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华宝新优选混合(00428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29080
基金代码 004284
公告日期 2023-06-16
编号 2
标题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新优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0428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3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有关规定
赎回起始日2023年6月21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3年6月21日
  注:1、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根据《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六个封闭期为第五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第五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即2022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6月20日(含)。
  2、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进入开放期。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将暂停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仅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次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7月6日(含)。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第七个封闭期为第六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第六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下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即2023年7月7日(含)至2024年7月6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23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7月6日(含)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六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3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7月6日(含)的每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办理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本次开放期将暂停申购、转换转入申请。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3年7月7日(含)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
  3赎回业务
  3.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小于7日1.5%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大于等于7日0.5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的100%计入基金财产。
  4转换业务
  4.1转换费率
  1、转换费用由二部分组成: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
  2、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5、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7、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基金赎回费=B×C×D
  转出总金额=B×C
  净转出金额=B×C×(1-D)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B为转出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仅在直销柜台开通华宝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华宝添益B”)与上述其他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华宝添益B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详见2021年2月26日于本基金管理人官网披露的公告。
  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内,本公司开通本基金向本公司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本公司的其他基金不能转换转入本基金。
  (2)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销售机构进行查询。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另一只基金,本基金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该基金全部份额)。
  本基金转换为华宝添益B的数额限制请详见2021年2月26日于本基金管理人官网披露的公告。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
  (1)本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905室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021-3850573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021-50988055
  (2)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e网金、移动客户端(华宝基金APP、微信平台)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www.fsfund.com,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
  5.2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九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3年6月21日起,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申购申请金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当日赎回申请金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
  根据本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本基金有可能在本次开放期届满时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如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正式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基金财产清算期限较长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上的《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宝新优选一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3)投资者也可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咨询有关情况。
  (4)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