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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00448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37153
基金代码 004483
公告日期 2019-08-24
编号 1
标题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4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448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452,356.2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482
00448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755,431.81份
4,696,924.41份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港股通及后续资本市场开放政策带来的机会,挖掘港股及A股市场的优质公司,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微观经济运行环境等可能影响内地及香港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的研究和预测,利用数量模型工具,分析和比较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等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并以此为依据,对基金整体资产配置比例进行确定。同时,本基金将定期,或由于宏观经济重大变化不定期地进行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配置的有效性。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产品。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聂志刚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66577678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irm@mfcteda.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8-8888
95566

传真
010-66577666
010-66594942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mfcteda.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9,412.05
234,695.89

本期利润
2,713,879.14
1,334,464.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326
0.16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44%
14.2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475
0.17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0,373,524.88
5,504,607.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75
1.17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44%
1.13%
5.86%
0.99%
-1.42%
0.14%

过去三个月
-0.06%
1.15%
0.73%
0.89%
-0.79%
0.26%

过去六个月
11.44%
1.17%
10.34%
0.96%
1.10%
0.21%

过去一年
-2.44%
1.38%
2.80%
1.14%
-5.24%
0.2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4.75%
1.27%
11.75%
1.06%
3.00%
0.21%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6.14%
1.12%
5.86%
0.99%
0.28%
0.13%

过去三个月
1.52%
1.15%
0.73%
0.89%
0.79%
0.26%

过去六个月
14.22%
1.18%
10.34%
0.96%
3.88%
0.22%

过去一年
0.57%
1.39%
2.80%
1.14%
-2.23%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7.20%
1.28%
11.75%
1.06%
5.45%
0.22%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5%。
本基金为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型基金,恒生指数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自推出至今一直获广泛使用。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以“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同期活期存款利率×5%”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持有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49%。
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宏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同顺大数据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量化增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定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亚洲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智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京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纯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睿选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启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业绩驱动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全能优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交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金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绩优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泽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泰达宏利印度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泰达宏利年年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五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团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持续增值。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安杰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5月17日
-
11
台湾成功大学财务金融硕士;CFA;2008年7月至2014年4月,就职于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海外债券投资;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国泰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台湾地区国泰投信-新兴市场高收益债基金经理;2016年2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现任基金经理;具有11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师婧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7年12月25日
-
9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理学硕士,2010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职于新加坡辉立资本集团旗下的辉立证券,其中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担任高级全球股票交易员,负责参与全球20个国家和地区的股票交易;2015年7月至2017年9月担任基金组合经理,主要负责中国香港地区以及亚洲二级市场的投资和全球大类资产的配置投资管理工作;2017年9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于国际业务部,先后担任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具有9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由于贸易战缓和、中国国内政策支持、MSCI提高A股份额和较低估值四方共振,中国资产涨幅全球靠前,港股资产也有较为出色的提升。5月,港股市场由于中美贸易谈判的影响反转下跌,美方突然宣布5月10日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关税由10%上调到25%,人民币兑美元汇率5月贬值2.4%,降低了市场对中国资产的偏好。贸易战问题再现,使得市场风险偏好降低,悲观情绪对市场估值造成压力。海外方面,美国国债短期收益率对比10年期收益离出现倒挂,使得市场对经济担忧程度再次上升。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6月30日,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A(人民币计价)年初至今回报率为11.4%。恒生指数(港币计价)回报率为10.43%(人民币计价)为10.55%,我们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5%)。2018年由于中美贸易战加剧和国内政策偏紧,权益市场的估值整体下调,港股市场估值整体低于5年均值11倍,仅为9倍左右。年初组合增加了估值较低,盈利边际好转的非必需消费品和必须消费品板块,年初增加的个股均对组合有正贡献。泰达宏利港股基金是一只纯港股基金,我们保持组合配置均衡,对下半年的市场整体偏谨慎。在板块的分配上,前三大板块占比分别为金融板块45.6%,信息技术10%,非必需消费品9.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基金份额净值为1.147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44%;截至本报告期末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基金份额净值为1.172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34%。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预期美国在三季度降息,宽松的货币政策短期对权益市场将有正面作用,包括流动性和融资成本的降低,但是长期来看,因担忧经济下行,市场将转而谨慎。对于港股市场,高股息和盈利确定性较大的板块依然是我们看好的方向,8/9月份的中报月也是港股较为关键的检测月份。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基金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但不限于督察长、主管投研的副总经理或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固定收益部、合规风控部门、基金运营部的主要负责人;委员会秘书由基金运营部负责人担任。所有人员均具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委员会对相关停牌品种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但涉及停牌品种的基金经理不参与最终的投票表决。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200人的情形;
2、本基金从2018年11月23日至2019年2月21日及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23日出现连续超过20个工作日但不满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029,359.25
2,880,034.86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885,092.71
30,634,011.05

