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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纯债债券A(6500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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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565256 | ||||||||
基金代码 | 650001 | ||||||||
公告日期 | 2019-06-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 ||||||||
信息全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及收益分配有关事项调整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票收取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本次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计票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927,110,607.29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计780,693,289.30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4.21%。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780,693,289.30份,表决结果为:780,693,289.3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2万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6月1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及收益分配有关事项调整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三、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一)调整后基金费率及收益分配原则的执行 调整后的基金费率将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的次日即2019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基金费率及收益分配原则。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修改,调整了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及收益分配原则。具体修改如下: 1.调整管理费率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项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原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调整托管费率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项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原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调整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项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原为:“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4.调整收益分配原则 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收益分配原则”项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原为:“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 修改为:“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调整赎回费率 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项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具体修改如下: 原为:“(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赎回费率 A类 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1年 0.10% 1年≤持有期<2年 0.05% 持有期≥2年 0 C类 持有期<30天 0.10% 持有期≥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赎回费率 A类、C类 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7天 1.50% 7天≤持有期<30天 0.10% 持有期≥30天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 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其它法律文件中涉及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赎回费率以及收益分配原则的,将根据上述修改一并调整。 上述修改内容自2019年6月19日起正式生效,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已登载在公司网站(www.ydamc.com)。基金管理人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 四、 备查文件 1、《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英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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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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