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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新兴成长混合(05000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3349
基金代码 050009
公告日期 2007-06-29
编号 1
标题 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和《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裕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裕华基金")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裕华基金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38号《关于同意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裕华
交易代码:184696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7月6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7月5日,即在2007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裕华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裕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于2007年5月15日-5月28日进行了表决投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5月31日发布了《关于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74号《关于核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6月23日发布了的《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裕华基金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38号《关于同意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批复》。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自裕华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博时新兴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博时新兴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暂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代码为"050009"。在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后,持有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指定网点等代销渠道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原裕华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开始办理集中申购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1、原裕华基金基金份额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统一变更登记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博时TA系统")。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原裕华份额持有人需先办理确权,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2、裕华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终止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服务手续。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进行基金份额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变更之后,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细数据进行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初始登记。
3、裕华基金终止上市后,原裕华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其持有的裕华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即确权登记。基金管理人据此将相应的基金份额转登记至持有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相关销售机构。此后,持有人方可通过相关销售机构进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份额的赎回。
4、办理裕华基金确权时,投资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机构投资者办理确权需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2)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3)印鉴卡原件;
4)证券账户原件以及复印件;
5)确权申请表(机构)。
个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需提供的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证券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3) 确权申请表(个人);
4)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有关登记机构及证券经营机构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限制措施的转移手续。
(3)原裕华基金份额持有人若想对其由裕华基金份额转型而成的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基金进行赎回,事先必须对其持有的裕华基金份额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待确权成功后才可以办理赎回业务。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及直销机构联系方式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张岩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李侃侃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武斌
(二)交通银行代销网点
交通银行95个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628多个营业网点,均可接受投资者办理基金相关业务,投资者可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客服电话95559,或登录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查询或咨询。
(三)其他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五、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010-65171155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终止上市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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