其中:股票投资
23,885,092.71
30,634,011.05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388.27
576.22

应收股利
235,726.41
200.47

应收申购款
6,830.8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6,157,397.46
33,514,822.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26
6.59

应付赎回款
175,253.16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920.78
43,389.88

应付托管费
5,820.13
7,231.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49.43
2,291.22

应付交易费用
7,337.78
9,143.3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3,878.51
90,000.00

负债合计
279,265.05
152,062.6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2,452,356.22
32,431,617.21

未分配利润
3,425,776.19
931,142.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878,132.41
33,362,75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57,397.46
33,514,822.60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基金份额净值1.1475元,基金份额总额17,755,431.81份;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基金份额净值1.1720元,基金份额总额4,696,924.41份。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份额总额合计为22,452,356.2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4,448,434.43
277,178.12

1.利息收入
19,445.92
23,882.4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9,445.92
23,882.43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71,626.90
8,313,631.6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0,095.30
7,774,575.8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7,395.30
-

股利收益
364,136.30
539,055.76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14,235.36
-8,239,203.75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43,126.25
178,867.82

减:二、费用
400,091.13
859,860.61

1.管理人报酬
238,369.25
534,757.62

2.托管费
39,728.23
89,126.24

3.销售服务费
13,662.28
24,876.89

4.交易费用
51,928.31
163,311.22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62.63
-

7.其他费用
56,340.43
47,788.64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48,343.30
-582,682.4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48,343.30
-582,682.49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2,431,617.21
931,142.72
33,362,759.9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4,048,343.30
4,048,343.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979,260.99
-1,553,709.83
-11,532,970.8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5,273,669.54
4,821,631.64
50,095,301.18

2.基金赎回款
-55,252,930.53
-6,375,341.47
-61,628,272.0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2,452,356.22
3,425,776.19
25,878,132.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0,284,483.32
15,876,848.74
96,161,332.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82,682.49
-582,682.4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5,090,994.20
-7,409,744.80
-42,500,739.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152,087.28
5,132,042.89
29,284,130.17

2.基金赎回款
-59,243,081.48
-12,541,787.69
-71,784,869.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5,193,489.12
7,884,421.45
53,077,910.5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刘建______ ______傅国庆______ ____王泉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99号《关于准予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63,652,878.4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14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5月1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63,803,179.7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0,301.2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以及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一类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认购、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买卖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因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而获配的权证,本基金将根据其价值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1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指数收益率(经人民币汇率调整)×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达宏利港股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度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发生。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8,369.25
534,757.6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6,896.27
178,043.43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9,728.23
89,126.24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92.27
592.27

合计
-
592.27
592.2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合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782.88
6,782.88

合计
-
6,782.88
6,782.88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30% / 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2,029,359.25
17,329.87
3,158,759.95
19,068.50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约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股或增发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3,885,092.71
91.31


其中:股票
23,885,092.71
91.3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29,359.25
7.76

8
其他各项资产
242,945.50
0.93

9
合计
26,157,397.46
100.00

注:上表权益投资中通过深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23,885,092.71,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92.3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资产。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基础材料
-
-

