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A(00017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834272
基金代码 000171
公告日期 2020-03-23
编号 1
标题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3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上述销售机构协商一致,自2020年3月23日起,本基金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申购赎回
业务
定期定额投

转换
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

000171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基金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500元。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3月2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上述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网上委托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手机委托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相关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敏
  联系电话:021-33388252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王怀春
  联系电话:0991-23071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费率变动,增加代销机构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