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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货币A(32000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005389
基金代码 320002
公告日期 2022-10-25
编号 1
标题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10月27日起对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代码:015786),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类别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类别
  本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设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各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基金份额的限制等不同。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及C类基金份额均不收取申购费和赎回费。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类别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如下表所示:
  基金分类 A类基金份额 B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3% 0.33% 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0.10%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25% 0.01% 0.25%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500万元 0.01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元 1000元 0.01元
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最低份额 - 500万份 -
  注: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份额的升降级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之和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B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满足升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投资者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日按照新的基金份额类别享有基金收益。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基金份额升降级业务。今后若开通升降级的有关业务,业务规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有关公告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制定。
  4、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上线时间及具体业务规则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增加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投、转换业务。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开通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单只货币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快速赎回提现业务的提现金额上限为不高于人民币1万元,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0.01份(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快速赎回业务的垫支银行是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有变更则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自2022年10月27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披露公告日前一个工作日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类别基金份额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重要提示:
  1、为确保本基金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详见附件的对照表。
  3、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将在本公告披露当日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另外,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4、投资者应知悉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属于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投资者应在进行交易前,仔细阅读和了解快速赎回业务的提现额度限制约定、服务暂停及终止情形、让渡收益情况、垫支方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5、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暂停或终止的情形;
  (7)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7、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lion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情况。
  8、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和释义
销售服务费用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
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
金对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级基金份
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
费用
基金份额等级 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
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
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级基金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
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达
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
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
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
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之和不
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
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
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用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
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
金对各类别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类别基
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
营运费用
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
额、B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各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费率或基金份
额的限制等不同。三类基金份额单独
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七日年化
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
销售机构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之和达
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
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所
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
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所有
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之和不
能满足 B 类基金份额最低份额限制时,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
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
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合
同》当事人
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秦维舟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1983 年 9
月 17 日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
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
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李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9)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
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
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8)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基金合同》发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
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
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
有人作为本《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
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一、召开事由
(一)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
等报酬标准的除外;
(二)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
一、召开事由
(一)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但根据
法律法规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
除外;
(二)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2、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调低销售服务费率;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分级
1.本基金根据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份
额等级,对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
基金份额等级。各级基金份额单独设
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级基金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
率。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和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1.本基金设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
额、C 类基金份额。各类份额适用的销
售服务费率或基金份额的限制等不
同。三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七日年化收益率。
2.本基金
2.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等级数量、对各
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年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在《关于诺安货币市场
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中
规定。但本基金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
销售服务年费率不得超过本基金合同
规定的最高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基金
份额等级数量、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基金管理人必
须最迟于调整生效日的前根据《信息披
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售服务年费率不得超过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最高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本基金的各类
别基金份额的限制、对各类别基金份
额计提的销售服务年费率,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调整生效日前根据《信息
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八部分
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3、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前一工作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前一个工作
日(含节假日)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十四、基金的转换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项技术
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可
以选择在本基金和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
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
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届时另行
规定。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3、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公告前一工作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及前一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四、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
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
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
十九、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
基金份额之和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
份额等级。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某级
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
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
份额。
在投资者持有的某级基金份额满足升
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
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投资者持有的基
金份额等级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
日按照新的基金份额等级享有基金收
益。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制定。
人与相关机构。
十九、基金份额的升级和降级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A 类
基金份额之和达到 B 类基金份额的最
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
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A
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 B 类基金份额。
当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类
基金份额之和不能满足 B 类基金份额
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自动将投资者在所有销售机构保留的
B 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 A 类基金份
额。
在投资者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
基金份额满足升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
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
投资者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
金份额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日按
照新的基金份额类别享有基金收益。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基金份
额升降级业务。今后若开通升降级的
有关业务,业务规则详见届时发布的
有关公告及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制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本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保留至
小数点后第四位,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国家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保留至小数点后第四位,各类
基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保留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
值导致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小数点
