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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鑫享短债债券A(00763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22065
基金代码 007633
公告日期 2020-05-27
编号 1
标题 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信息全文 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07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2019 年 9 月 1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
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
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
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截止
日为 2020 年 5 月 23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98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本基金管理人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07 号文批准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中
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7 月 16 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
监会批准,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境内第一家保险资产管
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缪建民先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本公司董事长,
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再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
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总裁、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曾北川先生,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拟任)、总裁(拟任),经济学博
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建设部中国村镇建设发展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家
开发银行任职,曾任华夏银行北京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营业部副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分行行长待遇)、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人保金控筹备组成员,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广西柳州市委常委、副市
长(挂职),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等职。
张巍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
共享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战略研究与规划处
主任科员、政策研究处经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处高级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秘书处高级经理、董事会秘
书局/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局/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投资
金融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叶永刚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现任武汉大学金融系教授,武汉大
学中国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曾任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系讲师,武
汉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
郑洪涛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法人治理与
风控中心教授。曾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干部,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经
理。
崔斌先生,职工董事,理学博士,高级统计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组合管理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首席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
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等职。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周丽萍女士,监事会主席,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通化市
分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白山市分公司总经理、通化市分公司总经理,人保财
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人保寿险吉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
理,河北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人保寿险总裁助理兼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人保寿险党委委员、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人保养老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
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
黄剑锋先生,公司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精算师、高级经济师。现任中
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曾在人保财险产品开发
部、精算部,人保集团股改办(借调)、上市办任职,曾任人保集团董事会秘书
局/监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处经理、财务管理部精算评估处、资产负债处高级
经理,兼任人保养老监事。
胡云先生,监事,工学硕士。现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
部门总经理。曾任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高级经理、部门
助理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曾北川先生,简历同上。
吕传红先生,公募基金业务合规监管负责人,法学硕士。曾任天弘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督察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玮女士,中国社科院硕士。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合众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软件工程师,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合众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员,2012 年 10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交易管理部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英大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3 月担任英大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英大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加入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募基
金事业部,自 2017 年 9 月 12 日起任人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3
月 23 日起任人保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8 月 30 日起任人保鑫瑞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任人保福泽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起任人保中高等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任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魏瑄女士,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21 日止任人保鑫享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刘志刚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募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梁婷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募基金事业部投资总监、基金
经理。
朱锐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杨行远先生,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丽华女士,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 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742.63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
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9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连续
五年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 2019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
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50 位,较上年提升 18 位。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4,543.83 亿元。
2020 年 1-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214.5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 年 1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2019 年 4 月至 2020 年 1 月代为
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本行行长;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其中:2015 年 10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
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 年 8 月至 2014 年 5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批部副
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岳阳市
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部工
作。任先生 1988 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
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
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52 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 证券投资资产、RQFII 证券投资资
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RQDII 证券投资资产、QDIE 资金、QDLP 资金和 QFLP 资
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
管理,托管中心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
评估、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
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
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
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
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
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
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
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
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
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
被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
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
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
管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
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业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
范》、《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
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
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
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
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
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
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
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
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
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
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设立日期:2003 年 7 月 1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机审
[2003]131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10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2980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400-820-7999
传真:(010)66169730
联系人:常静怡
网址:www.piccamc.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2)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 号兴业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或 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4)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 凯恒中心 B 座 18 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95587/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5)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6)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7)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邮政编码:200003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http://www.ebscn.com/
(8)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9)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9
网址:https://www.howbuy.com/
(10)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邮编:200030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1)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
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https://www.jiyufund.com.cn/
(12)名称: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 号
14 层 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 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 号楼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网址:https://etrade.fengfd.com/
(13)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东金融旗下,简称“肯
特瑞财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
部 A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http://fund.jd.com/
(14)名称: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 076 6123
网址:www.fund123.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0 层、21 层、22 层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400-820-7999
传真:021-50765598
联系人:常静怡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楼
负责人:曾顺福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传真:021-63350177
联系人:史曼
经办注册会计师:史曼、吴凌志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人保鑫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短期债券,力争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
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
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
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 397 天(含)的债券资产,主要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
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
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
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
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期限匹配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属资产配置
策略、期限结构策略、久期调整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分散投资策略、回购套利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投资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
及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变量和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分析,预测未来的利率趋势,
判断证券市场对上述变量和政策的反应,并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
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附加选择权价值、类属资产收益差异、
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
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2、期限结构策略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宏观经济基本面以及货币政策,而投
资者的期限偏好以及各期限的债券供给分布对收益率形状有一定影响。对收益率
曲线的分析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为:在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
策分析下,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可能变化给予一个方向判断;定量方法为:参考收
益率曲线的历史趋势,同时结合未来的各期限的供给分布以及投资者的期限偏好,
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形状做出判断。
在对于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和变动幅度做出判断的基础上,结合情景分析结
果,提出可能的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3、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中长期内的宏观经济波动趋势,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
的预期,在一定范围内适当对资产组合久期进行动态调整。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下
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增强投资组合收益;当预期收益率曲线上移时,适
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带来的风险。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公司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对债券发行主体所在行业发展以及公
司治理、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深入研究并及时跟踪。在此基础上,结合债券发行
具体条款,对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参考债券外
部评级,对债券发行人和债券的信用风险细致甄别,做出综合评价,并着重挑选
资质良好及信用评级被低估的券种进行投资。
5、分散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分散行业选择和个券配置的集中度,以降低个券及行业信用事
件给投资组合带来的冲击。
6、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
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
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类证券的定价受市场利率、流动性、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及其它附加条款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基金将在利率基本面分
析、市场流动性分析和信用评级支持的基础上,辅以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品种
的相对价值比较,审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一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采用该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
1、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
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短期债券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债券,因此选取中债
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和一年期定期
存款利率(税后)作为复合型基准,能够较好地匹配本基金的大类资产比例和组
合投资期限,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能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价本基金的业
绩表现。
2、中债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专业机
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
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的一级托管人。因此,中债公司编制的中债综合财富
(1 年以下)指数在债券市场具有较好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
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
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
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摘自人保鑫享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 4 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5,153,000.00 90.84
其中:债券 35,153,000.00 90.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949,539.46 7.62
8 其他资产 593,754.74 1.53
9 合计 38,696,294.20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5,006,000.00 13.4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147,000.00 80.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147,000.00 80.9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5,153,000.00 94.39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
代码
债券
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800
7
国开1
801
100,000 10,075,000.00 27.05
2
10860
2
国开1
704
100,000 10,058,000.00 27.01
3
19021
1
19国
开11
100,000 10,014,000.00 26.89
4
01961
5
19国
债05
50,000 5,006,000.00 13.44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且在本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
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722.8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75,011.88
5 应收申购款 6,02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593,754.7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下述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人保鑫享短债A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44% 0.09% 0.75% 0.01% -1.19% 0.08%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0.34% 0.08% 0.90% 0.01% -1.24% 0.07%
人保鑫享短债C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0% 0.09% 0.75% 0.01% -1.25% 0.08%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0.41% 0.08% 0.90% 0.01% -1.31% 0.07%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
建仓期为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
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
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
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
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
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 0.25%。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
管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的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三) 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
读。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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