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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00908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21492
基金代码 009086
公告日期 2020-05-27
编号 1
标题 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908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
为两年。 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
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
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
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
认日次两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
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 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
出业务。
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
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
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价 值 共 赢 两 年 持 有 期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2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5月28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 M(元) 一般申购费率 特定申购费率
M<100 万 1.5% 0.60%
100 万≤ M <500 万 1.00% 0.30%
M≥ 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每笔 1000 元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申购费率,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一般申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元(含2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2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5.2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同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开源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万联证券、西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财富、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原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北京肯特瑞、大唐基金、蛋卷基金、恒天明泽、汇成基金、基煜基金、联泰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上海长量、上海好买、上海天天、苏宁基金、腾安基金、挖财基金、万得基金、盈米财富、浙江同花顺、植信基金、中证金牛。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两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两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在确定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赎回的开始时间。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价值共赢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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