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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A(15001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103395
基金代码 150012
公告日期 2020-11-04
编号 1
标题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法募集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0年4月16日成立。本基金包括基础份额及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国联安双禧100份额”(简称“双禧100”,基金代码“162509”);分级份额包括“国联安双禧A份额”(场内简称“中证100A”,基金代码“150012”)和“国联安双禧B份额”(场内简称“中证100B”,基金代码“1500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起至 2020 年10月30日 17:00 期间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于 2020 年11月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说明,现将本基金实施转型的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转型选择期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在正式实施转型前安排不少于二十个交易日的转型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具体转型选择期期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并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之目的适当延长转型选择期并提前公告。选择期期间,双禧100份额的申购业务及赎回业务正常办理。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的交易及配对转换之场内合并业务照常办理,配对转换之场内分拆业务暂停办理。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或者先将所持有的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场内合并为双禧100份额再赎回双禧100份额;双禧100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双禧100份额。对于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双禧100份额、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依据各自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最终将转换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由于双禧100份额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在选择期内豁免《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等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和基金份额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中证100A 份额与中证100B 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中证100A份额与中证100B 份额的终止上市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2月2日,如转型选择期延长,则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相应顺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最终将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双禧100份额、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将转换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登记在册的双禧100份额将转换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及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转换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基金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中证100A份额、中证100B份额、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1份而被计入基金财产的风险。
由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双禧100份额的场外份额转换的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份额数=双禧100份额的场内份额或双禧100份额的场外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双禧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由中证100A份额转换的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份额数=中证100A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中证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由中证100B份额转换的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的份额数=中证100B份额的场内份额数×份额转换基准日每份中证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基金份额转换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内份额数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经基金份额转换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场外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三、关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相关说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将《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编制了《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产品资料概要》。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46号)准予变更注册。基金份额转换完成后,《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如转型选择期延长,则《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生效日相应顺延),《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国联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等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基金转型后的风险收益特征提示
本基金转型前为股票型指数分级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从本基金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中证100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中证100B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本基金转型后为跟踪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4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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