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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积极成长混合C(01846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07630
基金代码 018461
公告日期 2007-01-16
编号 2
标题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三、投资者开户

四、场内集中申购的程序1

五、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六、清算与交割

七、退款事项

八、基金的验资

九、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重要提示
1、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业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文核准的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景业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7年1月16日景业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自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开放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称为“集中申购期”。 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申购。如果预计申购规模达到或超过80亿份左右的目标销售规模时,本公司将发布公告并自公告当日起(含公告日)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申购活动。对于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不予确认。若最后一日申购过多,导致超出目标销售规模范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按比例确认等方式部分确认。对于未被确认的申购申请,将依法及时全额退款。

5、本基金集中申购期销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集中申购申报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1.00元。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代码为“521017”,简称为“大成成认”;场外集中申购代码为“519017”,简称为“大成成长”。

7、投资者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内集中申购”)。场内集中申购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场内集中申购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8、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集中申购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已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还应注意,若尚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

9、投资者可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账户”),通过各销售机构柜台系统进行集中申购(称为“场外集中申购”)。场外集中申购通过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10、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1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00%

5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50%

M ≥500万
每笔1000元


12、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13、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申购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3日内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集中申购款项的验资。验资结束日为基金份额拆分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份额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再根据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者集中申购应获得的基金份额,并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者集中申购份额的登记确认。

份额拆分后,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1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ank-of-china.com)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hzq.com)等。

16、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7、在集中申购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发售代理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或已有销售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并及时公告。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6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55)等。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代码:521017,场外集中申购代码:519017)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基金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内集中申购

场内集中申购通过可办理“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的证券公司办理:包括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场外集中申购

包括直销机构和发售代理机构,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发售代理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1)直销机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①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75

联系人:王艳、刘宜

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联系人:熊丽娟

③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联系人:杨静、祝君

(2)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业务,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或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查询或咨询,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均接受办理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6,或者访问其网址(www.bank-of-china.com),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在以下125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5)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广州、上海、济南、北京、海口、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仪征、杭州、合肥、牡丹江、成都、长沙、南昌、十堰。

(6)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在以下31个城市47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9)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33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15)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8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2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福州、成都、绵阳、西安、武汉、哈尔滨、大连、天津、烟台、杭州、萧山、南京、义乌、长春、长沙。

(17)中信万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在以下10个城市的18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1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城市的2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成都、抚州、天津、哈尔滨、长沙、南京、昆明、新余、岳阳。

(20)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2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济宁、德州、泰安、日照、聊城、莱芜、东营、枣庄、滨州、文登、荣成。

(23)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通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7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杭州、北京、上海、深圳、金华、义乌、湖州、临安、诸暨、温岭、嘉兴、海宁。

(2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七)集中申购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期为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限不超过1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集中申购之日起计算。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集中申购期内,实行限量申购。如果预计申购规模达到或超过80亿份左右的目标销售规模时,本公司将发布公告并自公告当日起(含公告日)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申购活动。对于超出部分,本公司有权不予确认。若最后一日申购过多,导致超出目标销售规模范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按比例确认等方式部分确认。对于未被确认的申购申请,将依法及时全额退款。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集中申购期,但最长不超过1个月。

(八)集中申购费用

1、投资者在集中申购期提交申购申请的,适用费率如下:

集中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
1.00%

5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50%

M ≥500万
每笔1000元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适用集中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拆分,使得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例: 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到本公司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率为1.0%,这1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5元,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100,000×1.0%=1,000元

净申购金额=100,000-1,000+55=99,055元

集中申购份数=99,055/1.000=99,055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资金,可申购到99,055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可使用上海证券账户,进行场内集中申购,也可以使用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集中申购。

(二)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超过部分需为100元的整数倍,最高不能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办理场外集中申购时,每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投资者开户
(一)投资者办理场内集中申购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集中申购开始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已开立证券账户的投资者还应注意,若尚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场内集中申购业务的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其中: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或注册确认手续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集中申购业务;已有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尚无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申请账户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开放式基金账户。已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交易账户购买过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也可通过直销机构直接使用直销交易账户办理场外集中申购。

四、场内集中申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申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申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申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申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申购资金即被冻结。

五、场外集中申购的程序
(一)直销机构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申购手续: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开放式基金账户或直销交易账户;

(3)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5)直销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在集中申购期内,将足额申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账号: 210101040005771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行号:298)

银行账号:75060188000008726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商务区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银行账号:808118893508023001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6510188000029157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066041018002247518

②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③ 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4、注意事项:

(1)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或单位名称。

②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集中申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2)汇款未到账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集中申购。

(二)发售代理机构: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7年1月17日至2007年2月9日9:00至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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