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A类-人民币(96803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441141
基金代码 968030
公告日期 2021-07-29
编号 2
标题 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关于变更基金管理人董事名单以及受托人兼基金登记机构注册地址的公告
信息全文 本公告为重要文件,敬请即时关注。本公告包含有关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的销售文件的信息。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寻求独立专业财务意见。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作为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所载内容于发出之日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所信,未遗漏会导致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有误导性的其他事实。
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关于变更基金管理人董事名单以及受托人兼基金登记机构注册地址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特此通知投资者,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名单已变更。据此,对《中银香港投资基
金-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之《关于中银香港投资基金-中
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各方名录”一节以及《中银香港投资
基金基金说明书》中“有关各方”一节下的基金管理人董事名单更新如下: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
王中泽
谢涌海
李锐良
杨惠妮
吴宗源”
此外,自2021年8月2日起,受托人兼基金登记机构的注册地址将迁至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
号15楼1501-1507室及1513-1516室。据此,对《招募说明书》之《关于中银香港投资基金-
中银香港香港股票基金在内地销售的补充说明书》中“各方名录”一节以及《中银香港投
资基金基金说明书》中“有关各方”一节下的受托人兼基金登记机构注册地址更新如下:
“截至2021年8月1日,注册地址为:
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18号万国宝通中心12楼及25楼
自2021年8月2日起,注册地址为:
香港太古城英皇道1111号15楼1501-1507室及1513-1516室”
本基金已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可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询,以及可在任何
一日(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正常办公时间内在内地代理人的地址免费查阅,内地
投资者也可在支付合理工本费后索取复印件。
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 , 请 仔 细 阅 读 登 载 在 本 基 金 内 地 代 理 人 网 站
(www.bocim.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
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若《招募说明书》、《产品资
料概要》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2
2. 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收益特征、法律法规
适用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
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内地投资者可以通过内地代理人如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021-38834788 400-888-5566
客服传真:021-68680676
客服邮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1.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
作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
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
的主要风险、本基金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
地销售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受市场和汇率波动及一切投资的固有风险所影响。基
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2. 本基金为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
内地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29 日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基金公司官网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