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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基金(QDII)A(01852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340566
基金代码 018523
公告日期 2023-06-29
编号 1
标题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基金(QDII)
基金主代码 0185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基金(QDII)
A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数型发起基金(QDII)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8523 018524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3]570 号
基金开始募集日期 2023 年 6 月 12 日
基金结束募集日期 2023 年 6 月 21 日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3 年 6 月 28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93
份额级别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
数型发起基金(QDII)A
华泰紫金恒生互联网科技业指
数型发起基金(QDII)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10,281,231.29 213,874.00 10,495,105.2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元) 750.80 24.08 774.88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10,281,231.29 213,874.00 10,495,105.29
利息结转的份额 750.80 24.08 774.88
合计 10,281,982.09 213,898.08 10,495,880.17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10,009,695.14 - 10,009,695.1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97.35% - 95.3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通过直销认购本基金金额 10,010,000.00 元, 认购费用
为 1,000.00 元, 折合本基金为 10,009,000.00 份(不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其中
10,000,000.00 元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
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99,230.66 5,001.39 104,232.0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97% 2.34% 0.9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23 年 6 月 28 日
  注:(1)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9,695.14 95.37% 10,000,000.00 95.28%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9,695.14 95.37% 10,000,000.00 95.28% 3 年
  注:持有份额总数部分包含利息结转的份额。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amc.htsc.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成立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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