后四位以内或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
分号内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发生差错时,
视为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基
金管理人确认已经发生估值错误情形
时,基金管理人立即公告、予以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
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
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三位,国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资产的估值导
致任一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小数点后四位以内或任一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发生差错时,视为
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
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当基金管
理人确认已经发生估值错误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立即公告、予以纠正,并采取
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值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但各级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率均不超过 0.25%年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首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算
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参
见《关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实施基金
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基金管理人可
以调整对各级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高不超
过 0.25%。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
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公告。
产净值
R 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
费率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五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
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对各类别基金份
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率,但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最高不超过 0.25%。在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基金销售服务费,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
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3 个
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二、基金净收益
本基金的当日基金收益在扣除管理费、
托管费以及本基金合同第十五节第
(一)款第 3 至第 8 项费用等项目以后
的余额,在各级基金份额间按比例分
配,然后分别扣除各级基金份额当日应
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形成各级基金份额
的基金净收益。
各级基金份额按照《关于诺安货币市
二、基金净收益
本基金的当日基金收益在扣除管理费、
托管费以及本基金合同第十五节第
(一)款第 3 至第 8 项费用等项目以后
的余额,在各类别基金份额间按比例分
配,然后分别扣除各类别基金份额当日
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形成各类别基金
份额的基金净收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场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级并修改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的规定计提相应的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
收益并全部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
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
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
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
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级基
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级基金份
额总额]×10000
基 金 7 日 年 化 收 益 率 ( % ) =
([∏ (1 +
Ri
10000)
7
i=1
]
365
7
? 1) × 100%
其中,Ri为最近第i个自然日(包括计
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
保留至小数点后第4位,7日年化收益率
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
后第3位。
1、“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
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
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
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四、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
益/当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额]×10000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 (1 +
Ri
10000)
7
i=1
]
365
7
? 1) ×
100%
其中,Ri 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包括
计算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
基金已实现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各类基金份额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
点后第 3 位。
第十八部分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三、临时报告与公告
基金的信息
披露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
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
变更;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下一
个工作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
及其他媒介披露公告日前一个工作日
各级基金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截
止前一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各级基金
份额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
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四、基金净值信息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开
七、资产净
值计算和会
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
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计算结果复核后,签名、盖章并以加密
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对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
七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已由基金
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
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
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
按照差错发生的具体情况,由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
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
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
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顺延
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
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针对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差错处理,
如果法律法规或证监会有新的规定,则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复核
基金管理人应每日对基金资产估值。用
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净值信息、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
的基金净值信息、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
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结果复核后,签
名、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
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予以公布。
(二)净值差错处理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
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
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
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
金支付的赔偿金额,按照差错发生的具
体情况,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
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各类基金
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
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顺延错误
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
按新的规定执行;如果行业有通行做
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且不损害投资者
利益的前提下,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本着
平等互利的原则重新协商确定处理原
则。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
益率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
时,相关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
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
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
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
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顺延错
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
偿责任,但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偿。
针对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
收益率差错处理,如果法律法规或证监
会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如
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
且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相关各
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重新
协商确定处理原则。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
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与基金托管人
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各方应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
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管理人的
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
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顺延错误
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
责任,但有权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八、基金收
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根据每日基金收益
情况,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
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1、“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份
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
收益并全部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
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据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根据每日基金收益
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1、“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
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
额的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
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且
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
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
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
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
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十、信息披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
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
和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
化收益率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
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基金七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
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
书面或电子确认。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
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
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清算报告、澄清公告、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资产净值
和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
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公告及其他
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
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
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
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十四、基金
管理人的管
理费、基金
托管人的托
管费和基金
销售服务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但各级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率均不超过 0.25%年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
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
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托管人于次月首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算
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
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类别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各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
产净值
R 为各类别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服务
费率
各类别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托管人于次月首五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往基金注册登记清
算账户。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各销售机
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
期顺延。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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