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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6010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5409
基金代码 260103
公告日期 2019-08-23
编号 2
标题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8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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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 1月 1日起至2019年 6月 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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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03
交易代码 260103
系列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列其他子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优选混合(260101)、景顺长城货币(2601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年 10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9,256,042.1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系列基金运用专业化的投资管理,为基金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并可
持续的资本增值,动力平衡基金以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为目
标,注重通过动态的资产配置以达到当期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的兼顾,
争取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策略 通过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之间动态的资产配置来获得资本保全,并获
得稳定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银行同业
存款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种具有中等风险的投资工具,除了结合景顺长城股票及债
券投资的风险管理程序以外,为达到平稳回报的目的,该基金还将独
立地对风险来源进行评估,并设立额外的风险控制管理手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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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307,031.53
本期利润 391,919,189.1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2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5.0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 6月 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6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07,226,179.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6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5.00% 1.09% 2.99% 0.57% 2.01% 0.52%
过去三个月 6.18% 1.36% -0.24% 0.75% 6.42% 0.61%
过去六个月 35.02% 1.31% 13.93% 0.76% 21.09% 0.55%
过去一年 9.24% 1.38% 8.01% 0.75% 1.23% 0.63%
过去三年 55.43% 1.06% 16.39% 0.55% 39.04% 0.5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94.62% 1.29% 83.39% 0.57% 411.23%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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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20%至80%;债券投资的比例为
基金资产净值的20%至80%。按照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3年 10月 24日合同生
效日起至2004年 1月 23日为建仓期。本基金于2007年9月10日实施分红,此后基金资产规模持
续增长,根据基金部函[2007]91号《关于实施基金份额拆分后调整基金建仓期有关问题的复函》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证券投资比例的调整期限延长至 2007年10月 9日止。建仓期结束时,本基
金投资组合均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
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年 6月 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
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9年 6月 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 75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景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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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支柱
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
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领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安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景顺长城泰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宏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安回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颐丰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睿利回报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睿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平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泰恒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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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联接基金、景顺长城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智能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集英成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量化港股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景顺长城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苏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股票
投资部研究
副总监
2015 年 9 月 29

