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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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C(00665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4694
基金代码 006659
公告日期 2019-08-27
编号 2
标题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08月 27日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3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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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6658
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0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000,291.3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A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
投资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658 00665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0,213,416.74份 15,786,874.58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指数复制法。本基
金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
进行相应调整,在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前提下,
达到有效复制标的指数的目的。将主要以降低跟踪
误差和投资组合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
性和收益性,构建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将根据风险管理
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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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以管理投资
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
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
上,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
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
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
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支持证
券。
业绩比较基准
95%×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收益率+5%×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
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
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
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资港股通
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
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
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
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
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
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
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
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本基金主要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
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
市场的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姓名 武祎 贺倩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
露负责

联系电话 021-20537888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ct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9888 95599
传真 021-20537999 010-6812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6月30
日)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A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C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9,467.58 56,257.45
本期利润 679,511.72 214,007.1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097 0.007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1.26% 1.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9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027 0.002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844,068.68 15,976,281.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26 1.0120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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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
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4)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04月26日,至本报告期末未满半年,因此主要财务指标和
基金净值表现只列示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的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30% 0.24% 3.80% 0.90% -2.50% -0.6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019年04
月26日-2019
年06月30日)
1.26% 0.16% -5.43% 1.00% 6.69% -0.8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04月26日,基金净值表现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数据。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27% 0.24% 3.80% 0.90% -2.53% -0.6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20% 0.16% -5.43% 1.00% 6.63% -0.8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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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04月26日,基金净值表现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末数据。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4月26日-2019年6月30日)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A 业绩比较基准
2019-04-26 2019-05-09 2019-05-17 2019-05-27 2019-06-04 2019-06-13 2019-06-21 2019-06-30
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4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9年4月26日至2019
年10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
相关要求。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9年4月26日-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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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C 业绩比较基准
2019-04-26 2019-05-09 2019-05-17 2019-05-27 2019-06-04 2019-06-13 2019-06-21 2019-06-30
1%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2)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股票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
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建仓期是2019年4月26日至2019
年10月2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处于建仓期,本基金的资产配置将在建仓期末符合基金契约的
相关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第
一大股东,出资比例40%。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经营范围为基金
