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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善吾养老目标2045五年持有混合发起(FOF)A(0169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157450
基金代码 016907
公告日期 2023-02-14
编号 3
标题 国泰君安善吾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信息全文 国泰君安善吾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旗下国泰君安善吾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关注!国泰君安善吾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上海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募集,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305号文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
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不保本,可
能发生亏损。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https://www.gtjazg.com/)
进行了公开披露。
本公司提醒您,国内基金市场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
您在购买本产品前,先仔细阅读我们给您的提示!
一、购买前,认真了解基金和本基金
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于单一证券所
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
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
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
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
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
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
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
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您还
需了解,基金的投资方式分为一次性投资和定期定额投资。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
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
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原则上需至
少持有满五年,在五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在目标日期(即204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设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下同)至该日五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
日五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
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
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最短持有期
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
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在目标日期2045年12月31日次日(即2046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国泰君安善吾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及变更
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转型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
的相关公告。
对于在目标日期之前持有基金份额且持有期限不满五年的投资者,自基金转
型当日(2046年1月1日)开始即可以在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不再受五
年最短持有期的限制。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
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转型前,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
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投
资于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
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
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高于15%。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其中,本基金投资的权益类资产指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
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
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
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
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合计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
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高于1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
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
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
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
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资产配置策略以下滑曲线(Glide Path) 为核心,
立足国内投资者整个生命周期内的金融资产和人力资本变化特征,结合国内资本
市场表现,给出每年效用最大化的资产配置规划。下滑曲线(Glide Path)指资产
配置比例在投资者生命周期上动态变化,具体而言,在投资者年轻时,基金将配
置较高比例的权益类资产,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权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下降,而
非权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上升。
国君资管FOF团队以退休前实现稳定的财富积累,退休后支撑原有消费习
惯的开销为投资目的,开发了GTJA-LCCM(Life-Cycle & Capital Market)系统
刻画权益资产下滑曲线。
在上述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基金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资产范围,再结合
我国人口的收入情况、风险偏好、消费与储蓄习惯及人口寿命的相关数据分析做
了本土化尝试,按照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在不改变组合整体风险承受能
力条件下,在权益类资产相对低估时超配,在权益类资产高估时低配,可以在长
期内积累可观的战术配置收益,最终将下滑曲线区间上限设置为目标下滑曲线向
上浮动10,形成通道型带状下滑曲线。
本基金将目标退休日期设定为2045年12月31日,定位于退休日期为2045
年或邻近年份的个人养老投资者及其他具有类似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基金各阶段的权益资产配置比例如下表所示:
时间段 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H)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3/12/31 55%≤H<80%
2024/1/1-2025/12/31 53%≤H<78%
2026/1/1-2027/12/31 50%≤H<75%
2028/1/1-2029/12/31 47%≤H<72%
2030/1/1-2031/12/31 43%≤H<68%
2032/1/1-2033/12/31 39%≤H<64%
2034/1/1-2035/12/31 34%≤H<59%
2036/1/1-2037/12/31 29%≤H<54%
2038/1/1-2039/12/31 24%≤H<49%
2040/1/1-2041/12/31 18%≤H<43%
2042/1/1-2043/12/31 12%≤H<37%
2044/1/1-2045/12/31 5%≤H<30%
2046/1/1起 0%≤H<30%
当前,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如下图示例:
下滑曲线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34567890123467890123456790258
22222223333333334444444445234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2
权益下限权益上限下滑曲线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下滑曲线及权益类资产配
置比例,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2046年1月1日转型为“国泰君安善吾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后,本
基金将在较低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下投资运作,力争持续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
增值。
转型前,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 2045年12月31日。
本基金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在前期,
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较高,属于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品
种。
随后,本基金会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相应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将
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转型后,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为0.80%/年,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
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托管费率为
0.15%/年,对基金财产中持有的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本基金转型后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均与转型前一致。
基金管理人可对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具
体费率实施标准参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需缴纳申购费,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
份额不需缴纳申购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300万元 0.50%
3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1000.00元/笔
转型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
或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五年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
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持有满五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转型后,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180日 0
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
本基金Y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
行。
二、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
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从而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发
生变化,产生风险。主要的风险因素包括:
(1)政策风险。因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国家
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基金收益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
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
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
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再投资风险。债券、票据偿付本息后以及回购到期后可能由于市场利
率的下降面临资金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原来利率,由此本基金面临再投资风险。
(5)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
购到期履行交割责任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都可能使本基金面临
信用风险。
(6)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管理
能力、行业竞争、市场前景、技术更新、新产品研究开发等都会导致公司盈利发
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债券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
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
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避免。
(7)购买力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
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因素而使其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8)债券回购风险。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
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
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不能偿还全部或部
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
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
使整个组合风险放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
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
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
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2、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
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
益水平。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
金收益水平。
3、流动性风险
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基金管理人建仓时或为实现投资