B 消费者非必需品
2,594,143.72
10.02

C 消费者常用品
1,810,234.72
7.00

D 能源
-
-

E 金融
12,530,959.91
48.42

F 医疗保健
688,791.37
2.66

G 工业
1,509,145.22
5.83

H 信息技术
2,456,573.71
9.49

I 电信服务
2,295,244.06
8.87

J 公用事业
-
-

K 房地产
-
-

合计
23,885,092.71
92.30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1299
友邦保险
33,000
2,445,674.72
9.45

2
00005
汇丰控股
40,800
2,325,680.29
8.99

3
00700
腾讯控股
7,400
2,295,244.06
8.87

4
00939
建设银行
360,000
2,131,240.25
8.24

5
01398
工商银行
413,000
2,070,807.61
8.00

6
02318
中国平安
19,500
1,608,986.11
6.22

7
01336
新华保险
35,500
1,186,661.34
4.59

8
00881
中升控股
56,500
1,080,992.18
4.18

9
00288
万洲国际
136,500
950,982.83
3.67

10
01368
特步国际
212,500
880,429.70
3.40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881
中升控股
1,081,808.09
3.24

2
06808
高鑫零售
1,004,989.01
3.01

3
03969
中国通号
968,477.78
2.90

4
02208
金风科技
887,562.46
2.66

5
02357
中航科工
874,973.45
2.62

6
00288
万洲国际
850,290.20
2.55

7
01368
特步国际
768,726.63
2.30

8
01093
石药集团
727,106.31
2.18

9
01177
中国生物制药
642,287.91
1.93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2883
中海油田服务
1,509,110.57
4.52

2
00921
海信家电
1,338,317.04
4.01

3
00700
腾讯控股
1,249,776.81
3.75

4
02386
中石化炼化工程
1,190,446.88
3.57

5
00027
银河娱乐
1,125,075.97
3.37

6
01800
中国交通建设
1,120,910.73
3.36

7
03969
中国通号
1,091,450.67
3.27

8
02328
中国财险
906,064.46
2.72

9
01316
耐世特
853,301.93
2.56

10
00371
北控水务集团
828,059.39
2.48

11
01569
民生教育
824,637.72
2.47

12
01988
民生银行
731,416.65
2.19

13
00005
汇丰控股
706,951.12
2.12

14
01970
IMAX CHINA
675,791.75
2.03

15
01093
石药集团
634,652.64
1.90

16
01299
友邦保险
575,414.63
1.72

17
00874
白云山
516,520.57
1.55

18
00285
比亚迪电子
450,377.25
1.35

19
01398
工商银行
431,788.05
1.29

20
00939
建设银行
421,577.88
1.26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806,221.8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359,470.84

注:“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卖出金额”(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况,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35,726.41

4
应收利息
388.27

5
应收申购款
6,830.8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2,945.50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1,600
11,097.14
0.00
0.00%
17,755,431.81
100.00%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847
5,545.37
0.00
0.00%
4,696,924.41
100.00%

合计
2,447
9,175.46
0.00
0.00%
22,452,356.22
100.00%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31,817.17
0.1792%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4,387.72
0.0934%


合计
36,204.89
0.161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0~10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0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0


合计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A
泰达宏利港股通股票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
178,960,760.25
84,842,419.4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713,636.54
8,717,980.6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06,624.63
44,267,044.9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964,829.36
48,288,101.1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755,431.81
4,696,924.41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公司于2019年1月19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王彦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2019年5月,陈四清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本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投资策略的变化。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本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我司进行了常规全面现场检查,就公司未能建立完善的内控监控体系,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函,公司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排除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逐一落实各项整改要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公司已按照要求于2019年4月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检查验收。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1
26,039,555.11
100.00%
20,831.87
100.00%
-

天风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注:(一)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新增、撤销交易单元。
(二)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经营规范,有较完备的内控制度;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证券交易的需要;
(3)能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研究咨询服务。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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