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财通基金始终秉承"持有人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
资产管理服务。在公募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设计产品,逐步建立起
覆盖各种投资标的、各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线,获得一定市场口碑;公司将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形成玉泉系列、富春系列等多个子品牌,产品具
有追求绝对收益、标的丰富、方案灵活等特点,为机构客户、高端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理财选择。
公司现有员工165人,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骨干的证券、基金从业平均年限在10年
以上。通过提供多维度、人性化的客户服务,财通基金始终与持有人保持信息透明;通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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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财通基金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的利益。公司将以专业的投
资能力、规范的公司治理、诚信至上的服务、力求创新的精神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吴迪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9年06
月04日
- 8年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硕士。曾任
职于信诚基金产品开发部。
2012年 5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战略产品
部产品经理、量化投资部研究
员,自 2015年 8月起开始担任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
任量化投资二部基金经理。
苏俊杰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量化
投资二部
总监助理
2019年04
月26日
- 6年
清华大学学士,美国芝加哥大
学金融数学硕士,CFA。历任
MSCI Inc.分析员,华泰柏瑞基
金量化投资部研究员、专户投
资经理。2017年 7月加入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量化
投资二部总监助理。
注:(1)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
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本基金基金经理苏俊杰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7月26日离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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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
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未发现组合间存在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行为或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
的投资组合及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或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
如果因应对大额赎回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
备查。
本投资组合为主动型开放式基金。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
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短期国债回购交易除外)的情况,也未发生影响
市场价格的临近日同向或反向交易。
经过事前制度约束、事中严密监控,以及事后的统计排查,本报告期内各笔交易的
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本期基金运作未对市场产生有违公允性
的影响,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在全球流动性宽松和国内稳增长政策作用下出现了一波向
上脉冲,但之后受到制造业投资不振、基建乏力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重新面临下
行压力。PPI回升趋势在二季度出现逆转,但CPI下行趋势仍不明显。国内政策尚处于观
察期,贸易摩擦对经济的迟滞影响将逐步显现,需要更多基本面恶化的证据,政策才有
可能重回全面的稳增长导向。港股市场受内地经济基本面影响较大,今年以来呈现先扬
后抑走势。
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处于建仓期,相对业绩基准创造了超额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6元,本报告
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3%;截至报
告期末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0元,本报告期内,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43%。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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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国内市场来看,下半年经济的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贸易摩擦在短时期内难以解决,
房地产投资向下拐头的趋势比较明显,三四线城市面临棚改政策退坡后的需求真空,统
计局口径的房地产销售面临较大压力。决策层可实施的政策工具还很丰富,经济大幅失
速的概率不高。从美国市场来看,美国经济的一些先行指标显示经济有降速风险,收益
率曲线平坦化程度较高,但经济进入衰退的概率不大。美联储对经济活动的引导能力日
趋增强,在经济增长动能并未全面转弱之前,率先释放出货币宽松的信号,能够有效熨
平经济周期性波动。
我们将逢低建仓,并在建仓期结束后密切跟踪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严格控
制组合相对于基准的跟踪误差,力争为持有人实现良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估值委员会制度。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总经理、督察长、基金投资部、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
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清算部等部门负责人、基金清算部相关业务人员、
涉及的相关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或实际履行前述部门相当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组
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等丰富的证券
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如果认
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
评估。新的证券价格需经估值委员会和托管行同意后才能采纳,否则不改变用来进行证
券估值的初始价格。
估值委员会职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
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外包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
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17〕6号),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订
了《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委托计算协议》,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计算并提供流通
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
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18年6月签订了《基金行
政外包协议》,基金管理人与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签订了《行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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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理服务协议》。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估值
业务实行外包。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况出现。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
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半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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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987,569.75
结算备付金 100,000.00
存出保证金 174,269.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081,096.65
其中:股票投资 27,081,096.6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8,908.68
应收股利 286,362.67
应收申购款 2,397.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68,640,605.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9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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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72,185.58
应付赎回款 59,661.6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918.46
应付托管费

