,058.50 0.01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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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东 海
祥瑞 A

122 31,718.23 1,946,309.88 50.30% 1,923,313.86 49.70%
东 海
祥瑞 C

117 65,673.82 0.00 0.00% 7,683,836.53 100.00%
合计 239 48,340.84 1,946,309.88 16.85% 9,607,150.39 83.1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东海祥瑞
A级
155,432.80 4.0167%
东海祥瑞
C级
11,013.09 0.1433%
合计 166,445.89 1.440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东海祥瑞 A级 0
东海祥瑞 C级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东海祥瑞 A级 0
东海祥瑞 C级 0
合计 0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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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东海祥瑞 A级 东海祥瑞 C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 3月 24日)基金
份额总额
84,938,991.87 580,214,738.8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75,575.16 11,692,459.61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558,344.98 4,701,838.51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2,164,296.40 8,710,461.5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
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69,623.74 7,683,836.53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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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 2018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董事汪劲松自 2018 年 4 月 27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由戴焜祖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金审计费用为三万元,其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向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东海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年﹞9号)。事件发生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组
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专项自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
优化业务流程和审核机制,强化对公司特定股份减持和信息披露行为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
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公司已就该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湖北证监局等监
管部门提交了专项报告。

东海祥瑞基金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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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德邦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2 - - 1,910.42 42.14% -
广发证券 2 - - - - -
华鑫证券 2 - - - - -
恒泰证券 2 - - 1,279.48 28.22% -
宏源证券 2 - - 247.91 5.47% -
华创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1,095.95 24.17%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德邦证券 1,843,309.10 3.33% 4,640,000.00 4.90% - -
东海证券 9,688,855.91 17.51% 16,880,000.00 17.81% - -
广发证券 - - - - - -
华鑫证券 - - - - - -
恒泰证券 6,713,179.66 12.13% 13,540,000.00 14.29% - -
宏源证券 18,196,583.20 32.88% 23,900,000.00 25.22% - -
华创证券 6,985,374.96 12.62% 10,310,000.00 10.88% - -
海通证券 11,912,325.22 21.53% 25,510,000.00 26.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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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3月 30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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