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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添利债券发起E(00710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039492
基金代码 007100
公告日期 2020-09-09
编号 1
标题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信息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银稳健添利债券”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与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8月13日,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2020年9月7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结果进行了见证,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17,234,875.45份,占权益登记日总份额4,066,530,132.27的52.0649%,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书面纸质表决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为:出席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总数为2,117,187,209.1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总数为47,666.35份,弃权票所代表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总数为0份,同意票所代表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77%,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9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决议生效后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一)对《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
  修改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收益分配原则”:
  原文表述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某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60%;”
  修改后表述为: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上述修订于2020年9月9日起生效。
  (三)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变更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与产品资料概要。
  四、备查文件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附件:
  公证书
  (2020)沪静证经字第1929号
  申请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二号中银大厦四十五层
  法定代表人:章砚。
  委托代理人:陆璇。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陆璇于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审议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统计过程进行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申请人是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该基金”)的管理人,为审议该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款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为了维护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集召开该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进行表决。经审查,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申请人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了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具体操作方案。按照该方案,申请人进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的操作过程:
  1、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二二年八月七日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并确定二二年八月十三日为本基金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
  2、申请人就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在媒体分别于二二年八月十日、二二年八月十一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
  3、申请人于二二年八月十四日至二二年九月七日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基金持有人就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进行了告知并取得了有关授权、征集了表决票;
  4、申请人对上述通讯方式召开的基金持有人大会所取得的表决票进行统计,结果为:截止至权益登记日,该基金总份额共有4066530132.27份,出席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17234875.45份,占该基金总份额的52.0649%,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表决票中,表示同意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117187209.10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77%;表示反对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7666.35份,占参加本次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0.0023%;表示弃权意见的表决票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
  二二年九月八日,本公证员及公证员陈思清在上海市银城中路二号中银大厦二十六楼会议室出席了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的计票会议。监督了申请人的授权代表陆璇、潘凡对截止至二二年九月七日十七时的授权、表决票进行汇总并计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朱正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授权律师潘倚天一并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我处对申请人收集、统计有关授权意见、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核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持有人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的过程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符合《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公证员:高淑娟
  二二年九月八日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
  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于2020年9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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