8,537.77
应付销售服务费

4,292.77
应付交易费用

21,138.5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97,520.37
负债合计 1,820,255.1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6,000,291.32
未分配利润

820,058.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820,350.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8,640,605.21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124元,基金份额总额66,000,291.3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9年04月26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
6月30日
一、收入 1,287,798.84
1.利息收入 263,257.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1,185.93
债券利息收入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52,071.25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17,524.1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317,524.1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57,793.83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9,223.66
减:二、费用 394,279.98
1.管理人报酬

193,884.93
2.托管费

29,082.73
3.销售服务费

17,300.44
4.交易费用

53,999.03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税金及附加 -
7.其他费用

100,012.8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93,518.8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93,518.86
注:(1)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4月26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利润表只列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9年6月30日数据,特此说明。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6
会计主体: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72,100,667.47 - 272,100,667.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本期利润)
- 893,518.86 893,518.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06,100,376.15 -73,460.13 -206,173,836.2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87,889.70 235.19 288,124.89
2.基金赎回

-206,388,265.85 -73,695.32 -206,461,961.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6,000,291.32 820,058.73 66,820,350.05
注:本基金成立于2019年04月26日,无比较式的上年度可比期间,因此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只列示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数据,特此说明。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家俊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王家俊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为臻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7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18号文《关于准予财通
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9年03月04日到2019年4月23日止期间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
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0951782B04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9年4月26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
金)为人民币272,053,310.84元,折合272,053,310.84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
180,565,456.20份,C类基金份额91,487,854.64份。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47,356.63元,折合47,356.63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34,662.39份,C类基金份额
12,694.24份。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72,100,667.47元,折合272,100,667.47
份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180,600118.59份,C类基金份额91,500,548.88份。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
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
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
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
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
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
款利率(税后)。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8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
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
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9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
实际编制期间系自2019年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9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
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
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
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
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
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
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
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
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
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
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
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股指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
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国债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国债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国债期货投资。国债期货初始合约价值按
成交金额确认;
国债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国债期货的初始合约价值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
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
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7)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
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
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
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
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
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
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
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
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
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
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
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
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
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
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
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
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
额入账;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8)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
差额入账;
(9)国债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约价值的
差额入账;
(10)权证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入账;
(11)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
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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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3)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
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
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
同的分红方式,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由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而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与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6.4.6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
(2) 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
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6.4.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7.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7.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7.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8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
(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
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
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
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
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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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
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年修订)》、《征收教育费
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
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
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4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
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
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
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6.4.9 境外投资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境外投资的税项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
证监会财税[2014]81号文《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127号文《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
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执行。

6.4.10关联方关系
6.4.10.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10.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1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11.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11.1.1 股票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26,423,302.82 10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

6.4.11.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11.1.3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11.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 21,138.54 100.00% 21,138.54 100.00%

6.4.11.2 关联方报酬
6.4.11.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93,884.9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00,342.68
注:(1)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2)基金管理人报酬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 / 当年天数;
(3)客户维护费是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销售机构约定的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
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该费用从基金管理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中列支,不属于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费
用项目;
(4)本基金于2019年4月26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6.4.11.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9,082.73
注:(1)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
支付;
(2)基金托管费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 / 当年天数。
(3)本基金于2019年4月26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6.4.11.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
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A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C
合计
财通证券 0.00 0.00 0.00
财通基金 0.00 2.32 2.32
中国农业
银行
0.00 11,545.53
11,545.5
3
合计 0.00 11,547.85
11,547.8
5
注:(1)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
月月末,按月支付;
(2)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0.3%÷当年天数。
(3)本基金于2019年4月26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6.4.11.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11.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1.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11.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11.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

本期
2019年04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9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
银行活期
存款
40,987,569.75 106,458.02
注:(1)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2)本基金于2019年4月26日成立,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6.4.11.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11.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1.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11.7.2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
用。

6.4.12期末(201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
6.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3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27,081,096.65元,无属于第二、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
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
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
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
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27,081,096.65 39.45
其中:股票 27,081,096.65 39.45
2 基金投资 -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1,087,569.75 59.86
8 其他各项资产 471,938.81 0.69
9 合计 68,640,605.21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境内股票。

7.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境内股票。
7.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能源 827,496.16 1.24
2 材料 - 0.00
3 工业 948,537.38 1.42
4 非必需消费品 4,504,738.87 6.74
5 必需消费品 - 0.00
6 保健 - 0.00
7 金融 8,778,914.44 13.14
8 信息技术 894,367.92 1.34
9 电信服务 - 0.00
10 公共事业 3,201,883.23 4.79
11 房地产 7,925,158.65 11.86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
12 合计 27,081,096.65 40.53
注:以上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7.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929.HK 周大福 152,600 1,141,006.99 1.71
2 0884.HK 旭辉控股集团 246,000 1,114,441.25 1.67
3 2777.HK 富力地产 80,400 1,062,284.45 1.59
4 3380.HK 龙光地产 92,000 1,022,939.02 1.53
5 0813.HK 世茂房地产 48,500 1,015,391.54 1.52
6 1813.HK 合景泰富集团 142,500 994,037.79 1.49
7 1628.HK 禹洲地产 305,000 984,647.42 1.47
8 2380.HK 中国电力 571,000 959,365.99 1.44
9 0066.HK 港铁公司 20,500 948,537.38 1.42
10 6818.HK 中国光大银行 294,000 925,859.74 1.39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
告正文。

