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大摩MSCI中国A股增强A(009384)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168716 | ||||||||
基金代码 | 009384 | ||||||||
公告日期 | 2023-02-28 | ||||||||
编号 | 1 | ||||||||
标题 | 摩根士丹利华鑫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MSCI中国A股增强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摩根士丹利华鑫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摩MSCI中国A股增 强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2月27日 送出日期:2023年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摩MSCI中国A股增强 基金代码 009384 下属基金简称 大摩MSCI中国A股增强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9384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Morgan Stanley Asia Limited 境外托管人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余斌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年7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7月10日 其他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少于200人。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在对标的指数进行跟踪的基础上,通过基于数量化的多策略系统进行收益增强和风险控制,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长。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 MSCI 中国 A 股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银行存款、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等)、债券回购、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1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MSCI中国A股指数作为基金投资组合的标的指数,结合基金管理人的数量化投资平台,在指数化投资基础上优化调整投资组合,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7.75%,追求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属于指数增强型基金,以MSCI指数成份股为主要投资标的,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投资组合构建,在控制与业绩比较基准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本基金将以对股票因子表现的分析为基础,综合考虑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行业偏离、交易成本等,进行投资组合构建。投资组合的股票选择将以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并根据公司自主开发的量化模型对股票的分析,优先选择成份股和非成份股中综合评估较高的股票,根据模型表现赋予相应的权重,以达到指数增强的目的。 2、港股通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量化模型选股。港股通股票量化模型仍然采用量化因子选股方法,港股通相关因子包括但不限于个股流动性、投资者结构、估值水平、成长能力、财务质量、A-H股溢价等。通过因子数据的量化分析,进而评估个股的定价偏差,选择具有稳定超额收益特征的股票组合。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并根据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判,以及对股指期货合约的估值定价,与股票现货资产进行匹配,实现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操作,以对冲风险资产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 85%×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07月22日,成立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1.0% M≥500万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365天 0.5% N≥365天 0% 注:本基金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本份额类别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费率详见《招 募说明书》。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指数使用费 0.02% 托管费 0.25% 注:1.本基金标的指数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5000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计提期间不足一季度的,根据 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2.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持有人大会费用等。本基金交易证券、 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 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 规性风险、政策变更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法律风险和其他风险。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目标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目标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目标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 可能存在偏离。 (2)目标指数波动的风险 目标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发债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 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相应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目标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 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目标指数的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 未达约定目标: A、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及税收,而指数编制不考虑费用和税收,将产生负的跟踪偏离。 B、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基金参与新股申购等因素将可能产生正的跟踪偏离。 C、当目标指数调整成份股构成或变更编制方法,或成份股公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该成份股在 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目标指数的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 应的交易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D、由于目标指数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基金可能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 本,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E、在基金进行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 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基金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基金跟踪误差。 F、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 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指 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投资替代风险 因特殊情况(比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买入非成份股等)进行适当的替代,由此可能对基金产生不 利影响。 (5)目标指数变更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发生导致标的指数变更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 则,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若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相应进行调整。届时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变化,且投资组合调整可能产生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投资者须承担因标的指数变更 而产生的风险与成本。 (6)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 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 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 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 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 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7)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可能出现停牌或违约,从而使基金的部分资产无法变现或出现大幅折价,存 在对基金净值产生冲击的风险。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 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 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从而可能产生跟踪偏离、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8)主动增强投资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了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可以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 进行一些优化调整,如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强成份股的权重、替换或者增加一些非成份股。这种基 于对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作出优化调整投资组合的决策,最终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 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 (9)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A、 基差风险:股指期货的标的指数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被称为基差。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 特有风险之一,是由于期货与现货间价差的波动,可能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 险。 B、 保证金管理风险: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资金管理 要求较高。保证金预留过多会导致资金运用效率过低,减少预期收益。保证金不足将存在被强行平仓的风 险,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并使得原有的投资策略不能得以实现。 C、 杠杆风险:由于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效应,因此放大了基金财产波动幅度。 D、 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类似的合约品种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 况:1)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2)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 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 E、 流通量风险:是指因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可能导致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 结头寸的风险。 (10)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但仍面临 以下风险: A、 信用风险:若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 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B、 利率风险: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的变动,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利率 上升,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将面临价格下降、本金损失的风险,而如果市场利率下降,资产支持证券 利息的再投资收益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C、 流动性风险: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 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D、 提前偿付风险:债务人可能会由于利率变化等原因进行提前偿付,从而使基金资产面临再投资风 险。 E、 法律风险:由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原因,某些市场行为受到限制或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导致基金财 产的损失。 (11)本基金投资科创板的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 科创板股票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制度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板块不同,除与其他投资于沪深市场 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以下风险: 1)流动性风险:由于科创板股票的投资者门槛较高,股票流动性弱于A股其他板块,投资者可能在特 定阶段对科创板个股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交易的风险。 