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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起式A(00523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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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179396 | ||||||||
基金代码 | 005231 | ||||||||
公告日期 | 2021-01-13 | ||||||||
编号 | 6 | ||||||||
标题 |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 土盛通混合型发起式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月12日 送出日期:2021年1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起基金代码 005231 式 下属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通混合型发起下属基金代码 005231 式A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12-0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2017-12-08 基金经理 理的日期 赵耀 证券从业日期 2005-01-25 注:基金管理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 限不少于3 年,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7 年12月7 日正式生效, 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详情可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的灵活配置,精选财 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投资标的,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现金、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组合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可交换债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 资策略和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5%+中债总指数(财富)收益率×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备注 率 M<500,000 0.8% - 申购费(前收费) 500,000≤M<1,000,000 0.6% - M≥1,000,000 100元/笔 - N 7日≤N 赎回费 30日≤N N≥180日 0%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 金份额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应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8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此外,本基金由于 自身的投资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还存在以下特有的风险: 1、特殊投资品种风险:本基金投资部分含权可转债,因此会面临这种投资对象的特有风险。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 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 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3、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信用评级和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开展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 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二)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 5日证监许可【2017】1619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7年12月7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 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 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咨询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1-666-916): 1、《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销售机构和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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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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