- 14 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
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
司(现华润深国投信
托)信托经理,鹏华
基金高级研究员、基金
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职
务。2015 年 5 月加入
本公司,自 2015 年 9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
基金经理,现任股票
投资部研究副总监兼
基金经理职务。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
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聘
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
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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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
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57次,为公司旗下管理的量化产品因
申购赎回情况不一致依据产品合同约定进行的仓位调整,公司旗下指数基金因指数成份股调整,
以及量化产品和指数增强基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通过量化模型交易从而与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
易。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临近交易日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时机及市场交易价格波动分析表
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相邻反向异常交易,
经分析为投资组合开放期内投资者连续赎回导致的被动行为,非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
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相比去年下半年,本报告期内,国内货币政策回归中性,社会融资规模增长速度有所回升,
中美贸易摩擦有阶段性的反复,但是市场情绪明显有所修复。从结果上看,A股市场1季度整体上
涨,之后大致呈现震荡走势。相对而言,竞争力更强、业绩更好的消费品如食品饮料、餐饮旅游以
及业绩相对稳定的金融和家电板块表现较好。报告期内,考虑到市场估值比较有吸引力,本基金
的权益仓位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同时我们依然坚持以竞争优势、成长性和估值水平为最重要的选
股要素,采取了坚守优质龙头公司的策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9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0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9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经过年初以来的反弹,A股市场估值水平已经从显著低估回归到基本合理状态。未来一段时
间,市场流动性大概率以稳为主,既难以看到去年去杠杆导致的资金面紧张,又难以看到大水漫
灌,市场整体估值扩张的过程应告一段落。上市公司整体的业绩增长仍在探底过程中,前期贸易
冲突的影响或许在 3季度中开始显现。综合上面三点,我们认为未来一段时间 A股没有系统性的
机会,仍要精选个股,靠所投资企业的利润增长来推动股价上升。
中长期来看,外资进入国内市场是大趋势。从海外资金全球配置的角度去思考,我们认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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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常一个国家的长期牛股都与该国的比较优势是一致的。对应到中国的特色优势,一是存在庞大的
内需市场,能够孕育强大的品牌消费品和服务企业,二是完备的制造业企业,能够产生一些具备
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龙头企业。而这两类公司,也将是我们相当长时期内的核心持仓。短期来看,
随着部分消费品公司和服务类公司估值大幅上涨后,性价比下降,我们更多关注一些在制造业或
公用事业等领域中具备竞争力且预期不高的品种。
我们将坚持把控制风险收益比作为首要前提,选择“好行业、好企业、好时机”三因素结合的投
资机会,更积极关注一些未来业绩增长确定性强的细分子行业或行业集中度在快速提升的行业,
从中选出具备竞争力和成长性且估值合理的品种,通过陪伴优秀企业、分享企业利润增长来实现
资产的增长。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
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
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
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
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
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
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
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
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
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
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
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
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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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
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3,858,730.69 138,889,658.49
结算备付金 1,463,200.06 719,382.69
存出保证金 160,863.27 206,340.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64,236,661.43 1,023,196,701.28
其中:股票投资 1,069,520,753.38 773,010,701.28
基金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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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债券投资 294,715,908.05 250,18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187,368.91 7,977,732.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13,008.07 82,48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414,119,832.43 1,171,072,295.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183.06
应付赎回款 3,569,880.02 917,737.1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686,891.86 1,524,179.44
应付托管费 281,148.61 254,029.9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44,883.49 512,582.15
应交税费 489,386.81 489,361.6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21,461.91 240,661.36
负债合计 6,893,652.70 3,940,734.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29,256,042.12 1,264,539,100.00
未分配利润 277,970,137.61 -97,407,539.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07,226,179.73 1,167,131,560.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14,119,832.43 1,171,072,295.30
注: 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6月 30日,基金份额净值 1.2462元,基金份额总额 1,129,256,042.12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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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2018年 6
月 30日
一、收入 405,491,446.25 -43,133,995.50
1.利息收入 4,640,594.94 7,232,205.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70,695.69 341,739.78
债券利息收入 4,369,899.25 6,890,465.7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161,236.39 89,101,230.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9,480,846.32 70,208,094.3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6,258.57 762,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3,624,131.50 18,131,136.6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57,612,157.65 -139,859,608.0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7,457.27 392,176.03
减:二、费用 13,572,257.07 19,177,629.09
1.管理人报酬 9,807,769.65 13,593,487.71
2.托管费 1,634,628.21 2,265,581.2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015,449.55 3,175,441.78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8.51 -
7.其他费用 114,401.15 143,118.3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391,919,189.18 -62,311,624.5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91,919,189.18 -62,311,624.59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第 13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264,539,100.00 -97,407,539.42 1,167,131,560.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91,919,189.18 391,919,189.1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135,283,057.88 -16,541,512.15 -151,824,570.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038,335.81 5,201,362.63 43,239,698.44
2.基金赎回款 -173,321,393.69 -21,742,874.78 -195,064,268.4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129,256,042.12 277,970,137.61 1,407,226,179.7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476,732,497.91 282,131,109.73 1,758,863,607.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2,311,624.59 -62,311,624.5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66,298,550.25 -5,472,392.88 -71,770,943.1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49,129,013.32 94,316,391.04 543,445,404.36
2.基金赎回款 -515,427,563.57 -99,788,783.92 -615,216,347.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15,797,599.71 -15,797,599.71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410,433,947.66 198,549,492.55 1,608,983,440.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14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康乐 吴建军 邵媛媛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系列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第96号《关于同意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
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契约》(后更名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3年 10月 24日
募集成立。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目前下设三个子基金,分别为景顺长城动
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货币市
场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 7月15日前原为景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本系列基金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835,000,215.28元,其中包括本基金人民币
540,701,410.62元、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820,829,988.03元和景顺长城恒丰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473,468,816.6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03)第 1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系列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
人民币 782,418.90元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计入投资者认购账户,折合成782,418.90份基金份额,
其中本基金261,168.43份基金份额、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262,508.27份基金份额、景
顺长城恒丰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58,742.20份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 A股;债券投资的范围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与可转债等。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0%,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20%-80%。本基金的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年
利率的2倍,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自2010年 1月 29日起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X5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X45%+银行同业存款收益率 X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 8月 21日批准报出。
第 15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
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年 6月 30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
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
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 1月 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
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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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月 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年最
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
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
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长城证券 29,267,886.85 2.26 70,374,290.65 3.42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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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27,256.97 2.26 24,876.93 3.86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长城证券 65,539.65 3.42 65,539.65 7.75
注:1.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后的净额列示。
2.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9,807,769.65 13,593,487.7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2,483,145.12 3,061,051.28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0%的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634,628.21 2,265,581.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当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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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2019年 6月 3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43,858,730.69 260,215.79 98,262,881.40 319,054.6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788 中信出

