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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永泰定开债券(005479)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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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926898 | ||||||||
基金代码 | 005479 | ||||||||
公告日期 | 2022-08-19 | ||||||||
编号 | 3 | ||||||||
标题 |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 ||||||||
信息全文 | 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 2022年8月1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2年8月19日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1 页 §1 重要提示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2193 号 文准予募集注册, 并经机构部函[2017]2968 号确认, 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 )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三、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 生效满 3 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 若在开放期最后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加上当日申购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赎回和基金转换中转 出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 , 并根据 《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 2022 年度第三次开放的开放期为 2022 年 7 月 29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 一日(即 2022 年 8 月 4 日) 日终, 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 中约定的终止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 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 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安信永泰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报告期末(2022 年 8 月 4 日)基金份 额总额 736.22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 通过稳健的投资 策略, 力争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兼顾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特征, 通过严谨的大类 资产配置和个券精选控制风险, 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实现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力争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 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中债总指数(全价) 收益率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2 页 *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收益水平和预期风险水平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属 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基 金合同》 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11月30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2193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等规定自 2017 年 12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期间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 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510,049,000.10 份,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000.10 份基金份 额。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泰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 本基金的最后 运作日为 2022 年 8 月 4 日, 并于 2022 年 8 月 5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 本基金正常运作。 §4 财务会计报告 4.1 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8 月 4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资 产 最后运作日 2022年8月4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2,193.78 结算备付金 6,572,688.17 存出保证金 207,894.24 资产总计 7,132,776.19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3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最后运作日 2022年8月4日 负 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209.84 应付托管费 3,029.98 应付税费 529.26 其他负债 7,107,166.57 负债合计 7,131,935.6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36.22 未分配利润 104.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40.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32,776.19 注: 1、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8 月 4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 1.1417 元, 基金 份额总额 736.22 份。 2、 本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签字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2) 专字第 60962175_H0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基金财产分配 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止清算期间,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 产、 负债进行清算,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5.1 资产处置情况 5.1.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人民币 352,193.78 元, 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币 158,079.10 元, 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194,114.68 元, 应计利息款项已由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最后运作日垫付。 5.1.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人民币 6,572,688.17 元, 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6,510,067.30 元, 应计上海结算备 付金利息人民币 5,777.79 元;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 付金为人民币 55,476.38 元, 应计深圳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329.88 元; 应计期货结算备 付金利息人民币 1,036.82 元。根据中登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预计中登结算备付金将于 2022 年 9 月 2 日自中登备付金账户全部退回托管户; 应计期货结算备付金利息已于 2022 年 8 月 5 日结息到账。 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回的结算备付金及应计结算备付金利息已由基金管理 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最后运作日垫付。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4 页 5.1.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人民币 207,894.24 元, 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53,216.36 元, 应计上海存出保证金 利息为人民币 285.36 元; 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 为人民币 54,280.46 元, 应计深圳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 112.06 元。 存出保证金预计将 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划回托管户。 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划回的存出保证金及应计存出保证金 利息已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基金最后运作日垫付。 5.2 负债清偿情况 5.2.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21,209.84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支付。 5.2.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029.98 元, 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支付。 5.2.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人民币 529.26 元, 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支 付。 5.2.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7,107,166.57 元, 其中其他应付款人民币 7,000,311.85 元, 该款项系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基金最后运作日垫付 的银行存款 7,000,000.00 元以及当日孳生的利息收入 311.85 元,该款项预计于托管户销户 前安排支付; 其中应付佣金人民币 64,313.02 元, 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8 月 8 日支付; 应付 交易费用人民币 1,000.00 元, 该款项预计于银行间账户销户时安排支付; 预提清算审计费 人民币 35,341.70 元, 该款项预计于清算结束后安排支付; 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3,200.00 元, 中债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3,000.00 元, 该款项预计于银行间账户销户时安排支 付。 5.3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止清算期间 一、 清算收益 1、 利息收入 0.26 清算收入小计 0.26 二、 清算费用 - 三、 清算净收益 0.26 注: 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止清算期间的归属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应计银行存款利息。支付清算款之日前未结息到账的已由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最后运作日垫付。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5 页 5.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 最后运作日2022年8月4日基金净资产 840.54 加: 清算期间净收益 0.26 减: 净赎回金额(于2022年8月5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0.96 二、 2022年8月11日基金净资产 839.84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 2022 年 8 月 11 日归属于剩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净资产为人民 币 839.84 元。 根据《基金合同》 及《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中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期结束日次日(2022 年 8 月 12 日) 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归属于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最终支付清算款金额以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资金自资金到账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 起至托管户销户为止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在托管户销户前向基金管理 人支付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 5.5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 6.1 备查文件目录 1、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6.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安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6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8-088 网址: http://www.essencefund.com 安信永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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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清算 | ||||||||
公告来源 | 基金公司官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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