7.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有积极投资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884.HK 旭辉控股集团 1,036,016.97 1.55
2 2777.HK 富力地产 1,011,941.48 1.51
3 1813.HK 合景泰富集团 1,002,002.55 1.5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3
4 2380.HK 中国电力 985,625.66 1.48
5 1628.HK 禹洲地产 984,914.81 1.47
6 1929.HK 周大福 977,513.60 1.46
7 0813.HK 世茂房地产 959,064.54 1.44
8 3380.HK 龙光地产 956,126.34 1.43
9 6818.HK 中国光大银行 912,807.17 1.37
10 3328.HK 交通银行 909,189.24 1.36
11 3988.HK 中国银行 904,949.00 1.35
12 1398.HK 工商银行 900,595.00 1.35
13 0011.HK 恒生银行 889,178.46 1.33
14 1288.HK 农业银行 887,214.65 1.33
15 0066.HK 港铁公司 884,488.88 1.32
16 1888.HK 建滔积层板 878,396.37 1.31
17 2388.HK 中银香港 877,503.59 1.31
18 0939.HK 建设银行 871,398.43 1.30
19 3618.HK
重庆农村商业
银行
860,657.63 1.29
20 3377.HK 远洋集团 852,234.65 1.28
注:(1)"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所用证券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6,423,302.8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本表"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4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
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
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
的估值水平。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5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
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4,269.9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86,362.67
4 应收利息 8,908.68
5 应收申购款 2,397.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1,938.81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7.12.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户均持 持有人结构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6
数(户) 有的基
金份额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财通中证香港
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A
1,349
37,222.
70
1,172,43
7.21
2.33% 49,040,979.53
97.665
1%
财通中证香港
红利等权投资
指数C
485
32,550.
26
500,135.
00
3.17% 15,286,739.58 96.83%
合计 1,834
35,987.
07
1,672,57
2.21
2.53% 64,327,719.11 97.4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A
1,493.11 0.0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C
0.00 0.00%
合计 1,493.11 0.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
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A
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权投资指数A
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 0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7
权投资指数C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
投资指数A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
投资指数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04月26
日)基金份额总额
180,600,118.59 91,500,548.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104,870.17 183,019.53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30,491,572.02 75,896,693.83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213,416.74 15,786,874.58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18日聘任夏理芬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原董事长刘未先生于2019年1月18日离任;
2、本报告期内,于201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史静欣托管业务部副总裁
职务;于2019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决定免去马曙光托管业务部总裁职务。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8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机构未发生变化,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形。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新时代证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2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2 - - - - -
中泰证券 2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太平洋证

2 - - - - -
华创证券 2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山西证券 2 - - - - -
湘财证券 2 - - - - -
方正证券 2 - - - - -
西部证券 2 - - - - -
高华证券 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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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东方证券 2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中信建投
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2 - - - - -
民族证券 2 - - - - -
天风证券 2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信达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东兴证券 3 - - - - -
联讯证券 4 - - - - -
安信证券 4 - - - - -
兴业证券 4 - - - - -
财通证券 6 26,423,302.82 100.00% 21,138.54
100.0
0%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的证券经营机构;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
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投资、研究部门与券商联系商讨合作意向,根据公司对券商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确定选用交易
单元的所属券商以及(主)交易单元,报投资总监与总经理审核批准;
(2)集中交易部与券商商议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经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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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清算部负责对接托管行、各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上海和深圳分公司办理交易单元手续及账
户开户手续。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
期债
券回
购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占当
期权
证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占当
期基
金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新时代证

- -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 -
华融证券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 -
东海证券 - - - - - - - -
太平洋证

- -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山西证券 - -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 -
高华证券 - - - - - - - -
国盛证券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中信建投
证券
- -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 -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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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 - -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 -
信达证券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 -
东兴证券 - - - - - - - -
联讯证券 - -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财通证券 - -
400,000,00
0.00
100.0
0%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发生。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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