2)退市风险:科创板的退市标准将比A股其他板块更加严格,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 上市等环节,因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3)系统性风险: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 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4)交易价格波动风险: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 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较宽的涨跌幅限制可能使得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波动,从而导致本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12)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本基金投 资范围港股通标的股票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的特有风险 A.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规则差异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存在诸多差异,本基 金参与港股通交易需遵守内地与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对香港证 券市场有所了解;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与通过其他方式参与香港证券市场交易,也存在一定 的差异。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B.股价较大波动的风险。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 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此外,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 转交易机制,且个股涨跌幅不设限制,加之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以及做空机制的存 在,港股股价受到意外事件影响可能表现出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由此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风险。 C.中小市值公司投资风险。中小市值公司存在业绩不稳定、股价波动性较大、市场流动性较差等风险, 若本基金投资中小市值股票,本基金的投资风险可能增加。 D.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大幅变化的风险。部分港股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 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 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E.停牌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联交所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长 时间停牌现象,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F.直接退市风险。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联交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 相关股票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股票一旦退市,本基金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股票的风 险。此外,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继续为投资者 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以上情况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G.交收制度带来的风险。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香港证 券市场的交收期为T+2日,卖出资金回到本基金人民币账户的周期比内地证券市场要长,此外港股的交收 可能因香港出现台风或黑色暴雨等发生延迟交易。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卖出港股后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而造成支付赎回款日期比正常情况延后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H.投票权不同带来的风险。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存在不同投票权安排,公司可能因存在控制权相对集 中,或因某特定类别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大于或优于普通股份拥有的投票权利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 投票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2)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的特有风险 A.港股通规则变动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 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 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 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B.港股通股票范围受限及动态调整的风险。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买卖的股票存在一定的范围限制, 且港股通股票名单会动态调整。对于被调出的港股通股票,自调整之日起,本基金将不得再行买入。以上 情形可能对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C.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只有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 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存在港股通交易日不连贯的情形,而导致基金所持的港 股组合在后续港股通交易日开市交易中集中体现市场反应而造成其价格波动骤然增大,进而导致本基金所 持港股组合在资产估值上出现波动增大的风险。 D.交易失败及交易中断的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交易存在每日额 度限制,本基金可能面临每日额度不足而交易失败的风险。若香港联交所与内地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服务公 司之间的报盘系统或者通信链路出现故障,可能导致15 分钟以上不能申报和撤销申报的交易中断风险。 E.无法进行交易的风险。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香港证券市场将可 能停市,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交易的风险;出现内地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 情况时,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本基金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 风险。 F.汇率风险。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的买卖是以港币报价、 而本基金是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港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会影响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的基金资 产净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同时,由于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 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最终结算汇率为相关机构日终确定的数值,若因汇率大幅波动等 原因,可能会导致本基金的账户透支风险。因此,本基金面临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风险,从而可能增加本 基金的投资风险。 G.交易价格受限的风险。港股通股票不设置涨跌幅限制,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调节 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此外,对于适用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股票,收市竞价 交易时段的买卖申报也将受到价格限制。以上情形可能增加本基金的投资风险。 H.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本基金因所持香港证券市场股票权益分派、转换、 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 卖出,但不得买入;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 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 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本基金存在因上述规则,利 益得不到最大化甚至受损的风险。 I.结算风险。香港结算机构可能因极端情况存在无法交付证券和资金的结算风险;另外港股通境内结 算实施分级结算原则,本基金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因结算参与人未完成与中国结算的集中交收,导致本基 金应收资金或证券被暂不交付或处置;结算参与人对本基金出现交收违约导致本基金未能取得应收证券或 资金;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发送的有关本基金的证券划付指令有误的导致本基金权益受损;其他因结算 参与人未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本基金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 本基金将聘请符合要求的香港机构担任港股投资顾问,但在选择投资顾问时采用的标准以及掌握的信 息有一定的时效性及局限性。在本基金运作过程中, 港股投资顾问的投资研究水平、服务能力直接影响 本基金收益水平。在本基金投资管理运作过程中,如果港股投资顾问对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判断不准确、 获取的信息不全都会影响本基金的收益水平。基金管理人在参考港股投资顾问所出具的投资建议时,可能 存在由于对投资顾问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全面而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存在不适当之处, 同样可能造成本基金的亏损。 4)其他风险 A. 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具体按联交所的规定执行。圣诞前夕(12月24日)、元旦前夕(12月31日)或除夕日为港股通交易 日的,港股通仅有半天交易,且当日为非交收日。若该工作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不开放,投资人无 法进行申购与赎回。 B.因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使用完毕而暂停或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或者发生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 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 通机制进行正常交易的情形,本基金可能发生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可能 影响投资人的申购以及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13)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 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证券金融公司(以下简称“借入人”)出借证券,借入人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 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尽管基金管理人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参与该业务,但仍可能面临 以下风险: A、 信用风险: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证券出借对手方以自身信用向本基金借入证券,并不提供任何 抵押品,因此可能存在证券出借对手方到期不能归还、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和借券费用等风险,从而可 能给本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B、 市场风险:在证券出借期间,本基金可能面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风险;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 交易或者终止上市等情况,本基金可能面临出借合约提前了结或者延迟了结等风险,从而可能给本基金净 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C、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所出借的证券无法在合约到期前提前收回,面临大额赎回时, 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从而影响本基金的流动性。 D、 权益补偿风险:在证券出借期间,证券相关权益仍然归本基金所有,但借入人将不对本基金所出 借证券提供投票权的补偿,从而使本基金作为该出借证券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受到限制。 (14)本基金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 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 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 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15)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或基金持有人人数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转型、合并或终止。 2、本基金特有风险外的其他风险请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 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8-668】 1. 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