2019年
6月 27

2019年
7月5

新股流通
受限
14.85 14.85 1,55623,106.60 23,106.60 -
601236 红塔证

2019年
6月 26

2019年
7月5

新股流通
受限
3.46 3.46 9,78933,869.94 33,869.94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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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
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073,470,684.8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290,765,976.54元,无属于第
三层次的余额(2018 年 12月 31日:第一层次 772,960,555.48元,第二层次 250,236,145.80元,
无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
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年 12月 31日:
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相差很小。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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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69,520,753.38 75.63
其中:股票 1,069,520,753.38 75.63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94,715,908.05 20.84
其中:债券 294,715,908.05 20.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5,321,930.75 3.20
8 其他各项资产 4,561,240.25 0.32
9 合计 1,414,119,832.43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48,668,869.26 3.46
B 采矿业 363,431.25 0.03
C 制造业 617,035,580.61 43.8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84,832,051.92 6.0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9,287,031.76 2.08
J 金融业 183,178,634.98 13.02
K 房地产业 89,775,531.00 6.38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6,356,516.00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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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3,106.60 0.00
S 综合 - -
合计 1,069,520,753.38 76.00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00568 泸州老窖 1,655,487133,813,014.21 9.51
2 600519 贵州茅台 115,531113,682,504.00 8.08
3 601318 中国平安 1,278,996113,331,835.56 8.05
4 601155 新城控股 2,255,100 89,775,531.00 6.38
5 002727 一心堂 2,977,608 84,832,051.92 6.03
6 002304 洋河股份 609,758 74,122,182.48 5.27
7 600036 招商银行 1,940,326 69,812,929.48 4.96
8 000651 格力电器 1,008,485 55,466,675.00 3.94
9 300498 温氏股份 1,357,191 48,668,869.26 3.46
10 603899 晨光文具 1,036,240 45,563,472.80 3.2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
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727 一心堂 68,896,545.40 5.90
2 600036 招商银行 65,556,809.80 5.62
3 300498 温氏股份 56,442,175.30 4.84
4 000651 格力电器 46,295,163.46 3.97
5 601601 中国太保 35,829,911.76 3.07
6 000961 中南建设 34,557,395.11 2.96
7 601155 新城控股 31,302,242.33 2.68
8 603444 吉比特 28,228,511.90 2.42
9 000333 美的集团 26,588,938.92 2.28
10 601318 中国平安 26,358,557.91 2.26
11 300408 三环集团 25,967,505.67 2.22
第 22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2 600563 法拉电子 24,061,921.94 2.06
13 601100 恒立液压 23,505,453.25 2.01
14 603708 家家悦 18,273,173.60 1.57
15 002311 海大集团 15,297,025.36 1.31
16 603259 药明康德 14,990,681.00 1.28
17 601939 建设银行 14,008,240.35 1.20
18 300770 新媒股份 13,244,877.37 1.13
19 002415 海康威视 6,914,635.39 0.59
20 300015 爱尔眼科 5,948,620.00 0.51
注:买入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300207 欣旺达 57,712,619.21 4.94
2 002303 美盈森 53,505,211.55 4.58
3 600340 华夏幸福 48,801,985.30 4.18
4 603899 晨光文具 47,987,780.69 4.11
5 000596 古井贡酒 45,811,274.52 3.93
6 601601 中国太保 40,883,297.00 3.50
7 000961 中南建设 36,811,620.76 3.15
8 300482 万孚生物 33,629,691.81 2.88
9 002572 索菲亚 33,563,939.41 2.88
10 000418 小天鹅A 33,123,401.92 2.84
11 603788 宁波高发 30,224,088.89 2.59
12 000568 泸州老窖 26,468,186.35 2.27
13 002415 海康威视 25,016,577.17 2.14
14 603708 家家悦 20,519,422.28 1.76
15 000651 格力电器 19,298,344.06 1.65
16 002027 分众传媒 19,093,350.00 1.64
17 002616 长青集团 18,468,021.26 1.58
18 002304 洋河股份 15,077,950.68 1.29
19 600298 安琪酵母 14,912,534.00 1.28
20 601939 建设银行 12,888,974.40 1.10
注:卖出金额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30,154,976.5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20,805,710.38
注: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均为买卖股票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未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第 23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0,709,000.00 20.6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0,709,000.00 20.6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4,006,908.05 0.28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94,715,908.05 20.9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190201 19国开01 1,100,000 109,956,000.00 7.81
2 160206 16国开06 700,000 69,874,000.00 4.97
3 180208 18国开08 500,000 50,880,000.00 3.62
4 180209 18国开09 500,000 50,015,000.00 3.55
5 190301 19进出01 100,000 9,984,000.00 0.7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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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0,863.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187,368.91
5 应收申购款 213,008.0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561,240.25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
134,531 8,394.02 83,753,644.42 7.42 1,045,502,397.70 92.58
第 25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1,270.74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1.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2.本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年 10月 24日)基金份额总额 540,962,579.0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64,539,10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8,038,335.8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3,321,393.6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29,256,042.12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9年 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基金财产
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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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稽查和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459,389,177.23 35.45% 427,827.99 35.51%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81,415,681.08 14.00% 168,953.37 14.02%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80,819,395.04 13.95% 168,398.16 13.9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22,186,123.38 9.43% 113,792.68 9.4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02,817,542.36 7.93% 95,755.19 7.95%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94,564,192.78 7.30% 88,067.52 7.31%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52,636,929.31 4.06% 49,020.79 4.07%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37,367,269.55 2.88% 34,800.31 2.89%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9,267,886.85 2.26% 27,256.97 2.2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6,800,088.84 1.30% 13,645.90 1.13%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2,427,245.31 0.96% 11,573.65 0.9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6,147,023.00 0.47% 5,724.73 0.4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a、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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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机关的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本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全面、定
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
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
报告。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
营机构签订协议。
2、本基金本期租用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成交总额
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3,358.50 23.09% - -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105.20 6.24%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02,814.50 32.24% -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37,522.60 38.42%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第 28页 共 29页
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3日
第 29页 共 29页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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