收益而进行组合调整时,可能会由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相对不足而无法按预期
的价格将股票或债券买进或卖出;二是为应付投资者的赎回,当个券的流动性较
差时,基金管理人被迫在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股票或债券。两者均可能使基金
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在目标日期(即2045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设置五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
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可以提出赎回申
请。
为切实保护存量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将合理控制基金份额持有人集中度,审慎确认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包括但不限于: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本基金申购、赎回安排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章节及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2)拟投资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
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等)、国内依法发
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以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
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
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同时,本基金基于分
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常市场环境
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流动性风险
管理,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小因发生流动性风险而
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最大程度的降低巨额赎回情形下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
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在出现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2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超过的部分全部进行延期办理,
具体措施如下:延期的赎回申请将自动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
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未能
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对于此类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方式与其他持有人
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此类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
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本基金巨额赎回安排详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
节及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的
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延期办理巨额赎
回申请、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实施侧袋机制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
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批、审
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并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的赎回
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市场资金动向,
提前调整投资和头寸安排,尽可能的避免出现不得不实施上述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的流动性风险,将对投资者可能出现的潜在影响降至最低。
(5)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
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
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
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
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
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
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
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
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
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及变化情况。
4、本基金特有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养老目标日期基金,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本基金
的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投资者目标日期期限的临近而逐步降低。在前期,本基
金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较高,属于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较高的投资品种。
随后,本基金会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相应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将
逐步降低。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但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1)FOF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
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
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将采
用目标日期策略,即基金随着所设定的目标日期的临近,整体趋势上逐步降低权
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是主动管理型产品,在挑选基金等投资品种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
专业技能、研究能力及投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其对信息的占有、分析和对经济
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
基金管理人在构建FOF 投资组合的时候,对基金的选择在很大的程度上依
靠了基金的历史业绩表现。但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往往不能代表基金未来的表现,
所以可能引起一定的风险。
(2)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
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
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
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
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
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
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
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
险。
3)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
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
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
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
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3)本基金在目标日期到期前采用目标日期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实际运作
过程中将根据市场的情况适当调整目标下滑曲线,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可能与预设
的目标下滑曲线存在差异,使本基金面临实际运作情况与预设投资策略存在差异
的风险。
(4)当经济情况、技术升级、人口结构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会
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的变化相应调整下滑曲线及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更新,从而使本基金运作过程中面临可能调整下滑曲线的风险。
(5)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
最短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五年,在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
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届满后可以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
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五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6)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含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
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7)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
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
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
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
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
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8)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QDII基金,因此本基金可能间接面临海外市场
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税务风险等风险。并且,由
于本基金可以投资于QDII基金,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确认日、支付赎回款项日以
及份额净值公告日等可能晚于一般基金。
(9)本基金可通过二级市场进行ETF、LOF、封闭式基金的买卖交易,由
此可能面临交易量不足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的折
溢价风险以及被投资基金暂停交易或退市的风险等。
(10)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
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
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
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
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
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
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11)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流通受限证券,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
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12)《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
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
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故投资
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13)Y 类基金份额的其他相关风险
1)Y 类基金份额购买等款项来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
项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投资人未达
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2)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
基金业协会网站、基金行业平台等向社会公布。若本基金被移出名录,投资者将
面临 Y 类基金份额暂停办理申购业务的风险。
5、操作或技术风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越权违规交易、会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等等。
6、合规性风险
合规性风险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
金投资违反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7、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不可靠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而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
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基金管理人、基金其他销售机构
等机构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影响基金的申购、赎回按正常时限完成的风险。
三、认真分析自己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需求
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在购买基金之前,请务必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咨询本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登陆本公司网站,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对自己
的资金状况、投资期限、收益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做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估,做好
自己的资产配置组合,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未来的理财规划。
四、您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
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信息类型 其他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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