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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ETF(56065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689527
基金代码 560650
公告日期 2022-03-11
编号 1
标题 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重要提示
1、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2021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078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将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公开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 2022 年 3 月16日至 2022年 6 月15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 年6月15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5、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6、本基金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上海 A 股账户;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9、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超过部分须为整数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 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1、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及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股票,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发售代理机构对投资者申报的股票进行冻结。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合法,且该股票属于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允许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股票。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2年3月11日披露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jy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公告同步刊登在2022年3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
15、募集期内,本公司可能新增销售机构,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投资人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或销售机构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7、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者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不可抗力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如在募集期间增设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0、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 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民生加银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场内简称:核心50;扩位简称:核心50 ETF
(三)认购代码:560653;申赎代码:560651;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60650
(四)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股票型基金,交易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七)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七、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三)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基金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十)募集期资金与股票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予以冻结,募集股票在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人所有。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50
万份以下
0.80%
50
万份以上(含) 每笔
500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在发售代理机构允许的条件下,投资人可选择以现金或基金份额的方式支付相关认购费用。
投资者申请重复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三)网上现金认购
1、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佣金=固定费用)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
例:某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认购佣金比率为0.8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佣金=1.00×1,000×0.80%=8元
认购金额=1.00×1,000×(1+0.80%)=1,008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08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申请确认: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网下现金认购
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或若适用固定费用的,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的认购金额的计算。
例:某投资者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元
认购金额=1.00×100,000×(1+0.80%)=100,800元
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
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0,80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2、认购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超过部分须为整数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3、认购申请确认: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基金管理人或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应以A股账户认购,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2、特殊情形
(1)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
(2)限制个股认购规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
如果投资者的个股认购规模超过该券在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构成比例的部分予以拒绝。
(3)临时拒绝个股认购: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4)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不得持有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将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3、网下股票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网下股票认购期最后一日的均价”、“有效认购数量”由基金管理人确认,具体规定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六)募集资金利息与募集股票权益的处理方式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募集期间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投资者的认购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 投资人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一)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或者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应同时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的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三)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已购买过由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四、 本基金认购程序
(一)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6月13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的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发售代理机构。
(2)投资者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发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则为准。(二)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的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认购手续:
1)投资者须先开立上海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然后向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供的资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具体以直销中心规定为准)。
2)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含认购费用)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
①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019
②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资金,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注意事项:
若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规定时间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投资人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2、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投资者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3)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时间和认购手续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网下股票认购的程序
发售代理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的上午 9:30一11:30 和下午 1:00一3: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2、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2)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发售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3)投资者填写认购委托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股票即被冻结。具体认购程序以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 清算交割
(一)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募集股票在网下股票认购日至登记结算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二)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予以冻结,募集的股票在募集冻结期间的权益归投资者所有。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结算结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含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市值)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按照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则和流程办理股票的冻结与过户,最终将投资者申请认购的股票过户至基金证券账户。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于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所募集的股票应予以解冻,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相关股票冻结期间交易价格波动的责任。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发售代理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电话:010-68960030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张冬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三)销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谢欣然
电话:010-86451810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法定代表人:张焕南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林泳江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3、网下现金、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谢欣然
电话:010-86451810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杜杰
电话:010-6083476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李新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郭力铭
电话:0755-82492193
传真:0755-82492962
网址:www.htsc.com.cn
(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82006251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4、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陈文祥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经办律师:安冬、陈颖华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陈颖华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经办注册会计师:窦友明、王磊
电话:010-85085000 0755-25471000
传真:010-85085111 0755-82668930
联系人:蔡正轩
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中证企业核心竞争力5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停牌、估值调整、认购申报数量异常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募集结束前,如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调整,则调入名单中的股票将也纳入认购清单。
网下股票认购名单
序号代码证券简称序号代码证券简称
1 600298
安琪酵母
26 603087
甘李药业
2 600031
三一重工
27 300866
安克创新
3 600309
万华化学
28 300012
华测检测
4 600521
华海药业
29 600332
白云山
5 000661
长春高新
30 600398
海澜之家
6 000858
五粮液
31 000932
华菱钢铁
7 002050
三花智控
32 600519
贵州茅台
8 002236
大华股份
33 000708
中信特钢
9 002064
华峰化学
34 002271
东方雨虹
10 000876
新希望
35 002304
洋河股份
11 000786
北新建材
36 002080
中材科技
12 002030
达安基因
37 600380
健康元
13 600183
生益科技
38 600660
福耀玻璃
14 600426
华鲁恒升
39 300033
同花顺
15 601899
紫金矿业
40 002415
海康威视
16 300003
乐普医疗
41 000963
华东医药
17 600872
中炬高新
42 600570
恒生电子
18 600143
金发科技
43 002439
启明星辰
19 300146
汤臣倍健
44 601100
恒立液压
20 002603
以岭药业
45 000513
丽珠集团
21 002607
中公教育
46 002683
广东宏大
22 603806
福斯特
47 300482
万孚生物
23 603658
安图生物
48 300676
华大基因
24 601360
三六零
49 688208
道通科技
25 300760
迈瑞医疗
50 300832
新产业
2022年3月11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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