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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00509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37161
基金代码 005093
公告日期 2020-06-22
编号 2
标题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信息全文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年5月2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年6月22日
一、 重要提示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39号
文注册募集,于2018年3月3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0年2月1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
合同终止条件,已于2020年2月19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19日《上
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4月28日,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0年2月19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
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 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代码:005093)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3月30日
4、清算起始日:2020年2月19日
5、清算起始日基金份额总额:2,803,407.33份
6、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
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7、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开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8、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策略由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其他投资策略两
部分组成。
9、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10、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
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力争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
内,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11、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39号文《关于准予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3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500,058,749.31份基金份额。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0年2月19日起,本基
金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
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指数使用费等费用。
四、 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最后运作日 2020年2月18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422,252.09
结算备付金 307.32
存出保证金 1,725.1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45,757.80
应收利息 112,120.22
应收申购款 2,887.88
资产合计: 3,285,050.41
负 债:
应付赎回款 2,030.63
应付赎回费 1.5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6.66
应付托管费 81.35
预提费用 142,423.05
其他应付款 77,472.50
负债合计 222,415.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03,407.33
未分配利润 259,227.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2,634.69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3,285,050.41
五、 清盘事项说明
1、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0年2月18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
当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清算起始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自2020年2月19日起,本基
金进入清算程序。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2020年2月19日。
3、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
六、 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4月2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
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
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本基金清算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
银行汇划费 90.00
交易费用 5.73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576.95
指数许可使用费(注1) -27,299.80
清算期间律师费 20,000.00
费用小计 -6,627.12
注1:基金管理人经与指数许可使用方协商一致,对本基金清算期间应付指
数许可使用费下调金额人民币27,299.80元。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307.32 元,于2020年3月3
日划入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725.10元,由于中登结算制
度影响,存出保证金于2020年3月3日调整为人民币1,947.29元,上调金额人
民币222.19元已于2020年3月3日从托管户划出;于2020年4月2日调整为
人民币1,625.97元,下调金额人民币321.32元已于2020年4月2日划入托管户。
调整后的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625.97元将于清算期间后划入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2,745,757.80元。明细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 代码 证券简称 最后运作日持有数量 最后运作日收盘价 最后运作日 持仓市值 账面成本 账面损益
018003 国开1401 21,020 120.59 2,534,801.80 2,487,563.57 47,238.23
018007 国开1801 200 101.17 20,234.00 20,144.00 90.00
108602 国开1704 1,900 100.38 190,722.00 190,849.30 -127.30
合计 2,745,757.80 2,698,556.87 47,200.93
以上全部交易性金融资产已于清算期间完成处置变现,发生交易费用共计人
民币5.73元,已于清算期间支付。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111,040.56元,变现实际收到的证券清算款共计人民币2,855,656.48元,已于2020
年2月20日划入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12,120.22元,除去应收债券利
息人民币111,040.56元外,应收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1,039.45元,应收结算备付
金利息人民币35.65元及应收存出保证金利息人民币4.35元,应收申购款利息
0.21元,共计人民币1,079.66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已于2020年3月21
日划入托管账户,应收结算备付金、应收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利息已于2020
年3月23日划入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2,887.88元,该款项已于2020
年2月19日划入托管账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06.66元,该款项已于
2020年3月3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81.35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
3月3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2,030.63元,该款项已于2020
年2月19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1.53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2
月19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77,472.50元,该款项为应付指
数使用费,于2020年2月25日支付人民币5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27,472.50
元;于2020年4月2日下调金额人民币27,299.80元,调整后的应付指数使用费
为人民币172.70元,已于2020年4月2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142,423.05元。其中预提信息披
露费为人民币110,000.00元,已于2020年4月21日支付;预提账户维护费为人
民币2,423.05元,在清算期间内调整为人民币3,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
3月16日支付;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30,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0年4月28
日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自2020年2月19日
至2020年4月28日
止清算期间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收益
1、 利息收入(注1) 7,489.14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7,200.93
3、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45,705.73
4、 赎回、转换手续费收入 2.74
收益小计 5,996.68
二、费用
1、银行划款手续费 90.00
2、交易费用 5.73
3、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576.95
4、指数使用费 -27,299.80
5、清算期间费用(注2) 20,000.00
费用小计 -6,627.12
三、清算期间净收益 12,623.80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0年2月19日至2020
年4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结算备付
金利息。
注2:本基金清算期间的律师费由基金承担。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2020年2月18日基金净资产 3,062,634.69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2,623.80
加:清算期间收到申购款 10,965.63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 10,949.13
二、2020年4月28日基金净资产 3,075,274.99
资负债清偿后,本基金于2020年4月28日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075,274.99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
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本基金于2020年4月28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625.97元,尚未划入托管账
户,将于清算期间后划入。
清算起始日2020年2月19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存款利息亦属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该部分利息将于实际收到利息款项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中债7-10年期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0年6月22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清算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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