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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鼎新灵活配置A(0013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53846
基金代码 001339
公告日期 2019-08-31
编号 1
标题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兴银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33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5月11日证监许可〔2015〕878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5日正式生效。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进行了适当简并,不再公布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9月4日起调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具体安排如下:
(12019年9月1日起将执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19年9月4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原表述为: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
其中,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五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本基金以实现绝对收益作为投资目标,力争在混合型基金的投资限定之下,追求较高的投资回报。银行定期存款可以近似理解为定息产品,而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较符合本基金的预期。因此,本基金采用五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追求的预期收益水平相符。”
现修订为:
“1、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
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作为权益类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债综合指数作为固定收益类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较为契合本基金投资策略及相应投资比例限制。因此,本基金采用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与风险收益特征相符。”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为确保本次修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有关公告就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上述变更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事宜取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注意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3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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