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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260110)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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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2739 | ||||||||
基金代码 | 260110 | ||||||||
公告日期 | 2007-06-13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关于景顺长城精选蓝筹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9号文批准,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7年6月12日起开始发售,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07年7月3日。在募集首日,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初步统计,本基金当日的累计认购申请达到370余亿,已远远超过募集规模上限150亿。根据《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所规定的“本基金设定募集目标上限为150亿份,本基金募集期内正常认购日日间不停止销售,但如当日认购结束后发现累计认购申请接近或超过募集上限,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本基金于公告当日认购结束后停止销售”,本公司现决定于2007年6月13日认购结束后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各销售代理机构具体截止时间以其业务办理时间规定为准)。 另根据《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不超过150 亿份(含150 亿份),则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的总份额超过150 亿份,则对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鉴于本基金累计认购申请已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对募集期内(包括2007年6月12日和6月13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请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慎重考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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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发行截止日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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