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混合A(00089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25170
基金代码 000894
公告日期 2023-06-12
编号 1
标题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3年7月12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9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6月26日,即在2023年6月2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9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多次以有效书面方式授权的,以最后一次书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书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书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书面授权均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2)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按照代理人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代理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如委托人既进行委托授权,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二次召集大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23年6月26日。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昂思梦
  联系电话:021-68609600-2019
  传真:021-33830351
  网址:www.zofund.com
  2、监督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一:《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变更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并将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调整基金费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内容,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对基金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有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并可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且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基金合同》进行其他修改或必要补充。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此外,基金管理人将在方案实施前预留至少20个工作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关于变更选择期的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修改的具体内容参见附件四《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附件二: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
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3年7月11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附件四:
  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需经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或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次修改的合同条款如下:
  ■
  ■
  ■
  ■
  ■
  ■
  ■
  ■
  ■
  ■
  ■
  ■
  ■
  ■
  ■
  三、其他修改方案要点
  (一)调整基金的申购费
  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
  调整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
  (2)调整基金的赎回费率
  将“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赎回费用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续持有封闭期数为4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1.00%,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32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320=13,200.00元
  赎回费用=13,200.00×1.00%=132.00元
  净赎回金额=13,200.00-132.00=13,068.00元
  即:某投资人赎回持有的10,000份本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320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3,068.00元。”
  调整为: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6个月锁定期限,6个月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除上述主要内容的调整需要修改基金合同以外,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及变更后的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特征修订《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4)变更选择期的相关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变更选择期。
  变更选择期期间,办理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实施变更前可选择赎回,不受《基金合同》关于持有期、开放期的限制。变更选择期期间赎回的,变更选择期的赎回费率如下:
  ■
  注: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投资人,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注:1个月以30日计算)
  对于在变更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将默认变更为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将连续计算。
  在变更选择期期间,由于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变更选择期豁免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此外,由于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处于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本基金提前结束当期封闭期,本基金进入变更选择期;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处于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提前结束当期开放期,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次日进入变更选择期。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定于2023年8月11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自份额转换基准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基金转型之日)起,本基金正式转型为中欧睿达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以上变更方案要点修订基金合同并实施变更方案。
  五、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75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日生效。
  (二)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当出现或需要决定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的事项时,应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可行性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不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登记机构的变更,技术上可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顺利执行。
  为实现基金合同修改的平稳过渡,本基金管理人与登记机构已就基金变更有关的会计处理、登记、系统准备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已经做好了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准备。
  六、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议案。
  (二)预防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七、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021-68609700
  传真:021-33830351
  网站:www.zofund.com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