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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C(003815)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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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857818 | ||||||||
基金代码 | 003815 | ||||||||
公告日期 | 2020-04-02 | ||||||||
编号 | 2 | ||||||||
标题 |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4月2日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5 四、清算情况 ........................................................................................................................... 7 五、备查文件 ......................................................................................................................... 11 重要提示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 年11月8日证监许可[2016]255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自2016年12月5日起《银 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 月12日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指定媒介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本基金自2020年2月14日起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年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8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抽样复制法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业绩比较基准 95%×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5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已于2016年11月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557号文准予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 为200,005,472.65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自2016年12月5 日至2020年2月13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 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 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20年2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和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2月14 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分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2月14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 分所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三、财务会计报告 1、清算期间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清算期间为2020年2月14日至 2020年2月26日止。 2、清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 用。因此,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 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清算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0年2月26日 (清算结束日) 2020年2月13日 (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1,525,340.40 815,044.31 结算备付金 222,450.69 222,450.69 存出保证金 178.23 178.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052,750.00 应收利息 7,786.19 94,365.00 应收申购款 - 824.80 资产总计 11,755,755.51 12,185,613.03 负债: 应付赎回款 - 110,137.89 应付管理费 3,114.26 3,114.26 应付托管费 958.24 958.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87.33 87.33 应付交易费用 575.00 400.00 其他负债 179,705.43 176,753.48 负债合计 184,440.26 291,451.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564,031.56 10,818,086.63 未分配利润 1,007,283.69 1,076,075.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71,315.25 11,894,161.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755,755.51 12,185,613.03 清算损益表 项目 2020年2月14日(清算开始日)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 收入 -40,609.86 1、利息收入 7,788.70 2、投资收益 326,944.44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75,814.44 4、其他收入 471.44 二、 费用 3,211.71 1、管理人报酬 - 2、基金托管费 - 3、销售服务费 - 4、交易费用 175.71 5、其他费用 3,036.00 三、 亏损总额 -43,821.5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亏损 -43,821.57 四、清算情况 自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26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 币11,052,750.00元,均为债券投资,截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已全 部处置。 (2)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94,365.00 元,包括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916.11元、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5,065.64元、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10元及应收债券利息人民币 88,383.15元。截至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应收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7,786.19元,包括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6,739.72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人民币1,046.24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0.23元,该款项将由本基金管 理人在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起孳生 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10,137.89 元,应付管理费和应付托管费分别为人民币3,114.26元和人民币958.24元,应 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87.33元,应付交易费用400.00元,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76,753.48元,上述款项中除应付赎回款和应付赎回费已于清算期内支付,其 余款项截止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尚未支付。本基金管理人预计将于 2020年4月30日前发布清算报告,并不再出具本基金2019年度报告,审计费 人民币50,000.00元将于清算款划出日前冲回。 3、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2020年2月13日(最后运作日)所有者权益 11,894,161.83 加:清算期间净亏损 -43,821.57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于2020年2月14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279,025.01 二、2020年2月26日(清算结束日)所有者权益 11,571,315.25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 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自2020年2月26日(清 算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产 生的利息属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本基金管理人将于 清算款划出托管账户前以自有资金垫付上述利息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 孳生的利息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4、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10年期 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本基金自2020年2月14 日(清算开始日)起(含2020年2月14日)至基金财产清算完毕,停止收取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5、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上证10年期 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关于<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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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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